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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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市容园林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容园林系统公文规范管理的意见
索   引  号 :
000125583/2018-0001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容办〔2018〕46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津容办〔201846

 

市市容园林委关于进一步加强

市容园林系统公文规范管理的意见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市容园林委落地见效,根据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委系统公文规范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清单管理

(一)实行发文清单管理。委办公室负责全委发文清单管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应纳入发文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和全覆盖,由委办公室督办牵头责任部门,限期按时报送,办结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及时落地落实。对未列入发文督办台账的,有关处室、部门应在请示中就拟发文件的重点内容、政策措施、参与部门、完成时限等情况作出说明,由委办公室对发文必要性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按规定报审后履行发文程序。

(二)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发文要重实际、讲实效。对于上级机关未明确要求制发文件的,各处室、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落实,不得以文件落实文件、以发文代替工作。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发文。照抄照搬上位文件的,或者没有实质内容的,一律不发。

二、加强办文管理

(三)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对市委、市政府文件和决策部署,各处室、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按照各项要求及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由委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委主任、委相关副主任阅批。委办公室要建立文件管理台账,跟踪督办落实情况。由相关处室、部门牵头起草我委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具体实施意见或方案的,一般要在收到文件1个月内拟定完成,报分管主任、主任审定,有具体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间办理;处室、部门起草我委实施意见或方案时,要与市委、市政府文件对标对表,总体要求、把握原则等重要表述要充分体现。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办文人员要层层负责,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

(四)高效办理处室、部门报件。各部门报请发文的文件,由委办公室进行审修把关,按照公文签发规定逐级呈报相关副主任、主任审批签发。委办公室结合职能职责和分工分管,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请示事项分送相关委领导、处室,牵头处室、部门接件后,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难点问题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暂时不能答复的重大难点问题也要予以回复、作出解释;法律、法规、规章对请示事项有时限规定的,应当及时答复。请示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未予答复或说明情况的,原则上视为同意。

(五)加快办理会后发文。经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审议原则通过的文件稿,起草处室、部门应按会议要求进行修改完善,报委办公室审修把关,按照公文签发规定逐级呈报相关副主任、主任审批签发。

三、规范报文管理

(六)规范上报公文。各处室、单位上报的公文,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对上报公文负总责。提请发文的,办文处室应当载明发文范围、是否涉密、是否属于规范性文件以及拟发文件的公开属性建议等,如有必要还应载明发文依据、起草过程包括征求意见情况、发文形式建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政策性文件要同时报送政策解读材料。提请委党组会、主任公会议审议的文件,要说明审议理由、征求意见等情况,涉及人员机构编制、财政经费使用的,要符合规定并征得分管副主任的同意;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须经合法性审查,并提交书面审查意见(此项工作由法规处负责);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应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并提交审查报告(此项工作由法规处负责);重大政策性文件还需说明评估情况。上报公文应为委领导审批预留足够时间,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有时限要求的不少于5个工作日,特别紧急的应事先与委办公室沟通,及时说明情况,尽快报送。

(七)严明报文渠道。属于党委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以本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名义向委党组报文,属于行政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以本单位名义向委报文,不得交叉报送公文。不得越级报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上报的,须抄送被越过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需要向委请示或报告事项的,应由主管部门报文。报送委的公文,由委办公室统一登记,不得直接向委领导递送。

(八)严禁违规报文。除委领导直接交办的个别事项和确需直接报送审批的敏感绝密事项、重大突发事件以及部分涉外事项外,不得以单位名义直接向委领导个人报送公文。如需事先报委领导个人审定内容的,应在委领导审定同意后及时按规定上报公文。同时,一律不得以单位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文。报送请示事项应按规定一事一报,不得一文多事。非请示类公文不得夹带请示事项。建立健全不合格公文退回重办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委办公室应提出退文意见,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退回相关部门重新办理。

四、严格质量管理

(九)提高文件起草质量。各处室、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研究问题、谋划工作,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对标对表上级文件,确保起草的文件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精神和委工作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紧密联系实际,加强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提出合理可及的目标和切实可行的举措,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务求“短、实、新”,做到有抓手、有载体、有平台、有主责部门,绝不能简单照抄照搬上级文件。加强重大政策性文件的论证评估,做到稳妥慎重、严谨规范。除规划、计划纲要等部署全局性、谋划中长期工作的文件外,部署某领域重要工作文件一般不超过6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

(十)落实依法行政要求。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对属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需要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要及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或提请审议;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依法在出台前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强化合法性审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在报批前,须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提请发文。进一步加强重大政策性文件的论证审查和评估,做到稳妥慎重、严谨规范。

(十一)充分协商征求意见。各处室、各单位起草文件,涉及其他处室、部门职权事项的,特别是任务分工、财政资金、机构编制、用地、规划、评选表彰奖励等方面内容的,须书面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予以吸纳;存在分歧的,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应主动协商,力求达成一致;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主办部门应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报请分管副主任协调决定。相关部门回复意见,除主办部门另有时限要求外,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有特殊情况的应主动与主办部门沟通并商定回复时限及方式;逾期不回复视为无不同意见,主办部门可据此继续办文,但应在上报公文中说明情况。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委办公室在文件办理、审核过程中,可视情况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有关部门要按规定时限反馈。

(十二)严格签批审核把关。对需要审批的公文,由委办公室依照公文处理规定研究提出拟办意见,按照委领导分工逐级呈批,重大事项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委领导审批、签发公文要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姓名和日期,一般不简单圈阅,审批原则上不超过1个工作日;对分管部门提请上会审议的文件要先行研究审核。涉及发文的,委办公室要严把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格式关、文字关,合理确定发文形式,严格控制发文规格,科学规范标注文件密级、保密期限和公开属性,确保各项要件完备。

五、强化发布管理

(十三)及时发布报备。各处室、单位经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发文事项,审议无修改的一般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发文;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20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备案。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符合保密规定前提下,主动做好文件公开发布工作。

(十四)做好解读评估。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委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做好解读工作。解读政策时,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及时了解掌握文件贯彻实施的情况和效果,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后评估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已发布文件及时进行清理。

六、加强组织管理

(十五)落实责任要求。各处室、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规矩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文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委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协调和督查检查各处室、部门切实抓好文件办理和工作落实,逐级建立健全责任制、清单制、台账制,确保文件质量、效率和工作成效。各处室、部门要切实担起责任,提高以文辅政水平。

(十六)强化协同配合。各处室、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在文件制定、征求意见过程中,有关处室、部门既要各司其职、认真负责,又要着眼大局、支持配合。委办公室要加强与起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十七)加强工作力量。各处室、部门要重视选配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理论素养高、文字能力强的同志从事本处室、本部门文件起草和审核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以更严更实作风做好文件管理工作。委办公室要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全系统文件管理工作水平。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20183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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