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城管绿〔2019〕118号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做好园林绿化工程
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各直属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市城市管理委工作安排,全力推动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庆祝建国7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严控风险、夯实基础,提升能力、消除盲区,排除隐患、狠抓落实。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属地园林绿化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工作计划和专项应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消除盲区、排除隐患、狠抓落实,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突出重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各区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的特点及园林绿化工程的特殊性,积极采取各项防范措施,进一步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以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为重点,组织力量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情况及事故隐患的整治情况和违法违规行为的纠正情况等进行着重检查。加强对重点工地、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针对高架挂箱绿化、涉河涉水、施工围堰、边坡防护、临时工棚及背阴低洼处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针对夏季暴雨天气多发及工程实际环境特点,做好应急物资、人力、资金的保障。
三、强化管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特点,突出安全生产氛围,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宣传,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做好防止高处坠落和防触电、防中毒、防火等安全预防工作。加强对电气焊接等明火动火作业管理,加强职工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管理,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煤气瓶、煤饼炉等,加强用电管理,严防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发生。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定操作程序,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用具的发放、使用。
四、加强扬尘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要及时掌握工程项目点位和工程进度,全面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施工工地应加装扬尘在线监控装置,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安装的,要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堆放的物料和未施工的裸露地面要采用2000目以上的密目网进行苫盖。定期对开工工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刻停工并及时整改。施工期间如遇重污染天气预警,要立即停止施工,并积极做好应对工作,切实把园林绿化建设扬尘治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小、抓好。
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各项禁止性规定,做好新能源及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试点工作,淘汰老旧机械。坚决禁止不达标工程机械入场作业。
2019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