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中心城区脏乱点位实施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市容委:
为巩固迎奥运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彻底解决中心城区市容环境脏乱差问题,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新二十项民心工程,根据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新一轮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及主要任务
这次整治的范围主要在外环线以内的中心城区,其中包括市内六区60个非法占路经营聚集点、6个垃圾点、21个城中村片和环城四区与市内五区相接壤的39个环境脏乱点,共126个脏乱点位(见附件一至四)。
(一)清理非法占路经营,整修破损路面。
重点清理71处(包括环城四区11处)非法占路经营摊贩聚集点,并利用附近市场对无照经营摊贩进行疏导安置;拆除违法建设、违章棚亭及建筑红线以外有碍观瞻的平房及其它建(构)筑物;对破损道路和裸露地面进行整修和硬铺装;对道路两侧损毁绿地进行绿化或补植;对临近主干道路和重点次支道路两侧的建筑立面进行整修;对损毁路灯进行维修和更换,更换必要的市政和环卫设施,彻底恢复道路交通功能。
(二)整治城中村环境,实行城市化管理。
综合整治21个“城中村”平房片,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拆除临近主要道路的违法建筑和有碍观瞻的平房及其它建(构)筑物;对破损严重的进出道路及便道进行整修和硬铺装,对黄土裸露地面实施硬化绿化,消灭村内及其周边土路;清理积存垃圾及堆放杂物,建立封闭式垃圾收运系统;按照城市管理要求,增补路灯、增添市政和环卫设施。
(三)整治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实现无缝隙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结合部地区39个脏乱点位进行综合治理。清理占路摊贩聚集点,拆除违章及有碍观瞻的破旧建筑和棚亭,消除垃圾杂土和脏乱死角;整修破损路面及主要道路两侧立面建筑;对与主要道路相邻一侧裸露地面和空地实施绿化;增补更换路灯并完善相关市政设施;补齐公厕、垃圾转运站和垃圾箱(桶)等市容环卫设施。
二、治理标准
通过综合整治,消除占路聚集点,做到无非法占路经营,无堆放杂物,无垃圾堆存,无私搭乱建和废品堆放点;城中村无土路,裸露空地一律实施硬化或绿化;结合部治理无甩漏地段,无摊贩聚集和乱倒垃圾,实现管理无缝隙。
(一) 整顿环境秩序
1、清理非法占路经营和摊贩聚集点,清理占路堆物堆料,清理院内外乱堆乱放。
2、规范停车秩序,治理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严禁占用便道停放。确需停放的,需经公安交管部门同意,并施画停车泊位线,按顺序停放整齐。
(二) 整修建筑立面
1、清除各类违法建筑、违章棚亭;清除利用小院擅自搭建的各种房屋、设施;在住宅楼房外檐上增设门窗、拆窗改门的进行封堵并恢复原貌。
2、清除建筑外檐各种吊挂物和擅自设置的各种指示牌、标志牌,对合法的广告、牌匾进行统一规范;清除楼顶、阳台堆放的杂物。
(三)整修破损道路
按照规划实施道路建设和改造。车行道无坑槽、松散、路井平顺;人行道侧石、缘石线型整齐,地砖完整、平顺、无短缺,道路两侧建筑物之间的空地实施硬铺装或绿化;对损坏严重的道路进行整修,车行道挖补罩面,人行道整修改造;具备拓宽条件的交叉路口实施拓宽改造。
(四) 实施绿化补植
1、沿线道路两侧人行道除硬铺装外,绿化到建筑物或围墙线,实现黄土不见天;人行道宽度超过的部分要实施绿化。
2、对现有绿化实施整理、修剪、补栽,丰富植物色彩,清除枯树、残枝、余土、杂物,乔灌木修剪成型、爬藤植物归拢整齐,草皮修剪平整。
3、在有条件的重要路口进行大型、高标准绿化。道路绿化隔离带内无斑秃,绿化规范整齐。
4、清理绿地卫生,清除枯枝落叶、废弃物和悬挂物。
(五)完善道路设施
道路沿线路灯和照明设施要按标准整理和调整。占压人行道的城市道路设施要拆除或迁移,让出人行道,经批准保留的城市道路设施要粉饰一新。
(六)治理环境污染
1、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渣土和白色污染。
2、建立垃圾收集、运输系统,达到密闭收集、集中运至无害化处理场。
3、治理点位道路要落实日常清扫保洁,落实单位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保持卫生整洁、秩序良好。
4、相邻景观河道水面无明显漂浮物。河坡、堤岸无垃圾、杂草、白色污染。
三、实施计划
整治工作自2008年10月底启动,2009年7月底前完成。主要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清脏治乱、打牢基础阶段(2008年10月底至2009年2月15日)。主要完成清理占路摊贩退路进厅;清拆违章建筑和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立面吊挂物;清理乱堆乱放,清除垃圾堆积点,封堵私开门脸;修订整修绿化工程设计,完善方案,为全面展开整修工程做好充分的基础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为整治工程决战阶段(2009年2月16日至7月15日)。主要对整治点位上的道路实施整修工程。同时展开路面修补罩面、土路硬化、空地绿化、路灯增补等工程,全面完成中心城区、城中村和结合部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为巩固完善和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7月16日至7月底)。主要组织自查,补充缺项,完善设施,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四、主要措施
综合整治中心城区脏乱点位,是新一轮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其成效直接关系到天津的整体形象,体现城市管理水平。各区、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中心城区、城中村和结合部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相关区要切实加强领导,主管领导要亲自抓,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与市指挥部相对应的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规定的完成时限,倒排工期,狠抓落实,确保治理任务如期完成。
(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
市内五区作为“城中村”环境整治任务的主要责任单位,在完成清拆、绿化和硬化的同时,要组织力量狠抓完善环卫设施和组建保洁队伍的工作。要逐村抓落实,明确专人负责民办保洁队的工作。市容环卫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确保整治后不出现大的反复。环城四区要支持市内五区工作,责成所属街、村服从所在区管理,动员村级农工商企业集团出资支持,组织群众搞好自清、自整,积极配合所在区的清整工作。
(三)健全制度、注重长效
各区要将集中治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以治理促进管理,以管理巩固治理成果,做到治理一片,巩固一片。要制定完善的市容环境长效管理措施,将市容环境治理和管理的各项任务指标层层分解、逐级落实。要抓好各类相关质量标准、技术规范、管理规定的落实,真正体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要搞好占领式管理,讲求实效,防止出现脏乱回潮。
(四)周密安排,确保稳定
脏乱点位大多成因复杂,各区一定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用心工作,特别是清理长期占路经营聚集点,要清疏结合,以疏为主。要与建设菜市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城中村”的整治会涉及到农民的利益问题,要从保稳定大局出发,采取各种形式,做好宣传舆论工作,入户做好工作,提早消除不稳定因素。
附件一:《126个脏乱点位汇总表》
附件二:《中心城区脏乱点位情况明细表》
附件三:《结合部脏乱点位情况明细表》
附件四:《城中村情况明细表》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市容环境 脏乱点位 治理 通知(共印60份)
天津市市容委办公室 2008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