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容工〔2010〕314号
关于做好全国无障碍城市检查工作中
无障碍环卫公厕迎检工作的通知
市内六区环卫局、滨海环保市容局、各区县市容园林委:
根据国家四部委《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通知》(〔2007〕建标261号)以及市建交委《关于做好我市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迎检有关工作的通知》(〔2010〕建设276号)的文件要求,按照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现将做好全国无障碍城市检查中无障碍环卫公厕迎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全国无障碍设施检查时间拟定在今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 检查的规范标准
依据《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无障碍设施》(DBJT29-18-2005)、《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天津市无障碍设施改造》(津09WG-TJ构造图集、津09WG-YD技术要点、津09WG-YS工程验收要点)、《无障碍建设指南》(住建部定额司)等规范标准进行检查。
三、检查范围
市内六区建成区内环卫公厕;其他区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环卫公厕。达标比率为60%。
四、工作要求
㈠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把环卫公厕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一项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各区县要指定负责领导、业务部门专抓此事,既要圆满完成这次迎检工作,又要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持之以恒地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如厕环境。
㈡ 全力做好自检自查。依据检查的规范标准,各区县要集中精力对环卫公厕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做一次全面详细地自查。已经达标的区县要组织“回头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差什么改什么”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整改和完善。尚未达标的区县,要尽快组织力量,筹措资金,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改造建设,确保60%的达标率。
㈢ 各区县要把环卫公厕改造建设列入明年市容环境整治项目。从现在起,做好环卫公厕改造建设项目的可研、选址、规划设计、资金筹措等项前期工作,将无障碍设施建设亦纳入改造建设之中,争取一步到位、综合达标,全面提升我市环卫公厕建设水平。
㈣ 已被国家命名“国家卫生城区”的河西、和平、滨海新区(塘沽、大港)要重点做好环卫公厕无障碍设施的迎检工作,展示“国家卫生城区”形象。
(联系人:刘瑞清;联系电话(传真):28455050 )
二Ο一Ο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市容园林 无障碍城市检查△ 环卫公厕△ 通知
(共印20份)
抄报:市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市容园林委办公室 2010年1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