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调整安全生产(消防)委员会工作分工的通知
市公用事业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促进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向好,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对委安全生产(消防)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安委会”)进行调整充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安委会组成
主 任:委主要负责同志
副主任:委分管负责同志
成 员: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委属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
委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成员为办公室、市容建设处、市容景观处、环境卫生处、废管处、园林建设处、园林管理处、政务服务处、组干处、驻委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
二、委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委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二)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委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三)定期分析全委安全生产(消防)形势,研究制定全委安全生产(消防)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措施;
(四)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三、领导分工
主要领导同志对全委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1、分管全委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并负专责。分管工作部门:办公室(信访办)、组织干部处、人事教育处、宣传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巡察工作办公室。同时负责委机关、天津市市容环境宣传教育培训中心(中共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校)的安全生产(消防)监管工作。
2、分管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安全(消防)工作。负责燃气、供热、道路桥梁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
3、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安全生产(消防)监管工作。分管工作部门:城市管理综合处、城市管理巡查处、执法监督处、执法协调处。同时负责综合执法督察总队的安全生产(消防)监管工作。
4、负责市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消防)行业管理。分管工作部门:规划处、市容建设管理处、市容景观管理处。同时负责天津市市容市貌服务中心、天津市市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城建监察》杂志编辑部、天津市市容园林服务中心、天津市夜景灯光管理中心等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监管工作。
5、负责全委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执纪监督问责。
6、负责城市管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分管工作部门:政策法规处(研究室)、城市管理考核处、政务服务处。同时负责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天津市市容园林信息中心的安全生产(消防)监管工作。
7、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计划、保障、审计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安全生产(消防)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公园、动物园的安全生产(消防)行业管理工作。分管工作部门:计划处、园林绿化建设处、园林绿化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同时负责天津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天津市花苗木服务中心、天津市园林花卉管理中心、天津市园林规划设计院的安全生产(消防)监管工作。
8、负责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的安全生产(消防)行业管理及环卫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分管工作部门:环境卫生管理处(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废弃物管理处。同时负责天津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天津市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站、天津市市容环卫机械设备服务中心、天津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监管工作。
9、负责城市管理科技和信息化管理的安全生产(消防)监管工作。分管工作部门:科技信息处。同时负责天津市水上公园管理处、天津动物园、天津市南翠屏公园管理所、天津市园林学校、天津市园林海河游览管理中心、天津市园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市水上会宾园服务中心的安全生产(消防)监管工作。
四、部门职责
办公室(信访办)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综合协调,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消防)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安全台帐和各级安全管理网络体系,组织编制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责任单位:园林花卉管理中心。
政策法规处(研究室)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方面相关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安全责任单位:《城建监察》杂志编辑部。
规划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园林学校。
计划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园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市容建设处负责公厕、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建设的安全监管,负责市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对街道整修、建筑立面整修等市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市容市貌服务中心。
市容景观管理处负责对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商业牌匾、建筑外檐装修等市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市容园林服务中心(灯光中心)。
环境卫生管理处(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负责环卫行业的安全监管。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站。
废弃物管理处负责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
园林绿化建设处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园林绿化管理处负责园林绿化设施养护和公园、动物园、风景游览区的安全监管。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南翠屏公园管理所。
执法协调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动物园。
执法监督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城市管理综合处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监管。安全责任单位:天津水上公园。
城市管理考核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数字化城市考核中心。
城市管理巡查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政务服务处负责委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安全监管。
科技信息处城市管理科技和信息化管理的安全生产(消防)监管工作。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园林规划设计院。
组织干部处负责在安全工作中使用干部、管理干部、考察干部、选用干部。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市容环境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党校)。
人事教育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园林海河游览管理中心。
宣传处负责安全生产(消防)相关事项的宣传工作。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花苗木服务中心。
财务处(审计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巡察工作办公室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水上会宾园服务中心。
机关党委办公室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市容园林信息中心。
离退休干部处安全责任单位:天津市市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
委属各单位要相应调整充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委员会,明确职责,落实分工,认真全面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2019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