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容街〔2011〕74号
关于做好2011年“五·一”期间
节日气氛布置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容和园林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我们制定了2011年“五一”节日气氛布置工作方案,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2011年“五一”期间节日气氛布置工作要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环境友好社会为指导,以“国旗、鲜花、灯光”为主题元素,将景点、路桥、水系、建筑物进行设计装点,营造“五一”期间“安定祥和、欢乐文明、优美靓丽”的浓厚节日气氛。达到白天国旗飘扬、鲜花盛开,夜晚灯火辉煌、五彩缤纷的效果,全面展示我市三年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丰硕成果。
二、布置的时间
2010年4月28日至2010年5月5日。
三、布置的重点
“五一”节日气氛布置工作以内环线、中环线、68条迎宾线等主干道路和重点繁华地区为重点,在主要交通路口、桥梁、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出入口等主要部位,以国旗、空飘气球等方式进行装点,营造节日期间的喜庆气氛;市区各大公园、商业街、观光游览场所布置各具特色的娱乐、购物、休闲气氛。夜晚全市夜景灯光,包括主干道路两侧、海河两岸公共建筑、构筑物的灯光设施及户外广告、牌匾灯光全部开启,将点、线、团、片灯光景观贯通连网,烘托节日期间灯火辉煌、五彩缤纷的夜景气氛。夜景灯光每日19:00时至22:30时开启。
四、责任分工
(一)友谊路、南京路、卫国道等市区主干道路、天津站、小白楼、五大道等重点繁华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街道、居民住宅楼等插挂国旗、公益宣传画面、升空气球等,由各区政府负责。
(二)东南半环快速路、中环线一周、卫国道、十一经路、新开路、新兆路、海河东路、曲阜道、友谊路、友谊北路、友谊南路、马场道、泰安道、成都道、贵州路、和平路、滨江道、狮子林大街、南京路(小白楼至海光寺)、宾水道(越秀路至紫金山路)、长江道(南开三马路至红旗路)、宾水西道(紫金山路至水上东路)、南门外大街(海光寺至南马路)、卫津路(八里台立交桥至海光寺)、河北大街(北马路至西营门西马路)两侧灯杆插挂国旗,由市电力公司负责。
(三)市区各大公园、广场及泰安道、曲阜道、成都道、贵州路、南京路、友谊路、宾水道、乐园道、马场道、十一经路等主干道路绿地栽植草花,由各区市容园林委负责。
(四)重点地区的道路桥梁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插挂国旗,由市政公路局负责。
(五)主要商业街的各类商店、门脸灯光的开启及插挂国旗,由市商务委负责。
(六)中心城区各建筑工地周边气氛布置,由市建交委负责。
(七)中心城区各主要交通公交始末站点的气氛布置,由市公交集团负责。
(八)中心城区主要文化活动场馆的气氛布置,由市文化局负责。
(九)二宫的气氛布置,由市总工会负责。
(十)天津站、北站地区的气氛布置,由北京铁路局天津办事处和相关区政府负责。
(十一)天津电视塔景点的气氛布置,由市广电集团负责。
(十二)地铁沿线车站、津滨轻轨沿线车站外部的气氛布置,由运营单位和所在区政府负责。
(十三)节日期间的灯光保障,由各区政府和市市容园林委服务中心负责。
(十四)各区政府所在地节日气氛布置,由各区政府负责。
(十五)天津机场节日气氛布置,由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负责。
(十六)节日期间的电力保障,由市电力公司负责。
五、措施和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和谐、讲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五一”期间环境气氛布置工作的重要性。树立高标准,追求高水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市容园林委的统一安排,高标准做好市容环境气氛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是认真落实责任。按照节日气氛布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由一名主管领导牵头,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区政府对辖区负责,各有关单位对权属管理部门负责,要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三是落实安全制度。各级领导一定要把安全工作贯穿市容环境气氛布置工作的全过程,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杜绝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督办检查。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巡查督办制度,注意维护,发现景点有损坏和缺失的要及时修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整改。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Y主题词:市容园林 节日 布置 工作 通知
(共印43份)
天津市市容园林委办公室 2011年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