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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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下达市综合执法总队2022年度执法制式服装配换发经费资金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60879L/2022-0003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城管规〔2022〕48号
主    题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下达市综合执法总队2022年度执法制式服装配换发经费资金计划的通知


市综合执法总队

《关于申请下达总队2022年服装配换发项目经费计划的请示》(津城管执法2022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保障执法人员穿着制式服装和佩戴标志标识规范,更好地体现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根据《关于同意市综合执法总队2022年服装配换发项目请示的批复》(津城管协〔2021153号)确定的实施方案依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津财预指〔2022100号)批复我委的部门预算,经市城市管理委2022年第8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度执法制式服装配换发经费资金计划8.3万元,资金来源为(津财预指〔2022100号)文中总队2022年度执法制式服装配换发项目8.3专项用于(津城管协〔2021153号)批复的市综合执法总队2022年度执法制式服装配换发工作

计划下达后,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财政经费使用相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单独记账,坚决杜绝出现因资金支出不及时被市财政局收回的情况;对于应招标和政府采购的工作内容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政采程序;严格按照我委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413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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