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容废〔2010〕237号
关于对餐饮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进行考评的通知
各区市容园林委、综合执法局、环卫局:
根据津容废〔2010〕157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城市管理工作(餐饮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考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第三季度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9月6日上午东丽区;下午津南区
9月7日上午西青区;下午北辰区
9月8日上午和平区;下午河北区
9月9日上午河西区;下午河东区
9月10日上午南开区;下午红桥区
9月13—14日滨海新区
二、考评内容
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工作(餐饮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考评标准(试行)进行考评。具体考评内容为:
㈠ 各区组织机构情况;
㈡ 专项研究工作情况;
㈢ 主抓部门、责任人落实情况;
㈣ 配合部门衔接落实情况;
㈤ 宣传情况;
㈥ 调查摸底建立台帐情况;
㈦ 与经行政许可特许经营企业衔接落实情况;
㈧ 按照时间要求进度,餐饮废弃物产生单位与经行政许可特许经营企业签约情况;
㈨ 治理违规收运餐饮废弃物和取缔违规处置餐饮废弃物场所等情况。
三、参加考评单位
市市容园林委、市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处理中心。
四、几点说明
㈠ 各区将本区开展此项工作总体情况书面报考评组。
㈡ 考评组到签订收运协议的餐饮废弃物产生单位检查,各区安排统一乘坐车辆。
㈢ 各区市容委接到此通知后,确定考评组到哪个部门查阅相关考评资料,并电传告知市容园林委废弃物管理处。
(联系人:张鑫桢;联系电话(传真):23418505)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市容园林 废弃物处理△ 考评 通知
(共印45份)
抄送:市综合执法局、市垃圾处理中心。
天津市市容园林委办公室 2010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