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下达市综合执法总队2022年度执法制式服装配换发经费资金计划的通知
市综合执法总队:
《关于申请下达总队2022年服装配换发项目经费计划的请示》(津城管执法报〔2022〕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保障执法人员穿着制式服装和佩戴标志标识规范,更好地体现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根据《关于同意市综合执法总队2022年服装配换发项目请示的批复》(津城管协〔2021〕153号)确定的实施方案,依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津财预指〔2022〕100号)批复我委的部门预算,经市城市管理委2022年第8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度执法制式服装配换发经费资金计划8.3万元,资金来源为(津财预指〔2022〕100号)文中“总队2022年度执法制式服装配换发项目8.3万元”,专项用于(津城管协〔2021〕153号)批复的市综合执法总队2022年度执法制式服装配换发工作。
计划下达后,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财政经费使用相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单独记账,坚决杜绝出现因资金支出不及时被市财政局收回的情况;对于应招标和政府采购的工作内容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政采程序;严格按照我委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