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容管〔2018〕272号
市市容园林委关于做好园林植物
冬季防寒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容园林委,滨海新区环境局:
为全面细致做好我市园林植物冬季防寒工作,确保园林植物安全越冬,保证冬季街景效果,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要做到“两减少两加强”,即减少不必要的防寒措施,减少防寒对冬季景观的影响,加强对新植苗木的防寒,加强对行道树和分车带绿篱的保护,防止冬季融雪盐水对道路两侧园林植物的危害。
(二)要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小气候条件及园林植物的生物学特性(耐寒性),采取适当的、必要的防寒措施或不防寒。如月季应采取培土浇冻水的防寒方式,大部分乡土植物和针叶树种(雪松除外)不需要搭建防寒设施,绿地受融雪盐水的影响较少,应注意减少防寒对绿地景观的影响。
(三)要严格按照《市市容园林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园林植物防寒工作导则>的通知》(津容管〔2014〕269号)要求,搭建园林防寒围挡。
(四)要做好防寒工作与其他工作的结合,如冬季防寒工作应与控蛹等虫害防治工作、冬季修剪工作和新植树木防倒伏工作相结合。
(五)要做好防寒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洁工作,及时清洗擦拭,保持面层干净整洁。
(六)要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注意施工作业安全,注意防寒围挡设施牢固安全,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二、时间要求
各区园林部门要抓紧时间开展工作,在2018年11月7日立冬前完成防寒围挡设施的搭建工作。掌握好浇冻水的“时机”,在12月初“昼开夜冻”期间做好浇冻水工作。
三、资金问题
所需资金由各区自行安排解决。
2018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