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城管科〔2020〕24号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成立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公用事业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强国”的思想和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委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和城市治理能力提供科技创新引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经研究决定,成立委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主要负责同志
副组长:各分管负责同志
成 员:市公用事业局分管副局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委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信息处。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组织领导我委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普宣传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编制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全域科普和标准化建设发展战略、政策法规等各项要求;制定我委科技发展、科普宣传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编制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我委科技项目和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申报指南、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领导小组组长每年应听取科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我委科技创新、科普宣传和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事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在委科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普宣传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编制的日常工作,并组织、协调、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推动全市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的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普宣传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编制等工作。
政策法规处负责我委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普宣传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编制的法律顾问、诉讼等工作。
规划处负责将我委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普宣传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编制纳入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并推动实施。
计划处负责按照我委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普宣传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编制年度计划安排,向市有关部门申报年度资金需求,依据批复意见做好资金计划下达及项目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容建设管理处负责推动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普宣传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编制等工作。
市容景观管理处负责推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建筑外檐装修、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管理的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普宣传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编制等工作。
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推动环卫作业、环卫车辆监管、环卫公厕养管的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普宣传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编制等工作。
废弃物管理处负责推动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及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再生利用监控管理的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普宣传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编制等工作。
园林绿化建设处负责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公园建设的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普宣传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编制等工作。
园林绿化管理处负责推动城市绿化设施养护管理和公园管理的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普宣传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编制等工作。
科技信息处负责拟订科技项目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推动实施;组织编制行业技术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起草我委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申报指南、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组织推动本系统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鉴定、评估、验收,以及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协调市科技、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我委科技项目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申报审批等相关工作。
人事教育处负责我委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普宣传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编制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等工作。
宣传处负责我委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普宣传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编制的成果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财务处负责我委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普宣传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编制的资金保障等工作。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要在委科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市委市政府和我委关于科技创新、科普宣传和标准化建设的部署要求,做好本处室、本单位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普宣传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编制等工作。
2020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