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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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开展2011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583/2011-0001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容建〔2011〕44号
主    题 :
城市管理\城市绿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津容建〔201144

 

 

关于开展2011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今年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0周年,又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同时2011年为 “国际森林年”,为进一步掀起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新高潮,加快推动天津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活动主题:植树造林,共建生态宜居天津 

  各区县绿化办公室(城市组)为春植活动的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由绿化办公室(城市组)制定计划,结合实际,做到植树人员、任务、地点、苗木、养护措施“五落实”,把义务植树工作做为搞好群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做到认识要深化,组织要落实,领导要带头,措施要保证,水平要提高,切实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

二、活动安排

今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原则是:总结历年经验,周密细致安排,广泛宣传发动,活动求真务实。

  活动形式

实施普遍绿化,开辟新的绿地、种植片林、保护林,扩大种植区规模;选择优良树种,增强观赏性,创造优美环境,推动生态宜居高地建设。

  宣传发动

各区县要努力做好全民义务植树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把全民义务植树当作建设“建设生态宜居高地”的重要内容,形成强有力的宣传声势,增强全民义务植树的意识和自觉性,广泛发动辖区内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及适龄公民参加植树活动。

  时间安排

312-4月12,为春植月活动的实施阶段。各区县要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并把好经验、好典型及时总结。

三、活动保障

  技术指导

植树活动要尊重科学,讲求实效,要加强对植树活动的技术指导,开通技术咨询热线,及时解答疑难问题。有条件的可印制植树技术要点、指南等,通过科学普及,提高植树成活率。

  栽后养护

凡由社会单位和市民个人在公共绿地内栽植的树木,由各区县园林部门负责养护;凡在社会单位内部栽植的树木,由本单位负责养护,园林部门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社会单位和市民个人在公共绿地中采取“自费、自种、自养”形式栽种的树木,园林部门要通过签定养管协议书,明确养管责任,并象自管绿地一样,保护好“三自”树木,提高社会和市民群众植树绿化的积极性。

  监督检查

根据《天津市义务植树条例》、《天津市义务植树管理规定》和《天津市政府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各区县绿办(城市组)要深入到植树现场和社会单位检查植树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要求落实植树计划,表彰先进典型,对不认真履行义务植树责任的,应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并通过新闻媒体暴光。

四、活动总结

要注意总结义务植树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注意分析存在问题。420前要核实栽植量、5月份检查发芽率、10月份检查成活率,使2011年度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12011年度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计划表

      22011312日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情况

      32011320日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情况

      42011年度全民义务植树情况汇总表

      5、天津市2011年造林绿化宣传口号

 

 

 

 

二О一一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市容园林  义务植树△  活动  通知

                                          (共印20份)                                                         

  天津市市容园林委办公室            201131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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