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我市接《关于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区)复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0〕177号)后非常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我市塘沽区国家园林城区复查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提出请示如下:2007年底,经部组织验收批准
,天津市塘沽区被授予“国家园林城区”称号,也是我市截至目前唯一获此称号的行政区。为加快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经国务院批准,2010年天津市成立滨海新区行政区,同时撤销塘沽区,由行政区划改为隶属于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的一个功能区。鉴于上述原因,我市建议:一、继
续保留天津市塘沽区“国家园林城区”称号;二、在全市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园林城区工作,整体提升创建水平;三、依托原塘沽区创建工作基础,积极推动滨海新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区。 妥否,请批示。
4、财
务审核意见
二O一O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市容园林 园林城区△ 复查△
请示(共印
8份)天津市
市容园林委办公室 2010年4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