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下达考核中心2022年度天津市城市管理“以奖代补”考核信息采集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考核中心:
《考核中心关于申请下达2022年度天津市城市管理“以奖代补”考核信息采集项目资金计划的请示》(津数字考核〔2022〕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保障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通过网络巡查信息采集,推动城市管理问题及时发现、高效流转、按时处置,切实发挥系统平台在城市管理考核中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的作用,根据我委最新批复你中心《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同意考核中心2022年度天津市城市管理“以奖代补”考核信息采集项目工作方案的批复》(津城管考〔2022〕43号)中确定的,2022年度天津市城市管理“以奖代补”考核信息采集项目的实施方案,依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津财预指〔2022〕100号)批复我委的部门预算,经市城市管理委2022年第8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度天津市城市管理“以奖代补”考核信息采集项目资金406.2万元,资金来源为(津财预指〔2022〕100号)文中“城市管理‘以奖代补’考核406.2万元”,专项用于(津城管考〔2022〕43号)文件批复的2022年度天津市城市管理“以奖代补”考核信息采集项目工作。
计划下达后,请你单位严格资金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支出符合审计和财政相关规定。要按照我委(津城管考〔2022〕43号)文件批复的实施方案,管理监督中标单位高质量履行合同约定各项工作,高标准完成2022年度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任务,切实资金使用绩效,坚决杜绝出现因资金支出不及时被市财政局收回的情况。要按合同条款及考核管理工作要求,做好年度城管信息采集汇总整理、分析总结工作,并形成报告,年底前将报告和项目执行决算各类资料整理上报我委。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