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容街〔2010〕18号
关于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
节日气氛布置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容委、各有关单位:
为让全体市民过一个和谐、欢快的春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现将2010年春节期间节日气氛布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2010年春节期间节日气氛布置工作要以突出“新世纪、新天津、新滨海”为主题,以“国旗、彩旗、条幅、中国结、灯笼、灯箱、灯具小品等”为主题元素,昼间与夜间结合,静态与动态结合,政府主导与责任单位实施相结合,将景点、入市口道路、主干道路、机场车站等进行设计装点,营造春节期间“安定祥和、欢乐文明、优美靓丽”的浓厚节日气氛。达到白天国旗飘扬、欢快喜悦,夜晚灯火辉煌、五彩缤纷的效果。体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大好形势,展示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安居乐业、蓬勃向上、经济繁荣发展的新气象。
二、布置的时间
2010年2月5日(农历二十二)至2010年3月1日(农历十六)。3月2日(农历十七)拆除;夜景灯光启闭时间为2010年2月5日(农历二十二)至2010年3月1日(农历十六),每晚17:30至22:30。
三、布置的范围和重点
㈠ 布置的范围:入市口道路卫国道、津滨大道、解放南路等8条道路;中环线红旗路、复康路、围堤道等13条道路;内环线南京路、南开三马路、新开路等9条道路,中环与内环联接道路及泰安道、友谊路、中山路等主干道路共计63条道路(不含中环线、内环线);金街、食品街、服装街等20片重点地区;抗震纪念碑、河东区政府、河北区政府、长虹公园等28处综合景点。
㈡ 白天气氛布置:卫国道、复康路(复康路延长线)等8条主要入市口道路及京津塘高速入口、津滨高速入口、等8条高速路出入口插挂国旗;中环线、内环线22条道路分别插挂国旗和彩旗,中环线以插挂国旗为主,内环线以插挂彩旗为主;东南半环快速路插挂国旗和彩旗;海河、津河等河道两岸插挂彩旗;中环与内环联接道路及泰安道、友谊路、中山路等63条主干道路分别悬挂国旗、彩旗、灯箱、串灯、条幅、灯笼串和中国结等各类艺术品;抗震纪念碑、长虹公园等28片地区分别设置综合景点。
㈢ 夜晚气氛布置:在全面开启已有夜景灯光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一批临时夜景灯光景点。同时,开启路桥灯光设施、水系灯光设施、“里光外透”灯光设施、高层建筑灯光设施、风貌建筑灯光设施、天塔景观平台灯光设施、商业门脸牌匾和户外广告灯光设施。采用不同功能的灯光装饰,将点、线、团、片灯光景观贯通联网,形成有天津大都市特色的夜景灯光体系。
四、责任分工
㈠ 卫国道、津滨大道、解放南路、红旗南路、光荣道、卫津南路、复康路(复康路延长线)、京津路等8条入市口道路插挂国旗;中环线一周插挂国旗、内环线一周插挂彩旗、宣传条幅;宾水西道设置LED双灯笼、泰安道设置LED1米宫灯、马场道设置LED中国结,由市电力公司负责。
㈡ 泰安道、和平路、滨江道、成都道、睦南道、重庆道、大理道、马场道、贵州路、紫金山路、广东路、海河东路、海河西路、金纬路、中山路、中山北路、华昌大街、大丰路、大胡同、估衣街、城厢中路、城厢东路、东马路悬挂串灯笼和中国结等各类艺术品;解放路、大沽路、福安大街、新兴路、西康路、乐园道、气象台路、绍兴道、友谊路、宾水西道、永安道、宾馆西路、宾馆南路、卫津路、水上北路、宾水西道、鞍山西道、水上公园路、南门外大街、长江道、丁字沽一号路、丁字沽三号路、河北大街、芥园道、咸阳北路、金钟河大街、建国道、胜利路、黄纬路、津塘路、程林庄路、六纬路、光华路、华昌大街、咸阳路、南开二纬路、新红路、南运河南路、南运河北路插挂国旗、彩旗、灯箱、串灯、条幅等,由属地区政府负责。
㈢ 海河、津河、卫津河、复兴河、月牙河、南围堤河等两岸插挂彩旗;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街道、居民住宅楼等插挂国旗、升空气球等;抗震纪念碑、津联大厦、泰安道、浙江银行、贵州路与西康路交口、佟楼公园、人民公园、友谊路与永安道交口、友谊路与中环线交口、危改广场、唐口钟楼绿地、斗转星移广场、十一经路、原河东区政府所在地、阳光广场、狮子林大街、河北区政府所在地、大悲院商业街、狮子林大街与海河东路交口、水舞广场、文化街玉皇阁广场、亲水平台、长虹公园、通北路、解放广场、红桥广场、红桥区委区政府等28处大中型综合景点气氛布置,由属地区政府负责。
㈣ 京津塘高速入口、津滨高速入口、津保高速入口、津蓟高速入口、津晋高速入口、京沪高速入口、京沈高速入口、唐津高速入口等8条高速出入口插挂国旗、设置景点,由市政公路局负责。
㈤ 金街、食品街、服装街、各区主要商业街、大型商场、超市节日气氛布置及主干道路沿街商店挂灯笼,由市商务委和市工商局负责;国际风情街节日气氛布置,由国际商场负责;鼓楼商业街节日气氛布置,由住宅集团负责。
㈥ 中心城区各主要交通公交始末站点节日气氛布置,由市公交集团负责。
㈦ 各区农贸市场节日气氛布置,由市集贸办负责。
㈧ 机场、车站、码头及建筑工地节日气氛布置,由市建交委负责。
㈨ 一宫、二宫的气氛布置,由市总工会负责。
㈩ 市区各大、中、小公园节日气氛布置,市属由市市容园林委负责、区属由各区政府负责。
(十一) 天津站、杨柳青站、北站地区节日气氛布置,由天津铁路分局和相关区政府负责。北宁公园节日气氛布置,由天津铁路分局负责。
(十二) 天津电视塔和天塔湖区域节日气氛布置,由市广电集团负责。
(十三) 文化娱乐场所和体育场馆节日气氛布置,由市文化局、市体育局负责。
(十四) 地铁沿线车站、津滨轻轨沿线车站的气氛布置,由运营单位和所在区政府负责。
(十五) 夜景灯光景点的布置和节日期间灯光保障,由各区政府、市市容园林委(信息中心)负责。
(十六) 东南半环快速路插挂国旗、彩旗,由市城投集团负责。
五、措施和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和谐、讲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节期间节日气氛布置工作的重要性。树立高标准,追求高水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高标准做好春节期间节日气氛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是认真落实责任。按照节日气氛布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由一名主管领导牵头,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区政府对辖区负责,各有关单位对权属管理部门负责,要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三是落实安全制度。春节期间假期长,人流量大,各级领导一定要把安全工作贯穿节日气氛布置工作的全过程,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杜绝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督办检查。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巡查督办制度,注意维护,发现有损坏及时修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整改。
滨海新区、环城四区和其他区(县),按照全市统一布置,重点做好政府所在地主要道路、景点和公共活动场所等处的节日气氛布置工作。
2月3日,市市容园林委组织对全市节日气氛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附件:1、2010年春节节日气氛布置责任区分表
2、关于节日期间景点、景观用电管理的通知
二O一O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市容园林 节日气氛△ 布置 通知
(共印60份)
抄送:各区县政府。
天津市市容园林委办公室 2010年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