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市城市管理委 市公安局 市政务服务办
关于印发涉路施工(城市道路)“一件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印发<2025年天津市“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场景清单>的通知》(津政服函〔2025〕5号),结合实际情况,市城市管理委联合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办制定了《天津市涉路施工(城市道路)“一件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
市城市管理委 市公安局 市政务服务办
2025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涉路施工(城市道路)“一件事”
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印发<2025年天津市“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场景清单>的通知》(津政服函〔2025〕5号)的相关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有效推动跨部门业务协同,现就涉路施工(城市道路)“一件事”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方式
(一)集成申报事项。聚焦“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等设施许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3个事项纳入涉路施工(城市道路)“一件事”,实行“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办理”。
(二)精简办理环节。通过流程再造、业务协同、一网通办、数据共享,实现审批事项集成办、一次办、高效办。办理环节由3个减少至1个;办理时间由承诺20个工作日减少至不超过14个工作日;申请表由3份减少至1份;清理减少重复要件4项;申报次数由3次减少至1次。
(三)集成办理流程。按照《涉路施工(城市道路)“一件事”办理流程图》(附件)执行。
(四)优化办理方式。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和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开设涉路施工(城市道路)“一件事”专区,整合申报表单、申请要件等要素,通过统一入口一次性上传全部申办材料,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分发至各相关部门,实现同步并联在线办理、集成高效办结。
二、重点工作及分工
(一)统一申请表单。优化整合“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等设施许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事项申请表单,将3个申请表整合为《涉路施工(城市道路)“一件事”申请表》。(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二)精简申报材料。整合归并申请要件,通过数据共享,实现涉路施工(城市道路)“一件事”涉及的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无需申请人提交。(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办,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完善系统平台建设。依托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在“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和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提供建设涉路施工(城市道路)“一件事”全市通办入口。申请人可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和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选择涉路施工(城市道路)“一件事”在线填写服务申请表,提交申报材料,系统自动整合分发相关数据和材料提交给各审批部门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对于可在线获取的证照材料一律线上获取,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可查询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加强培训和政策宣传。针对涉路施工(城市道路)“一件事”改革政策和办理流程,制作办件操作手册,统一涉路施工(城市道路)“一件事”办理指引,并录入12345热线知识库,为申请人提供咨询解答。加强对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审批窗口人员和涉路施工(城市道路)“一件事”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政务服务办、市公安局,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提升线下服务。在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窗口,由服务意识强、业务素质精的人员提供涉路施工(城市道路)“一件事”帮办、代办服务,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统一接件、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政务服务办、市公安局,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涉路施工(城市道路)“一件事”落实落地。市城市管理委要做好牵头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市政务服务办负责优化线上办理方式、涉路施工(城市道路)“一件事”服务专区建设、市区两级窗口人员帮办代办培训;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要加强相关业务统筹、优化相关事项办理,做好相关业务培训。要以政策解读、一图读懂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改革政策,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
附件:涉路施工(城市道路)“一件事”办理流程
附件
涉路施工(城市道路)“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