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容街〔2011〕15号
关于做好2011年春节期间
节日气氛布置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容园林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为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和谐、欢快的春节,现将2011年春节期间节日气氛布置方案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2011年春节期间节日气氛布置工作要以突出“展示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天津”为主题,以“国旗、彩旗、中国结、灯笼、灯箱”为主题元素,昼间与夜间结合,静态与动态结合,政府主导与责任单位实施相结合,将景点、入市口道主干道路、机场车站等进行设计装点,营造春节期间“安定祥和、欢乐文明、优美靓丽”的浓厚节日气氛,达到白天国旗飘扬、欢快喜悦,夜晚灯火辉煌、五彩缤纷的效果,展示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安居乐业、蓬勃向上、经济繁荣发展的新气象。
二、布置时间
2011年1月26日(农历二十三)至2011年2月18日(农历十六)。2月19日(农历十七)拆除;夜景灯光启闭时间为2011年1月26日(农历二十三)至2011年2月18日(农历十六),每晚17:30至22:30。
三、布置范围和重点
㈠ 布置的范围:入市口道路卫国道、津滨大道、解放南路等8条道路;中环线红旗路、复康路、围堤道等13条道路;内环线南京路、南开三马路、新开路等9条道路,中环与内环联接道路及成都道、马场道、友谊路、宾水道等主干道路共计63条道路(不含中环线、内环线);金街、食品街、服装街等20片重点地区;抗震纪念碑、宾水道与友谊路交口宾水西道与凌宾路交口等18处设置大型景点。
㈡ 白天气氛布置:卫国道、复康路(复康路延长线)等8条主要入市口道路及京津塘高速入口、津滨高速入口、等8条高速路出入口插挂国旗;中环线、内环线22条道路分别插挂国旗和彩旗,中环线以插挂国旗为主,内环线以插挂彩旗为主;东南半环快速路插挂国旗和彩旗;中环与内环联接道路及成都道、马场道、友谊路、宾水道等63条主干道路分别悬挂国旗、彩旗、灯箱、串灯、条幅、灯笼串和中国结等各类艺术品;抗震纪念碑、宾水道与友谊路交口、宾水西道与凌宾路交口等处分别设置综合景点。
㈢ 夜晚气氛布置:在全面开启已有夜景灯光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建设若干个临时夜景灯光景点:在友谊路、宾水西道、马场道、成都道两侧灯杆上悬挂LED灯制作的“中国结”和“如意”造型的灯笼;在友谊路与宾水道交口和南京路抗震纪念碑设置6m*8m的“春意盎然”造型的LED灯光景点;在宾水西道与凌宾路交口设置突出天津文化特色的杨柳青年画“年年有余”为主题造型的LED灯光景点。同时,开启路桥灯光设施、水系灯光设施、“里光外透”灯光设施、高层建筑灯光设施、风貌建筑灯光设施、天塔景观平台灯光设施、商业门脸牌匾和户外广告灯光设施。采用不同功能的灯光装饰,将点、线、团、片灯光景观贯通联网,形成有天津特色大都市的夜景灯光体系。
四、责任分工
㈠ 卫国道、津滨大道、解放南路、红旗南路、光荣道卫津南路、复康路(复康路延长线)、京津路等8条入市口道路插挂国旗;中环线一周插挂国旗、内环线一周插挂彩旗、宣传条幅;东南半环快速路插挂国旗;宾水西道、友谊路、成都道、马场道设置LED灯笼;抗震纪念碑、宾水道与友谊路交口宾水西道与凌宾路交口等设置大型LED灯光造型景点,由市电力公司负责。
㈡ 泰安道、和平路、滨江道、睦南道、重庆道、大理道、贵州路、紫金山路、广东路、海河东路、海河西路、金纬路、中山路、中山北路、华昌大街、大丰路、大胡同、估衣街、城厢中路、城厢东路、东马路悬挂串灯笼和中国结等各类艺术品;解放路、大沽路、福安大街、新兴路、西康路、乐园道、气象台路、绍兴道、友谊路、永安道、宾馆西路、宾馆南路、卫津路、水上北路、宾水西道、鞍山西道、水上公园路、南门外大街、长江道、丁字沽一号路、丁字沽三号路、河北大街、芥园道、咸阳北路、金钟河大街、建国道、胜利路、黄纬路、津塘路、程林庄路、六纬路、光华路、华昌大街、咸阳路、南开二纬路、新红路、南运河南路、南运河北路插挂国旗、彩旗、灯箱、串灯等,由属地区政府负责。
㈢ 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街道、居民住宅楼等插挂国旗、升空气球等;津联大厦、泰安道、友谊路与永安道交口、友谊路与中环线交口、友谊路与乐园道交口、危改广场、新开路、十一经路、阳光广场、狮子林大街与海河东路交口、水舞广场、文化街玉皇阁广场、长虹公园、解放广场、红桥广场等15处大中型综合景点气氛布置,由属地区政府负责。
㈣ 京津塘高速入口、津滨高速入口、津保高速入口、津蓟高速入口、津晋高速入口、京沪高速入口、京沈高速入口、唐津高速入口等8条高速出入口插挂国旗、设置景点,由市政公路局负责。
㈤ 金街、食品街、服装街、各区主要商业街、大型商场、超市节日气氛布置及主干道路沿街商店挂灯笼,由市商务委和市工商局负责;国际风情街节日气氛布置,由国际商场负责;鼓楼商业街节日气氛布置,由住宅集团负责。
㈥ 中心城区各主要交通公交始末站点节日气氛布置,由市公交集团负责。
㈦ 中心城区建筑工地节日气氛布置,由市建交委负责。
㈧ 车站、码头等的节日气氛布置,由市交通和港口管理局负责。
㈨ 中心城区各农贸市场节日气氛布置,由市商务委负责。
㈩ 一宫、二宫的气氛布置,由市总工会负责。
(十一) 市区各大、中、小公园节日气氛布置,市属由市市容和园林委负责、区属由各区政府负责。
(十二) 天津站、杨柳青站、北站地区节日气氛布置,由天津铁路分局和相关区政府负责。
(十三) 天津电视塔和天塔湖区域节日气氛布置,由市广电集团负责。
(十四) 文化娱乐场所和体育场馆节日气氛布置,由市文广局、市体育局负责。
(十五) 地铁沿线车站、津滨轻轨沿线车站的气氛布置,由运营单位和所在区政府负责。
(十六) 夜景灯光景点的布置和节日期间灯光保障,由各区政府、市市容和园林委(信息中心)负责。
五、措施和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春节期间环境气氛布置工作的重要性。树立高标准,追求高水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高标准做好春节市容环境气氛布置的各项工作,努力为全市人民营造欢快、祥和的节日气氛。
二是认真落实责任。按照节日气氛布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由一名主管领导牵头,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区政府对辖区负责,各有关单位对权属管理部门负责,要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三是落实安全制度。春节期间假期长,人流量大,各级领导一定要把安全工作贯穿市容环境气氛布置工作的全过程,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杜绝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督办检查。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巡查督办制度,注意维护,发现有损坏及时修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整改。
滨海新区、环城四区和其他区(县),按照全市统一布置,重点做好政府所在地主要道路、景点和公共活动场所等处的节日气氛布置工作。
二О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市容园林 春节 节日气氛△ 布置 通知
(共印50) 天津市市容园林委办公室 2011年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