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城管科〔2020〕22号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成立城市管理“一网统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公用事业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提出“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和城市管理要实现智慧化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升我市城市治理水平,根据市领导同志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城市管理“一网统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组 长:刘 峰
副组长:郝学华 翟千德
成 员:市公用事业局分管副局长、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委属相关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信息处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的指示要求;组织领导我委“一网统管”各项工作;制定我委“一网统管”实施方案,并推动实施;研究解决我委“一网统管”建设发展的重要事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在委“一网统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我委“一网统管”日常工作,并组织、协调、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制定供热、城市道桥、燃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网统管”实施方案,并推动落实;做好与委机关及局所属单位信息化系统的对接工作;做好供热、城市道桥、燃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数据的汇聚、共享及管理工作;对局所属单位现有信息化系统进行评估,充分发挥功能作用;按照城市管理“一网统管”要求,指导推动局所属单位制定现有信息化系统提升改造方案,并推动落实。
机关各处室在委“一网统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委党组职责分工,结合业务管理实际,提出本行业“一网统管”业务需求,解决方法;指导推动委属相关单位对现有信息化系统进行评估,制定提升改造方案,充分发挥功能作用;指导推动城市管理相关单位对城市管理行业事件、部件等事项进行调查、登记、统计、汇总及确权等工作。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负责对现有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系统进行评估,充分发挥功能作用;做好与市、区、市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市公用事业局及委属单位等信息化系统的对接工作;做好城市管理数据的汇聚、共享及管理工作;按照城市管理“一网统管”要求,制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市垃圾分类处理中心负责对现有建筑渣土监管平台进行评估,充分发挥功能作用;做好城市垃圾分类处理数据的汇聚、共享及管理工作;按照城市管理“一网统管”要求,制定垃圾分类处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市市容景观服务中心对现有景观灯光“一把闸”信息化系统进行评估,充分发挥功能作用;做好城市景观灯光数据的汇聚、共享及管理工作;按照城市管理“一网统管”要求,制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负责对现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平台进行评估,充分发挥功能作用;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数据的汇聚、共享及管理工作;按照城市管理“一网统管”要求,制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市容景观管理处指导市路灯处对现有路灯监控系统进行评估,充分发挥功能作用;做好路灯照明数据的汇聚、共享及管理工作;按照城市管理“一网统管”要求,制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委属相关单位在委“一网统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委“三定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现有信息化系统的评估,充分发挥功能作用;做好城市行业管理数据的汇聚、共享及管理工作;按照城市管理“一网统管”要求,制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2020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