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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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市容园林委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583/2016-0004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容办〔2016〕310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津容办〔2016310


市市容园林委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动安全天津、安全市容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一定要处理理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专职专责、企业主责的责任体系,以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要求,在全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整治安全隐患,建立严格的责任体系,建立长效防范机制,确保全委安全生产生产安全。

现将《市市容园林委关于全面开展安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117

(此件主动公开)

市市容园林委关于全面开展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津党发〔201632号)部署,进一步推动安全天津、安全市容建设,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至20179月在全委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一定要处理理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专职专责、企业主责的责任体系,严格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建立严密严厉严格的责任体系,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治理力度,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把“8·12”事故教训化为全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倒逼动力,从严从实抓好各项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排查内容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包括全委所有单位、所有设施、所有项目、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和外租区域及相关行业进行全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在全委范围内开展六查六看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和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等,切实把排查整改安全隐患落到实处。

(一)查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品储存运输(化学实验室、农药库、油料库等)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二)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落实情况,是否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具体职责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三)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化规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范建立、执行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一线职工教育培训情况。

(四)查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游乐场、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以及用火用电安全等情况。检查游船、游乐设施、施工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相关检测合格证书及日常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等情况。重点检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填埋场围埝安全及防水、防渗、渗沥液收集处理、填埋气体收集处理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五)查工程总包、分包和出租部位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重点检查合同签订是否合法有效和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六)查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重点检查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重点检查值班值守落实情况,值班制度、职责是否落实到位。

三、排查重点领域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全面落实《安全天津建设纲要》、《安全市容建设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安全。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建设实施方案》和《市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津安生〔20168号)部署要求,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对全委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拉网式排查,实施台账式管理,流程式管控,责任到人,一岗双责,确保安全万无一失。环卫研究所、园林科研所重点管好实验药品、管好实验器材、管好实验人员;绿化、花卉、花苗木三大中心及各苗圃妥善保管好农药库,做好农药的使用、仓储、运输;各单位建立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应急预案,做到应对及时、处置科学有效。

(二)消防安全。对机关、基层、学校、宾馆、施工工地、出租房屋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办公场所、校舍、实验室、机房、食堂、民工宿舍等是否达到安全要求,用电、用气、用火及消防设施安全,着力整治机关单位食堂用火用气不规范问题,着力整治所属单位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着力整治施工工地工棚安全问题,着力整治各单位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

(三)交通安全。车辆使用安全不容忽视,在推促环卫作业机械化的同时,要组织开展环卫车辆的安全检查、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严防恶性交通事故。同步抓好委属单位交通安全,严厉打击车辆超载、超限、超速、超员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四)公园及游艺设施安全。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抓好公园、动物园管理,重点抓好游人安全、游船安全、游艺设施设备安全、动物兽舍安全、关键部位安全。重点抓好重要节假日游人疏导管理,建立人流量监测预警机制,避免拥挤践踏落水等事故发生;实施游艺设施设备的一日三检,杜绝游艺设施带病运行,杜绝人员伤害;加强动物兽舍防护措施,严防动物逃笼;做好动物园草料库、南翠屏公园山体防火的安全管理,严防严控火灾发生。大型活动是否进行审批、是否制定安保方案和预案。

(五)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垃圾处理设施事关城市运行安全,要组织对全市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填埋场围埝安全及防水、防渗、渗沥液收集处理、填埋场气体收集处理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做到防火、防爆、防事故、防污染。

(六)特种设备安全。突出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检查。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严查持过期证件、持假证作业等行为。

(七)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排查市容环境整治工程,以建筑立面整修、夜景灯光建设、园林绿化施工等安全管理为重点,全面开展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严查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着力解决安全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防护措施不科学,不按工艺施工、不按工序施工的问题,严防高空坠落、严防触电伤亡、严防火灾、严防硫化氢中毒等事故。

(八)设施养管安全。实施建筑立面整修工程大排查,确保空调机罩、窗口檐线等各类整修附属设施安全牢固;实施户外广告设施大排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从严治理违章违法设置;组织行道树修剪会战,严防病虫枝、枯死枝坠落伤人。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委领导带队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上下联动,平行作业,在各单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人员,深入一线集中检查,确保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收到扎扎实实的效果。

时间安排: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从201610月中旬起至20179月底前告一段落。2016102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201610211220为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6122120175月底为巩固深化阶段;2017619月底为建章立制和构建长效机制阶段。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全面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认真分析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现状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列出突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清单,立即组织全面整改。各单位要借助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力量,聘请专家参与检查,严查单位深层次安全生产隐患,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组织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建立安全生产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台账,彻查并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上报相关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分别带队,深入工作场所、施工现场、生产一线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推动隐患整改,对排查不认真、不积极的要启动问责程序。

(三)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天津建设纲要(2015-2020年)》和《安全市容建设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分工分管,制定下发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严格做到方案下发全覆盖、动员部署全覆盖、组织推动全覆盖、监督检查全覆盖。要摸清分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列出重点排查单位清单、存在突出问题清单和主要风险源点清单,做到心中有数。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明确的隐患排查标准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汇总上报排查整治情况。

(四)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委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组成多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深入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扎实深入开展。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也要分别带队,组成督查组,深入到基层单位、工作场所、施工工地对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五)全面整改安全生产隐患

各单位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照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先搞好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对自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认真逐项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工作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登记建档,梳理分类,建立整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对账销号,对安全事故隐患长期居高不下的单位实行领导干部联系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严格检查落实和考核,确保追责问责到位,层层加强检查和考核,实行检查考核责任签字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重点任务未完成的相关责任人坚决追责。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全面分析、研究、总结安全生产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隐患排查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对安全生产的组织推动、分类指导和督查落实,从源头上遏制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快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全委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培训,全面推促全委、全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上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构建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坚持党政同责,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领导责任和隐患排查整治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具体任务。

2、坚持专职专责,强化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意见》(津政发20168号),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工作职责必然有相应安全生产职责的要求和分工分管,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边界,编制监管名录。

3、坚持企业主责,强化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各单位要主动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有对外出租业务的业主方和出租方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统一协调和管理责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不予发包或出租;承包(承租)单位一旦发生安全生产问题,业主方或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

(二)严格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追究

全委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一定要处理的理念,在防止安全隐患产生上下功夫。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四种类型严格责任追究。

1、对排查出的危害较小、整改难度不大的一般安全隐患或安全管理问题,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整改、堵塞漏洞,并分析隐患产生原因,对隐患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警告,吸取教训。

2、对危害较大、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整改难度大,需要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尽快安排停产停业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分析隐患产生原因,对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法采取经济和行政手段进行处理,并内部通报。

3、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未按期完成整改,熟视无睹,或者整改不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要依法依规对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理或给予上限处罚,问题严重的要逐级追责,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通报,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4、对不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不按规定登记和报告查处的隐患,隐患排查长期零报告或漏报、瞒报的单位,委相关部门要对其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加大处罚力度,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9

(三)严格落实“四铁”要求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全委上下要强化铁面、铁规、铁腕、铁心四铁地位,不讲情面、不搞变通、做到铁面无私、铁腕执法。凡是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都要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并对导致安全隐患存在的责任人和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一律进行问责,对安全生产方面麻木不仁、以权谋私的要采取更加严厉的法律措施,严肃惩处,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加大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对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进行上限处罚;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罚力度,对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进行经济处罚、资质资格处罚、信用处罚等;加大对行业管理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未依法依规及时处理的相关人员,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考核问责

市容园林委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治纳入各单位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重点任务未完成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责任,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到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等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请于每月25日前,总结于2017925日前分别上报委办公室(909室)邮箱:srylwbgs2015@163.com、传真:28455005

市市容园林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杜  翔      市市容园林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刘  琪      市市容园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  峰      市市容园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魏  侠      市市容园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赵  健      市市容园林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春霞      市市容园林委副巡视员

翟千德      市市容园林委副巡视员

成  员: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委属单位党政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的要求,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委、全系统及相关行业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具体分工如下:

主要负责同志对全委安全工作负总责。

分管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负责依法审批工作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工作部门:城管办秘书处、信息化处、考核监督处、行政审批处、执法监督处。同时负责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原天津市城市园林市场管理中心)、天津市市容园林巡查中心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负责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工作部门:组织干部处、人事处。

3、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工作部门:规划处(研究室)、计划处、园林设施养管处、园林建设处。同时负责天津市南翠屏公园管理所、天津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原天津市城市绿化工程服务中心)、天津市园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4、分管全委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负专责。工作部门:办公室、法规处、市容建设工程管理处、街容管理处。同时负责委机关、天津市园林花卉管理中心、天津市园林海河游览管理中心、天津市市容环卫服务中心(原天津市街道综合整修办公室)、天津市园林学校(中共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党校)、天津市环境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天津市市容环境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天津市夜景灯光管理中心(原天津市市容环境信息中心)、天津市市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城建监察》杂志编辑部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5、负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执纪监督问责。工作部门:纪检监察室。

6、负责环卫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工作部门:环境卫生管理处(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废弃物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同时负责天津市水上公园管理处、天津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原天津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天津市水上会宾园服务中心、天津市市容环卫机械设备服务中心、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7、负责苗木生产、动物管理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工作部门:科技教育处、宣传处、老干部处、机关党委。同时负责天津市园林规划设计院、天津市动物园、天津市花苗木服务中心、天津市市容园林信息中心(原天津市园林科技信息服务中心)等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会办公室             201611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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