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容办〔2018〕91号
市市容园林委关于印发2018年单位内部
治安保卫工作要点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委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按照天津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天津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要点》要求,在2017年工作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市市容园林委2018年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要点》,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市容园林委2018年单位内部治安
保卫工作要点
2018年,市市容园林委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以“打造国内领先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为目标,深入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津党办发〔2017〕16号),按照天津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2018年天津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要点》要求,全面维护单位内部政治稳定,提升单位内部治安防范水平,努力做到单位治安基础情况全掌握,保卫机构人员全配备,治安防范设施全达标。
一、打造共建共享工作格局
(一)加强组织推动,确保三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各单位要将单位内部治安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经费投入,做好工作推动。二是组织领导到位。要明确各项任务的负责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工作有人抓,有部门管。三是责任落实到位。要建立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追责力度。
(二)建立共享共用的信息化平台。各单位要将涉及单位及从业人员的治安基础数据和相关业务数据及时推送至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综合分析,确保全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开展。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例会、情况通报、联合检查、重大治安隐患督办、责任倒查等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制度建设,提升内部治安整体防范水平。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四)加强保卫组织和保卫干部队伍建设。各单位要依法设置保卫机构,足额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对保卫干部分批轮训一遍,将保卫干部情况全部录入信息化系统,建立保卫干部职业能力评价体系。年内,委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的保卫机构设置和保卫干部配备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五)提升基础工作信息化应用水平。借助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实现单位治安基础数据、治安隐患、不安定因素、情报信息的动态掌握。力争7月底前全部完成实有单位和从业人员的采集工作。同时,将有关重点行业治安检查情况录入信息化系统。
(六)推进外用人员的实名盾录入工作。各单位要指导、督促外包单位的实名盾录入工作,及时将人员变更情况录入管理系统,各单位要全面核录临时雇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工程施工人员、服务外包人员等全部人员身份信息,对本单位从业人员情况全掌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及时准确。
三、推进单位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七)开展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制定2018年度平安单位创建标准,命名达标单位,将平安单位纳入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八)加强情报信息。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经济运行情况和治安动态情况。加强情报信息的人力资源建设,将保卫干部建设为信息员。加强情报研判,建立高效的信息流转、处置、反馈机制。
(九)强化单位维稳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日常排查工作机制,树立情报信息意识,及时发现单位内部因改制兼并、转岗下岗、劳资纠纷等引发的不安定事端,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妥善做好疏导、化解、处置工作。委办公室将会同相关责任处室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要深入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对单位内部各类不稳定因素的监测预警,强化单位自治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将不安定因素化解在围墙内。以“北京不能去,天津不能聚”为目标,严防单位内部从业人员发生规模性聚集和进京集访事件。
(十)提升防范水平。各单位要落实治安、消防、反恐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公园、动物园、饭店、重点建设工程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防范工作。
(十一)强化治安网络建设。坚持综合治理,源头管控。组织单位保卫人员会同单位周边基层组织、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力量,共同参与到单位群防群治网络棋格化建设之中,适时开展单位周边治安乱点整治工作,形成天罗地网,筑牢首都“护城河”。
天津市市容园林委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