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城管环〔2020〕43号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打好污染防治
攻坚战2020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公用事业局、委机关相关处室:
为全面落实《天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工作计划》,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委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我们研究制定了《市城市管理委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工作实施方案》,经2020年第5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3月30日
(联系人:丁吉民,联系电话23418537)
(此件主动公开)
市城市管理委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年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印发《天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0〕3 号)精神,结合市城市管理系统工作任务,制定市城市管理委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 年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压紧压实“硬责任”,严格落实“硬指标”,强力落实“硬措施”,不断强化源头管控,大力调整“四个结构”,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坚决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等标志性战役,大幅度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管控环境风险,协调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主要目标
围绕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8微克/立方米左右,全市和各区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1%总体目标,2020年,市城市管理委系统主要目标为:建成区道路桥梁施工及养护作业原则上全部使用水性涂料;道路扫保作业科学实施“以克论净”考核;全市范围内智能渣土运输车辆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全覆盖;规划保留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 100%;完成新改扩建7座生活垃圾处理厂。
三、重点任务
(一)打赢蓝天保卫战
1.调整能源结构(2项)
强化属地监管,加强农村“煤改气”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委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18台燃煤锅炉热源替代工作,对各区上报的具备关停条件的燃煤锅炉名单进行把关,提出明确的行业管理意见,协助各区推动关停整合工作开展;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其他区域内17台燃煤锅炉热源替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12台燃煤锅炉房改燃工作。(委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2.控制燃煤污染(2项)
9月底前,配合有关部门完成48台65蒸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委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采取重点月份拉网式排查违法售煤行为等举措,严把煤炭准入关。(委责任部门:执法协调处)
3.控制工业污染(2项)
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依法查处全市范围内干洗服务单位的无照经营行为;(委责任部门:执法协调处)
道路桥梁施工及养护作业原则上全部使用水性涂料。(委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4.控制机动车等移动源污染(2项)
推广新能源汽车,7月1日起新购置环卫作业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标准,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80%;(委责任部门:环卫处、废管处)
市政、市容、园林等工程建设项目不得使用未进行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委责任单位及部门:市公用事业局、市容建设处、园林建设处、园林管理处)
5.控制扬尘等面源污染(7项)
以环境卫生、道路扫保、施工扬尘管控为重点,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委责任单位及部门:市公用事业局、市容建设处、环卫处、废管处、园林建设处、园林管理处、执法协调处)
全面加大施工扬尘管控培训力度和频次,每季度更新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清单。持续加大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控尘措施监管力度,每月通报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结果;对违规排污企业严格依法处罚;(委责任单位及部门:市公用事业局、市容建设处、园林建设处)
强化各行业部门施工扬尘常态化、闭环式管控力度;(委责任单位及部门:市公用事业局、市容建设处、园林建设处)
落实渣土源头监管,原则上禁止未登记企业及车辆开展渣土运输作业;严格过程监管,12月底前基本实现智能渣土车全覆盖,严厉整治渣土车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委责任部门:废管处)
推动采用固定加移动方式处理建筑垃圾,逐步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委责任部门:废管处)
以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及渣土运输车辆为重点,开展渣土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成果在全市范围通报;(委责任部门:废管处)
科学拉大“以克论净”考核分差,强化考核监督,倒逼排名落后地区加大扫保力度。(委责任部门:环卫处)
(二)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
6.海域污染防治(1项)
加大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力度,完善垃圾分类和“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开展海上垃圾打捞、处置、海漂垃圾路径预测预报能力建设,每季度开展海域环境拉网式巡查,实现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的常态化防治。(委责任部门:废管处)
(三)打好净土保卫战
7.完成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和垃圾分类全覆盖。(2项)
建成东丽区、西青区、北辰区、宝坻区、武清区、静海区、蓟州区7座生活垃圾处理厂;(委责任部门:市容建设处)
实现建成区垃圾分类基本全覆盖。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规划保留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100%。(委责任部门:废管处)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负其责。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围绕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治理任务、环境监督管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是硬约束,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是硬任务,以任务落实推环境质量改善;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主动扛起“硬责任”,全面落实“硬指标”。结合我委目标任务,确保各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
(二)统筹推进,强化措施。要严格按照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工作调度要求,对城市管理系统攻坚战进行跟踪、调度、评估和预警,强力落实“硬措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严格考核问责,城市管理系统污染防治检查考核情况纳入城市管理考核体系。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问题造成工作不落实、任务未完成、工作效果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三)加强调度,完善机制。各责任单位和处室要紧盯《市城市管理委2020 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分解表》等确定的重点任务、关键指标,采取“人盯人”战术,及时跟进,及时掌握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工程进展情况。每月1日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包括当月、累计、及同比情况。工程调度突出前期准备、正在建设、建成投运三个节点。主要措施分为制定完善政策、开展专项行动、长期坚持执行三类,制定完善政策以发布实施为完成标志,报送调度表时要同时提供已出台的电子扫描件;专项行动重点填报开展情况、实际效果;已报送完成的工程、措施,次月不再报送(电子邮箱:dingjimin@tj.gov.cn ).各责任单位要相对固定1名人员担任攻坚战调度联络员,负责协调本单位调度工作。
附件:1. 市城市管理委2020 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重点任务分解表
2. 燃煤锅炉关停、改燃、治理清单
3. 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