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容办〔2017〕353号
市市容园林委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事故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滨海新区环境局,各区市容园林部门,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2017年11月18日,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市委书记李鸿忠作出批示,要以北京事故为鉴,迅速在全市进行地毯式清理整改,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发现问题,处理隐患,坚决坚定重拳狠手,务求彻底。市政府领导也分别做出批示,提出要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贯彻落实好《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市容园林系统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原则,在市容园林各行业、各领域、全系统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着力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非法生产经营、违法群租衍生的事故隐患;着力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隐患问题,取缔一批违法场所,拆除一批违章建筑,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委、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主要任务
此次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市容园林系统、相关行业领域和各单位。
排查整治重点区域:各单位外租部位、施工工地、民工住宿、公园、学校、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
排查整治重点场所和行业领域:严查彩钢板建筑;严查厂房库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严查厂房库房、出租房屋、出租大院、出租场地等生产、加工、储存、住人场所;严查公园、宾馆、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查化验室、实验室、施工工地、动物兽舍、草料库等重点部位;严查各类办公场所用电消防安全;严查园林绿化、市容整治等施工安全;严查道路清扫、垃圾收运、垃圾处置安全;严查广告设施、夜景灯光设施、路灯设施安全;严查园林绿化防火安全;严查绿化养护管理安全;严查车辆安全;严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单位。
三、职责分工
(一)成立市市容园林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情况交流等工作。
(二)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
(三)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办公室:负责全系统安全工作综合协调,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安全台帐和各级安全管理网络体系,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监督检查。
法规处:负责安全工作方面相关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
市容建设处:负责公厕、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建设的安全监管,负责市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对街道整修、建筑立面整修等市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街容处:负责对夜景灯光建设、户外广告设置、商业牌匾、建筑外檐装饰等市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环卫处:负责环卫清扫保洁及环卫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废管处:负责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的安全生产行业监管。
信息化处:负责全委信息化工作的安全监管。
园林设施管理处:负责指导检查全市各类公园重要节日游园活动预案制定及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绿化养护和公园、动物园、风景游览区的安全监管。
园林建设处:负责园林绿化安全生产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行政审批处:负责依法审批项目的安全监管。
宣传处:负责安全生产相关事项的宣传工作。
组干处:负责在安全工作中使用干部、管理干部、考察干部、选用干部。
机关纪委: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执纪监督问责。
(四)为强化机关和基层安全工作的联动,建立健全机关基层结对检查指导制度。
规划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园林学校。
计划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园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信息化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园林规划设计院。
考核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数字化城市考核中心。
科教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动物园。
财务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人事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园林海河游览管理中心。
老干部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市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
机关党委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市容园林信息中心。
审计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水上会宾园服务中心。
执法监督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法规处安全责任单位:《城建监察》杂志编辑部。
市容建设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市容市貌服务中心。
街容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市容园林服务中心(灯光中心)。
环卫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水上公园。
废管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
园林设施管理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南翠屏公园管理所。
园林建设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宣传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环境管理中等职业学校。
组干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花苗木服务中心。
办公室安全责任单位:园林花卉管理中心。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对自去年10月份以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以及今年7月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新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安排专人盯防,限时整改,确保不发生事故。
四、工作安排
11月30日前,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周密动员部署,做到方案措施细,任务要求清,落实责任严。及时将动员部署情况报市市容园林委办公室。
12月1日开始,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全区域全要素的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盯紧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大隐患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单位,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拆除违法建设,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隐患台账,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特别是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研究制定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及时将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总结报市市容园林委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北京市“11·18”火灾事故教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集中精干力量,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新一轮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建立台账,强化监管。各部门、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完善隐患台账,加强分类监管,对整治情况要逐一进行验收复查。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全程跟踪,严密监控,强力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同时加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和死灰复燃。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事故隐患情况报送工作,及时对事故隐患整改追责情况进行汇总,自12月起,每半个月(15日前和29日前)报送1次《新一轮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改清单》(附件1)和《新一轮大排查大整治追责问责清单》(附件2)。
(三)加大力度,严格追责。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追责力度,对违法建设出租转租住人、危险化学品“三违”、重大突出火灾隐患、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劳”、建筑施工“三抢”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凡是有事故隐患的建筑、厂房,尤其是工业大院,一律关停整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要立即清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安全。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加强情况沟通,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排查整改。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
附件:1.新一轮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改清单
2.新一轮大排查大整治追责问责清单
2017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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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改清单 | ||||||
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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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存在隐患单位名称 | 发现隐患数目 |
| 主要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 | 投入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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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 ||||||
备注: ①“存在隐患情况’’、“主要整改措施”内容可简写,具体情况可另附。 | ||||||
②12月15日、12月29日,分别报送新增隐患情况,如无新增请“零”上报。 |
附件2
新一轮大排查大整治追责问责清单
序号 | 存在隐患单位名称 | 所在区 | 发现隐患数目 | 已整改完成隐患数目 | 单位内部处罚情况 | 追责问责情况 | |||||
对人员处罚情况 (人次、万元) | 对部门处罚情况(万元) | 对人员通报情况 (人次) | 对人员行政处分情况(次) | 对人员约谈 情况 | 责令书面检查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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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2月15日、12月29日,分别报送新增追责问责情况,如无新增请“零”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