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容社(2009)112号
市市容委领导干部
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安排意见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为落实好市委办公厅(津党办发(2009)5号)《转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通知》的精神,推进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组织干部下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 充分认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领导干部接访、组织下访是重视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是政府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是解决疑难问题的有力举措,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心上,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原则、时间和方式方法
(一)工作原则。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
(二)接访人员。每周安排一名委副主任面对面接待群众来访;每季安排委主任接待群众来访,并由接访领导确定相关业务处室人员陪同接待。
(三)时间地点。从今年4月份开始,每周周二和每季第一个月第二个周周二为委领导定点接访日。接访地点设在A座204楼会议室(也可由接访领导自定)。
(四)方式方法
1、公示。每周一将本周接待的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及接待时间地点、接访方式在委大门口公示或根据需要由媒体进行告知,以方便群众了解和参与。
2、接访形式:委领导可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的方式进行。
接访形式、公示方式每周五之前由委领导自定,投诉处负责周一公示,通过媒体告知群众则由政策法规宣传处负责联系相关媒体。
如委领导采取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的形式,投诉处、相关业务处负责约投诉人和提供领导下访投诉问题的相关背景资料。
3、包案落实:每周、每季一次的接访(含约访、下访)受理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做好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反映人姓名、联系电话、问题发生地、反映主要问题,接访领导要针对每件投诉内容拿出初步的处理意见,责成主管业务处领导包案办理,接访领导要听取每件投诉办理结果和回访反映人的情况,对每件投诉办理情况跟踪督办抓落实,确保每一件投诉办理都得到群众的满意或理解。
三、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一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且属地明确,能够解决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关区立即解决;二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目前相关区解决起来有困难的,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接访领导要组织委主管业务处室及相关责任区积极研究对策,列出解决时间表,并责成办理人员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三是对群众反映强烈,一直得不到解决,容易引发群访的问题,要带案督办,搞好调研,查找问题存在的症结,提出改进工作和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基层协调解决。
附:委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时间安排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城市管理 群众来访 领导接待 意见(共印45份)
天津市市容委办公室 2009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