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容规〔2017〕404号
市市容园林委关于印发进一步组织推进
市容园林“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任务
和明确部门分工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美丽天津建设,明确《天津市市容园林“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部门分工和责任,加强痕迹化管理,现将《市市容园林委关于进一步组织推进市容园林“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和明确部门分工的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按照工作意见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天津市市容园林“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按时完成。
特此通知。
2017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市容园林委关于进一步组织推进
市容园林“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任务
和明确部门分工的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美丽天津建设,贯彻落实好全市“十三五”发展规划整体工作进程,加强对市容园林行业的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按照《市市容园林委关于转发〈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容园林“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的通知》(津容规〔2016〕368号)文件精神,结合条块工作任务和各部门职能,现对市容园林“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明确组织推进规划落实的部门分工意见如下:
一、 发展目标
(一)园林绿化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三率”指标分别达到40%、35%、12平方米以上,建成国家园林城市。(园林建设处、园林设施养管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市容市貌
实现中心城区主干道路、重点地区、重点次支道路沿线建筑立面整修全覆盖。(市容建设处、街容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环境卫生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力争达到98%。城市建成区主干道路可机扫、水洗率达到100%,小街小路可清扫水洗达到100%,创建全国最整洁城市。(废管处、环卫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城市管理
实现“依法管理、智能管理、监督考核保障”三位一体的城市管理体系,推进城市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动态化、常态化、信息化进程,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市综合执法局、考核处、信息化处、城管办秘书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城市绿化
(五)公园绿地建设提升
全面推进天津植物园、野生动物园、外环公园连绵带“两园一带”建设。规划建设滨海新区海港生态公园,建成侯台城市公园、梅江公园、柳林公园、南淀公园、银河公园、李七庄公园、向阳公园、北辰文化公园、北福岭公园、北仓公园等一批市、区公园,新建提升100个街心和社区公园。(园林建设处、规划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绿地布局优化
公园建设提升坚持生态大绿、自然精致、植物造景、丰富多样原则。融入海绵城市、下凹式绿地、低碳环保、节水集约等先进理念,多种树,种大树,多渠道扩大绿色空间。优化城市公园绿地布局,科学规划公园绿地服务半径,由城市任意点出发500米可达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街头街心绿地,1公里可达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街心公园或集中绿地,3公里可达区级公园,10公里可见市级公园或大型风景区,满足市民群众就近休闲、健身、游憩等综合需求。(规划处、计划处、园林建设处、园林设施养管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生态绿廊建设
建设提升快速路东南环线津昆、卫昆、昆仑、海津等桥区绿地,提升月牙河公园,串接形成步道、慢道“双道”并行的东南半环生态绿廊,建设提升绿化面积95万平方米。(园林建设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八)绿道步道推进
示范推行双排以上行道树“品字型”、多层次栽植模式,增加植被层次感和厚重感,推进城市绿道和绿荫步道“双道”建设,建成中心城区外环线内侧环城绿道,双环快速、主干路、入市路等200公里交织贯通的城市绿道。同步建设300公里供市民群众健身休闲的绿荫步道。(园林建设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九)生态红线保护
继续实施与中心城区内外贯通的楔形生态绿地、相嵌公园,以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园、滨河绿地等,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生态红线保护工作,完善城市楔形绿地布局结构,逐步实现“相连相嵌、交织贯通、绿环绕城、绿在城中”的大绿大美景象,为城市输送新风提供绿色通道(园林设施养管处、规划处、园林建设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绿区工程提升
全市新建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按照市统一规范和导则,科学配绿建绿。本着贴近居民、服务居民、方便居民的原则,对有条件的老旧社区推进小区绿化补建提升,规范建设林荫停车泊位。(园林建设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一)立体绿化建设
积极探索和推广垂直、立体、屋顶绿化,有效缓解绿地规划落地难,可绿化土地供应不足的矛盾。因地制宜,利用围墙、围栏、屋顶、阳台、露台、庭院等有效空间,推广地栽、棚架、花坛、树穴、种植槽、容器吊挂等多种栽植形式,由平面绿化向空间绿化拓展。着力开辟绿化新空间,提高绿化增长点,有效实施开缝建绿、宜绿则绿、能绿尽绿、空间占绿。建设提升马场道、贵州路、解放北路、大沽北路、友谊北路、吴家窑大街等道路垂直和立体绿化,将绿化延伸至城市“边、角、缝、栏、顶、台、池、箱”等,宜绿则绿,绿满空间。进一步打造民心工程,绿惠百姓,实现居民群众从奔“小康”到要“健康”的夙愿要求。(园林建设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二)园林科技研发
引进100种新优植物品种,改善和提高城市植物品种多样性和丰富度。增强园林绿化建管科技研发建设能力,强化盐碱地绿化技术、耐盐植物培育驯化、乡土树种品种优选、“绿医院”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园林绿化土壤检测鉴定等研发工作,创新理念、科学研究天津市园林绿化典型问题和长效保护技术。规范绿化养护用土土壤检测制度,重点开展园林绿化生态功能及应用、园林植物保护新优技术、城市绿化模式及相关技术、植物育种及快速繁殖技术、植物生理生化及营养诊断技术、园林产业化技术、节水型灌溉技术、海绵城市相关技术等应用技术领域研究,积蓄和挖潜园林绿化发展后劲。(科教处按职责组织落实)
(十三)园林装备和政策法规
三、城市美化
(十四)建筑立面美化
保持中心城区151条重点主干道路(路段)沿线两侧、30个重点地区等环境要素高标准、零容忍,景观效果佳。对76条214公里道路沿线建筑实施立面整修,高标准整修红旗南路、解放南路等30条重点示范路,展示大气、清新、靓丽的城市街容。(市容建设处、街容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五)城市家具配置
按照规范和导则,实施中心城区151条重点主干道路沿线两侧、30个重点地区果皮箱、座椅等城市家具规范设置,并统筹管护、全面考核,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品味,展示城市形象,方便游人休闲需求,形成一道亮丽的城市风景线。(街容处、环卫处、计划处、考核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六)次支道路建筑整修
延伸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对235条180公里次支道路沿线建筑立面进行粉刷清洗、规范清整。规范治理户外广告设施,实现中心城区主干道路、重点地区、重点次支道路沿线建筑立面美化全覆盖。(市容建设处、街容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七)市容市貌基础管理
与时俱进,适应发展,组织修订完善城镇街道市容基本规范和有关标准、市容市貌建筑立面提升导则,研究推广市容市貌提升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科学指导建筑立面提升。编制完善城市马路家具、户外广告、夜景灯光、沿街底商等规范导则,全面指导市容市貌美化提升。(市容建设处、街容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八)户外广告规范
组织编制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不同的区域、不同等级的路段以及不同等级的主要交通入市口划分发展级、控制级、禁止级三级。按照“服从市容、规范设置、控制总量、提高标准”的原则,对户外广告设置实施分级规范管理。(街容处、行政许可处、规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城市净化
(十九)垃圾处理能力建设
按照国家技术指南和循环经济要求,中心城区周边建成两座现代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推动建设宝坻、蓟县、宁河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环卫设施布局和服务功能,力争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实现县县具有垃圾处理设施,提升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应急保障硬件能力。对大韩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等现有生活垃圾设施及外部环境提升改造。积极探索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等新工艺和新方法。(市容建设处、废管处、规划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组织做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设施更新,强化收运属地管理职能,有效治理城市存量垃圾,保持环境整洁优美。加强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实现生活垃圾运输处理精细化、智能化管理。(废管处、环卫处、信息化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一)环卫设施布局优化
多渠道加强配套公厕、垃圾转运站、环卫停车场、环卫作息场所等环卫设施建设提升,进一步优化完善环卫设施布局和功能。各区按需配备一定数量的洗扫车泥水分离一体化设备,消纳洗扫车作业产生的尘土泥水等。新建2-3个环卫作业车辆保暖车场,保证冬季机扫水洗车辆能够运转正常。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进程,示范推广餐厨垃圾就近就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规划处、市容建设处、环卫处、废管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二)环卫装备建设
按照国家要求科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购置的环卫作业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高。科学提升城市道路机扫水洗率,继续全面推行“扫、吸、冲、洗、保”五字组合作业法,在中心城区可机扫水洗道路机械化作业全覆盖的基础上,滨海新区和两区三县可机扫水洗道路实现全覆盖。更新购置一定数量的冬季洗路车辆,逐步提升冬季洗路作业能力,提高环卫装备整体作业效率和环保水平。城市建成区主干道路可机扫、水洗率达到100%,小街小路可清扫水洗达到100%,创建全国最整洁城市。(环卫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三)物理清雪非氯融雪
推进氯盐融雪向机械化物理清雪和非氯融雪剂融雪转变,逐步扩大环保除雪作业范围,推动环保无害除雪取得新突破,力争“十三五”末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实现机械化物理清雪、非氯融雪剂融雪和溶盐融雪“三分天下”的格局。建立机械化物理除雪和非氯融雪剂融雪作业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推动融雪设施建设,保障除雪作业需要。(环卫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四)环卫管理规范
修订《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天津市市区冬季清雪暂行办法》等政府规章,进一步明确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完善组织领导措施,拓宽制约途径和手段。继续修订完善城市道路机扫水洗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城市道路人工保洁捡脏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公厕管理和清扫保洁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居民区清扫保洁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机械化物理除雪和非氯融雪剂融雪作业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提高环卫作业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环卫处、法规处、科教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五)公厕提升
强化公厕保洁管理,努力实现我市建成区环卫公厕实有率和类别标准达到或超过部颁要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保有4-7座,二类以上公厕达到75%。研究开发我市公厕引导和地理信息查询系统,提升环卫设施科技化服务水平,建设第五空间公厕。增加活动公厕,满足全运会等大型活动期间的服务要求。达到设施设备完善、环境卫生优质,全面提高社会公众服务功能。(市容建设处、环卫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城市亮化
(二十六)建设“一轴”
海河三岔河口至海津大桥段两岸市容环境和夜景灯光随沿河项目建成而同步到位,保持美丽海河景观水平。在海河夜景灯光2015版提升工程的基础上,对海河大光明桥至海津大桥段夜景灯光实施全面建设提升改造。延伸“金色海河、流光岁月”的设计主题,突出“岸、绿、楼、桥”四大元素,建设海河夜景灯光观景平台,丰富景观层次,体现特色与新意,打造彰显海河文化、展现天津大都市风采的城市夜景轴线。(街容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七)扩展“三心”
小白楼城市主中心周边区域夜景灯光已在“十二五”期间实施了新一轮的提升完善,“十三五”期间的建设提升重点为西站城市副中心和智慧城城市副中心。对西站地区(一期)建设的夜景灯光设施实施修复提升,补充建设西站周边可视范围的高层建筑夜景灯光,跟进周边地区的开发建设,连点成片。跟进天钢柳林基础建设的发展进程,全面提升城市副中心夜景灯光效果。(街容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八)提升“四口”
重点建设复康西路(南站)入市口、卫国道(机场)入市口、友谊南路(津港路)入市口、大沽南路(津沽公路)入市口等4个城市入市口的夜景灯光建设。结合入市口周边的夜景灯光现状和载体情况,重点建设入市口周边夜景灯光环境,以入市道路与外环交叉路口周边的桥梁、绿地以及大中型建(构)筑物为载体,沿街夜景向市区内延伸,整体提升入市口夜间环境,展示城市面貌。(街容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九)完善“九点”
对鼓楼地区、文化中心地区、水上奥体中心等地区夜景灯光进行建设、修复、提升,打造各具特色的城市夜景灯光精品组团。同时跟进天拖创新产业园、津滨大道商贸物流区、卫国道航空商务区、金钟河商业综合服务中心、中山路商业服务中心、光荣道文化休闲中心等其它重要节点的建设开发,推动新建项目夜景灯光“三同时”的落实。(街容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十)贯通“九线”
提升完善复康路延长线、复康路、吴家窑大街、围堤道、卫国道、昆仑路、黑牛城道、友谊南路、大沽南路等九条道路夜景灯光,连接重要入市口与城市中心区夜景灯光线路,贯通中心城区夜景灯光网络。重点修复提升夜景灯光基础较好的路段,补充建设盲区暗段,完善沿线大中型建筑、绿化、桥梁夜景灯光效果,以丰富的夜景元素贯通全线,展现都市夜景灯光效果。(街容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十一)夜景灯光亮化管理
新建建筑要保证市容环境和夜景灯光同步到位。同步实施智能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改造控制中心,更新机房设备,实施中心城区夜景灯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夜景灯光运行维护管理和考核机制,努力实现城市夜景灯光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网格化管理。(街容处、考核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十二)监控中心建设
在现有数字化监控管理的基础上,提升改造路灯指挥管理监控中心,建设兼具地理信息管理平台、路灯启闭控制监测系统、绿色照明节能管控中心、信息化运行维护综合管理平台、智能化应急指挥调度平台等功能的城市路灯信息化管理中心,逐步实施重点道路灯杆的数字标签粘贴、单灯控制、视频点位接入等,运用“互联网+”技术,推进科学化、智能化管理。(街容处、信息化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十三)照明法规完善
研究配套完善相关城市照明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统一城市照明建设规划,规范路灯建设标准,统筹城市照明,建立统一管理体制,加强对城市照明设施的依法保护力度,使城市照明建设管理法治化、规范化。(街容处、法规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十四)新光源新技术
对中心城区4.2万余盏高压汞灯进行节能改造,实现绿色照明。对重点道路沿线灯杆进行油饰,对老旧灯具进行更换,对重要路口路灯进行亮度提升,提升路灯设施景观“靓度”和照明“亮度”,确保路灯照明设施整洁美观。(街容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十五)照明网络优化
全面完成路灯10KV线路供电网络梳理优化工作,增加路灯电源点接入配电电源,加强线路联络建设,对老化箱式站、室内站开关柜、老化高压线缆、老化灯杆及高杆灯等供电设备进行提升改造,确保设施安全正常运行,满足功能照明需求。(街容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十六)路灯作业配套建设
完善现有路灯养护作业基地配套功能建设,针对养护区域合理增加4-5处维护作业基地,提高维护作业效率。针对不同环境、不同高度的路灯维护作业特点,购置先进的特种专业车辆,对超过使用年限的作业车辆进行更新,满足正常维护工作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路灯照明设施养护管理标准,实现规范化作业、标准化管理,提升路灯照明设施养护管理整体水平。(街容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十七)照明科技
利用现代科技成果,推广城市照明新理念、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深化应用,更新更换全市4.2万盏高耗能高压汞灯,将城市功能设施建设与路灯设施有机结合,资源共享,开发应用路灯设施与电动汽车充电桩、城市WIFI、移动通信、视频监控等资源整合,推进智慧天津建设。(街容处、信息化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十八)路灯补建
积极开展路灯补建、改建等民心工程,进一步完善路灯设施建设,解决有路无灯、有灯长期不亮等问题,同时建立城市照明管理体系,确保道路及居民区照明设施完善,切实改善百姓出行环境,提升路灯照明设施养护管理水平。(街容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城市细化
(三十九)行业立法
制定并实施《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本市生活垃圾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市容环境质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出台《天津市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户外电子显示屏的设置行为,实现统一规划和总量控制,维护城市容貌整洁美观。(废管处、街容处、法规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十)法规条例修订完善
修订、完善《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使其针对街镇综合执法改革及管理实际情况更具可操作性;修订《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户外广告设置依法管理;修订《天津市城镇街道综合整修管理规定》,发挥政府引导监督作用,促进建筑整修工作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修订、调整《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以符合社会发展及市容环境管理实际需要;修订《市容园林委重污染天气道路机扫水洗应急保障预案》,贯彻落实好“美丽天津一号工程”保障重污染应急预案工作部署;修订《天津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管理标准规范》和《天津市居民社区清扫保洁管理标准规范》,适应创建最整洁城市新形势下的新要求。(环卫处、街容处、市容建设处、法规处、市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十一)办法细则细化规范
制定有关占地设施管理、垃圾分类管理、机动车清洗管理、法规实施细则、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不断提升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出台《天津市重点线路夜景灯光设施维护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心城区夜景灯光管理工作水平,通过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智能化管理,确保我市夜景灯光设施的开启率、完好率和整体效果;编制出台《城市公园市场化养护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公园市场化养护管理,提高全市公园的养护管理水平;制定《天津市环卫机械化标准化作业规程》,以适应全市可机扫水系道路全覆盖的新趋势。(街容处、行政许可处、废管处、环卫处、园林设施养管处、法规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十二)普法宣传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对市民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市容园林行业相关法规的普及率和知晓率,在全市形成共建共享、全民参与、模范遵守的良好社会氛围。(法规处、宣传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十三)重点地区环境秩序
做好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天津站等30个重点地区市容环境治理工作。完成天津站、天津西站、天津南站、西青大学城、天塔、文化街、海河沿线、五大道8个重点地区市容环境提升。(市容建设处、园林建设处、执法监督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十四)入市道路环境秩序
综合整治友谊南路、津汉公路等21条入市道路市容环境。完成卫国道、津滨大道、复康西路、大沽南路、津汉公路、机场大道等重点入市道路及联络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市容建设处、园林建设处、执法监督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十五)结合部环境秩序
综合整治河东区与东丽区交界的沙柳路、河北区与东丽区交界的赵沽里地区等全市50处城乡结合部涉及道路及点位,建立组织网络、做好预案分析、协调应急保障、划清管理职责。(市容建设处、园林建设处、执法监督处、城管办秘书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十六)数字化基础数据管理
到2017年完成环城四区及外围区9460平方公里基础地形图纳入系统,并相应完成各区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面积及场馆周边200平方公里基础数据库建立。(信息化处按职责组织落实)
(四十七)数字化城管巡查
到2017年市级巡查区域由现有185平方公里扩展延伸至360平方公里,覆盖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场馆周边,重点保证151条主干道路、天津南站等重点地区巡查区域全覆盖、无遗漏。(考核处、信息化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十八)城管系统升级改造
完成数字城管系统服务器设备升级更新,系统网络改造,建设视频会议指挥系统及高清摄像监控系统,同步升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软件,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地理信息普查更新,利用“物联网+”技术,更好地发挥数字化、智能化城管优势和高效作用。(信息化处、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十九)部件管理系统
着力推进开发公园管理信息系统,利用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空间信息技术,结合现代先进管理理念,推进全市公园资源信息化管理。实现园林养管、公园游览服务、科普宣传等综合管理功能,提升公园管理水平。包括三个专业数据库、三个地理信息系统。三个数据库为市容市貌库、园林绿化库、环卫库。三个地理信息系统为市容地理信息系统、园林地理信息系统、环卫地理信息系统。(信息化处、园林设施养管处、环卫处、街容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十)露天烧烤马路餐桌整治
结合近年治理成果,扩大延伸至外环线内所有道路和居民区及其它城区建成区和重点地区,敦促改装完成中心城区所有碳烤设备。(市综合执法局按职责组织落实)
(五十一)非法占路摆卖整治
落实岗勤责任制,对现存非法占路市场进行有效的规范治理,确保城市主干道路和重点地区均成为规范路、严管区。特别是对在正规菜市场外的非法占路经营行为,发现一处,取缔一处,不留死角和盲区,为场内合法经营者创造良好的经营条件。(市综合执法局按职责组织落实)
(五十二)非法小广告治理
对道路沿线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路面、墙面等各类公共设施、居民区楼道内等摆放、张贴、悬挂、刻划、涂写非法小广告的行为,依法严管重罚,并将治理的成果列入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对市场、医院、学校景点等周边全面清理到位。(市综合执法局按职责组织落实)
(五十三)城市管理考核监督
采取定性、定量、定质、随机、错位等形式,组建考核中心,实现全天候、全时空、全方位、全覆盖和更加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考核。加大市容街景和环卫设施城管考核,完善细化城市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推进城市设施分类分级管理,实现城市市容景观水平高标准、常态化。(考核处、街容处、市容建设处、环卫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十四)便民服务城管考核
加强对城市公厕、垃圾转运站和城市家具等直接为市民服务的设施实施城管考核,做到内部设施干净整洁、维护到位,建筑外檐美观整齐、环境和谐,切实提升公厕和转运站的公共服务水平。(环卫处、街容处、废管处、考核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十五)综合执法装备建设
按需更新执法车辆、装备车载视频传输设备、执法记录仪装备、执法防护装备、执法办案器材等,装备执法分队。加强执法车辆日常拥有及维护保养,配置执法手台,列装全市所有综合执法单位。(计划处、市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十六)执法司法保障
形成公安、法院全力支持综合执法部门正常执法活动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防止暴力抗法现象的发生。(执法监督处、市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十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落实简政放权,加强市与各区行政审批的对接,规范各区审批行为,统一全市审批标准。加强行政审批与批后监管的无缝衔接,强化对行政审批的效能监察,落实监管主体,完善监管标准。以天津市市场主体公示系统为依托,加强行政审批网络建设,实现审批的信息共享和全过程监督。(行政审批处按职责组织落实)
(五十八)市容园林科研
有针对性的开展环卫园林和城市管理难点难题的攻关研究,为园林养护病虫害防治、土壤性状分析、市容环卫垃圾处理、街景立面综合整治等工作提供相应数据分析和科技研究支持。(科教处按职责组织落实)
(五十九)科研成果转化
将近年来研究积累的大树移植技术、月季花培育技术研究、乡土树种培育研究、餐饮垃圾处理技术研究等一批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技术含量,让科技零距离为市容园林行业生产一线服务。(科教处按职责组织落实)
(六十)标准制订修定
按照打造我市标准建设高地的要求,“十三五”期间在继续巩固和完善市容园林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建设的同时,加强市容园林城市行政管理标准建设,使环境卫生、园林养护、街景灯光、建筑立面整修、市容园林建设等城市管理工作纳入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法制化、长效化管理轨道。(科教处、环卫处、园林设施养管处、街容处、市容建设处、园林建设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十一)技能人才培训
按照我市百万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要求,组织搞好万名市容环卫系统技能人才培训、技术等级工人的继续教育和等级考核以及中、高级技师的培训和资格认定等培训,充分调动园林环卫战线的广大职工钻研科学、学习技术的热情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一线工人技术素质,培养一批一线急需的技能人才,为提升市容园林建设和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打好人才基础。(科教处、人事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十二)科技推广科普宣传
在继续办好《天津园林》、《科技信息》、《环境工程》、《天津市容》等科技宣传杂志的同时,不断拓展宣传阵地,结合国家科普周、科技日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利用网络平台、微信平台等新媒体技术,宣传普及市容园林科技知识,推动行业形成崇尚科学,学习科技,运用科技,创新科技的良好氛围。(科教处、宣传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增加高枝修剪、园林喷雾、园林灌溉等园林养管装备,统一规范冬季防寒设施,实现一级专业养管绿地面积达到80%以上。进一步推进园林养护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机械化进程,促进园林绿化的可持续发展。配套研究制订绿化相关政策法规体系,依法建绿、依法管绿、依法护绿。(园林设施养管处、法规处按职责分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