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加强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专项督办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城市管理委:
为全面加强对基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切实解决好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方面的诉求,强化执法为民服务意识,按照全市基层监督工作会议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效果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方面突出问题和关键小事,督促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严格依据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履行职责,提升基层执法监督效能,确保行政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群众诉求办理的督查督办力度,推动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履职尽责,成立天津市城市管理执法专项督办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市督办小组”),市城市管理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督办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委执法监督处,负责专项督办日常工作。
各区城市管理委要分别成立区城市管理执法专项督办工作组,具体负责督办推动落实工作。
三、督办职责
为做好城市管理执法专项督办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执法专项两级督办职责如下:
(一)市级
1.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推动各区城市管理委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组织查处全市重大复杂、跨区域执法案件。
2.负责督办市委网信办网络舆情、市政务服务8890便民服务热线、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和其他市级部门转办的涉及各区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问题。
3.负责督办市城市管理委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领导小组受理的涉及各区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问题。
4.负责督办市综合执法总队巡查发现的涉及各区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问题。
(二)区级
1.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推动各街镇综合执法机构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组织查处全区重大复杂、跨街域执法案件。
2.负责落实市督办小组转办的各类督办问题,推动属地街镇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履行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责。
3.负责办理区政府和其他部门转办的涉及各街镇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问题。
4.负责督办区综合执法支队巡查发现的涉及各街镇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问题。
四、督办机制
按照市、区城市管理委两级督办职责,严格实行市级督办区级、区级督办属地街镇的两级督办工作机制。
(一)限期督办机制。市督办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各部门收集转交的问题以《城市管理执法问题督办单》的形式下发,各区城市管理委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办理情况。如涉及重大疑难、历史遗留等问题,确需延长办理期限的,各区城市管理委应向市督办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并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确保按期完成整改。
(二)催办推动机制。市督办小组办公室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结、办理进度缓慢、落实不彻底、拒不履职或履职不当的问题下发《城市管理执法问题催办单》。
(三)督办抽查机制。市督办小组办公室每月将结合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办理的相关投诉举报问题办结率、办结质量情况,重点对重大复杂问题、问题发生率较高的区域、经催办仍未办结的进行督办抽查。一经发现存在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交由市综合执法总队直接查处,并将该情况直接函告有关区委、区政府,提出问责建议。
(四)情况通报机制。市督办小组办公室每月将执法问题办理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办理情况评估报告,内容包括转办、催办、重点督办问题办理情况、抽查督办有关情况等。情况评估报告将报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区政府。
(五)结果运用机制。市督办小组办公室每月将执法问题反馈办理相关情况抄送市城市管理考核部门,纳入城市管理考核范畴,作为各区城市管理执法考核指标评价依据。
各区城市管理委要依据督办职责,建立督办机制,推动做好市、区两级督办工作衔接、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城市管理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加强城市管理执法相关问题督办的重要意义。要充分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履行行业监督指导职责,进一步压实属地街镇管理责任,推动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督促属地街镇综合执法机构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区城市管理委要认真对照《实施意见》,制定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和举措,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强化专责督办推动。要紧盯专项督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坚持揪住不放、一抓到底,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突出重点督办。各区城市管理委要对照今年以来办复的市级督办问题,举一反三,重点对违法建设、占路经营、共享单车违规停放等易反复发生的问题,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努力让群众感受到基层执法监督工作成效。
(四)强化结果运用。各区城市管理委要充分运用情况通报机制,以专项督办和考核评价举措落实本部门职责,以考促改、以通报促提升,倒逼属地街镇综合执法机构严格依法履行好所承担的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职责,进一步提高部门执法率和履职率,推动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附件:1.城市管理执法问题督办流程
2.城市管理执法问题督办单
3.城市管理执法问题催办单
4.城市管理执法专项督办工作联络表
2021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附件2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执法问题督办单
编号:(2021)第
号 日期:2021年
月 日
问题来源 | 反映日期 | ||
反映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
反映问题 | |||
督办事项 | : 现对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督办,请你单位在接件后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于2021年 月 日前书面反馈市督办小组办公室。 | ||
办理结果 | 承办单位(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 ||
备 注 | 1.请你单位尽快与反映人联系,确定具体点位,了解问题反映事项详情,尽快处理解决,并将结果告知反映人;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明确解决时间表,并做好解释工作。 2.请将办理情况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反馈至市督办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 |
附件3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执法问题催办单
编号:(2021)第 号 日期:2021年 月 日
催办事项 | |
催办要求 | : 你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督办问题,现进行限期催办,请你单位于2021年 月 日前将相关问题办理情况书面反馈市督办小组办公室。 |
办理结果 | 承办单位(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
备 注 | 请将办理情况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反馈至市督办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 |
附件4
城市管理执法专项督办工作联络表
单位:
负责部门 | 负责人 | 职务 | 联系方式(手机) |
(注:请各区城市管理委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5月28日前将专项督办工作联络表盖章传真至28455096。)
抄送:各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