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1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天津市2021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2021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推进创卫工作,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服务水平,打造干净、整洁、靓丽、大气的城市环境,助推天津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现就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环境卫生水平
1.开展环境卫生清整。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全市环境卫生清整清洗,抓好城市道路、公共空间,特别是河道、工地、区间结合部以及建成区内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治理,清除各类垃圾杂物和卫生死角;清整居民社区、背街里巷、拆迁片区及接壤“插花地”环境卫生;清理农贸市场、商业街区、公交场站、停车场卫生死角。
(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北京铁路局天津办事处)
2.严格生活垃圾收处。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完善全流程生活垃圾分类体系,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引导市民分类投放,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时收集、运输、处置生活垃圾,做到垃圾不落地、日产日清。
(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委)
3.强化日常清扫保洁。全面落实可机扫水洗城市道路机扫水洗全覆盖,加大对主次干道、入市口、重点区域、“三站一场”、国家会展中心的清扫清洗保洁频次;对背街里巷、小街小路等薄弱区域实施集中清理,实现清扫保洁全覆盖;加大公厕、垃圾转运站、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清洁消杀力度,确保环卫设施干净整洁。
(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
4.实施机动车辆脏污整治。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务车辆及工作人员机动车辆的治理,切实发挥带头作用;按照管行业管好运营车辆的要求,抓好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环卫作业车、工程运输车等城市运行保障车辆的车容车貌的清洗保洁;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保持车体干净清洁,保证社会车辆的车体整洁。依法对污损、遮挡车辆号牌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教育。
(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大力开展环境秩序治理
5.抓好占路经营治理。严格执行治理违法占路经营的各项规定,对全市建成区范围内的违法占路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治理。强化对建成区重点区域、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公交场站、旅游景点和国家会展中心周边的治理,加大执法巡查频次,坚持疏堵结合,依法依规取缔违法占路经营,不留治理盲点和死角。
(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
6.加强沿街门店治理。加强建城区道路沿线及菜市场、早市夜市、商业街等周边沿街门店的治理力度,治理乱泼乱倒、里空外卖、乱吊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违法行为;加强非法小广告的治理;规范沿街底商牌匾;开展对无照经营门店的查处。
(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7.加大乱停乱放治理。严格落实《市交通运输委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重点治理共享单车超规模无序投放、运维保障和秩序规范等问题;加强对三轮车违法上路、违法载客、违法制售以及占用道路从事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开展违法停车治理,依法查处不按规定停放、停放溢出泊位等问题,依法查处、拖移道路上违法停放的废旧无主机动车。
(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
(三)全面实施城市设施维护
8.维护城市“家具”。对全市建成区内各类果皮箱、垃圾桶、马路座椅、城市雕塑、报刊亭、公交站牌、路名牌、候车亭等城市家具进行清整清洗,对破损锈蚀的进行更新或油饰。
(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委、市邮政管理局、海河传媒中心、市传媒出版集团)
9.维护交通设施。对国家会展中心、主次干道、入市口、快速路、高速口等道路上的交通标牌、交通护栏、隔离墩、防撞桶等设施进行维护、清洗、油饰或更新;对标线模糊的组织复划,确保友谊路、围堤道等重点道路和重点区域交通标线清晰有效;对道路沿线各类箱、站、柜、杆等设施进行维护、清洗、油饰或更新。
(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市通信管理局、国网天津电力公司)
10.维护市政设施。对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及附属设施进行检修、清洗、油饰。对南京路、气象台路等道路进行维修养护;对八里台立交桥、金狮立交桥等桥梁进行维修养护;对海津大桥、王顶堤立交桥、十一经路立交桥等桥梁进行油饰,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环境。
(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委)
11.开展窨井盖设施排查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理念,全面实施窨井盖排查、治理、建档工作,摸清我市窨井盖设施底数,开展窨井盖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巡查维护和应急处置,消除安全隐患。按照“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要求,建立健全窨井盖设施管理档案,补齐设施安全管理短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国网天津电力公司、城投集团、市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各区人民政府)
(四)全面推进市容市貌提升
12.维修沿街建筑立面。加强沿街建筑立面外檐安全隐患排查,整修老旧沿街建筑外立面破损、松动、锈蚀、缺失的窗套、线角、檐口线、空调罩等建筑附属元素和设施;清除沿街建筑外檐违规悬挂、吊挂、堆放的杂物和危险物品;对道路沿线老虎窗进行维护、维修和关闭。
(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3.规范沿街建筑围挡。对全市外环线以内的各类工地围挡进行排查和规范;对实墙围挡破损的进行修复;对附着广告画面破损的进行更新,按照行政许可设置规范标准等要求,及时更换公益广告画面内容。
(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轨道集团、城投集团)
14.开展户外广告治理。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治理,拆除楼顶广告、楼顶单体字和标识,更新各类破损、破旧的户外广告,清理各类临时悬挂、张贴广告,巩固户外广告治理成果,亮出城市天际线。
(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委)
(五)大力营造节日浓厚氛围
15.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开展园林绿化春夏季养管会战,浇好返青水和春季绿地追肥,对绿地缺株少苗的裸露绿地和树穴进行补植补种;加强对园林植株修剪养护,做好春夏季病虫害防治;加大对国展中心周边、主次干道、入市口、重点区域、以及公园等绿地的养护,在城市主要节点、道路设置15个花卉绿植景点,打造10条鲜花盛开绿荫路,创建20个月季花坛和20条月季花路。
(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委)
16.加强夜景灯光维护。全面开展夜景灯光设施检修排查,对海河沿线、重点道路、重要节点等夜景灯光进行修复,确保夜景灯光设施的开启率和完好率;全力做好夜景灯光联动画面的更新工作。
(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委)
17.营造街容景观氛围。以国旗、道旗、灯光装饰、LED灯饰、实体景观造型、灯光秀等元素来烘托节日气氛。依托海河两岸、重点线路、奥体中心等现有夜景灯光体系,进行装扮装点;在重点地区、重要节点等处设置实体景观造型,过街天桥设置公益横幅,形成节点组团、点线相连、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
(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委,国网天津电力公司)
二、时间安排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和秩序的大清整(即日起至6月上旬)。各区和市有关部门全力以赴,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整、大清洗、大扫除和环境秩序专项治理,确保城市环境干净整洁、规范有序。
第二阶段:集中开展城市设施的养护整饰、城市装点和检查验收(6月上旬至6月底)。各区和市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施工黄金季节,抓好建筑整饰、城市家具、交通设施、市政设施等养护整饰以及鲜花装点、国旗升挂等景点造型设置,确保城市大气、清新、靓丽。6月中旬组织开展对各区、各部门整治工作的检查验收,整改提升,对整治标准低、整治不到位的进行通报。
第三阶段:集中开展整治成果的总结和常态长效巩固(7月初至12月底)。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巩固深化综合治理成果,实现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城市管理委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区、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人员专责,强化组织推动,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资金投入和工作推动“六个到位”,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高质量。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区、各部门要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整治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和属地化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领导责任、主体责任、政治责任、检查责任,列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推动各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扎实开展。
(三)严格监督考核。将城市综合整治纳入“以奖代补”城市管理考核。市城市管理委要加强监督指导,坚持日调度、周巡查、月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督查检查部署,适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系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平台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整治活动的新进展、新情况和新成效,深度挖掘、广泛宣传整治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格局。
附件:天津市2021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附件
天津市2021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序号 | 类别 | 项目 | 内容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全面提升环境卫生水平
全面提升环境卫生水平 |
开展环境卫生清整 | 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全市环境卫生清整清洗,抓好城市道路、公共空间,特别是河道、工地,区间结合部以及建成区内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治理,清除各类垃圾杂物和卫生死角
| 各区人民政府 北京铁路局天津办事处 | 2021年6月30日 |
2 | 清整居民社区、背街里巷、拆迁片区及接壤“插花地”环境卫生 | 各区人民政府 市民政局 | 2021年6月30日 | ||
3 | 清理农贸市场、商业街区、公交场站、停车场卫生死角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4 | 严格生活垃圾收处 | 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完善全流程生活垃圾分类体系,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引导市民分类投放,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5 | 及时收集运输、处置生活垃圾,做到垃圾不落地、日产日清 | 各区人民政府 | 综合整治期间 长期坚持 | ||
6 |
强化日常清扫保洁
强化日常清扫保洁
| 全面落实可机扫水洗城市道路机扫水洗全覆盖,加大对主次干道、入市口、重点区域、“三站一场”、国家会展中心周边的清扫清洗保洁频次 | 各区人民政府 市交通运输委 | 综合整治期间 长期坚持 | |
7 | 对背街里巷、小街小路等薄弱区域实施集中清理,实现清扫保洁全覆盖 | 各区人民政府 | 综合整治期间 长期坚持 | ||
8 | 加大公厕、垃圾转运站、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清洁消杀力度,确保环卫设施干净整洁 | 各区人民政府 | 综合整治期间 长期坚持 | ||
9 | 实施机动车辆 脏污整治 | 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务车辆及工作人员机动车辆的治理,切实发挥带头作用;按照管行业管好运营车辆的要求,抓好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环卫作业车、工程运输车等城市运行保障车辆的车容车貌的清洗保洁;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保持车体干净清洁,保证社会车辆的车体整洁。依法对污损、遮挡车辆号牌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教育。 | 各区人民政府 市城市管理委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2021年6月30日 | |
10 |
大力开展环境秩序治理
大力开展环境秩序治理 | 抓好占路经营治理 | 严格执行治理违法占路经营的各项规定,对全市建成区范围内的违法占路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治理。强化对建成区重点区域、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公交场站、旅游景点和国家会展中心周边的治理,加大执法巡查频次,坚持疏堵结合,依法依规取缔违法占路经营,不留治理盲点和死角。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11 |
加强沿街门店治理
| 加强建成区道路沿线及菜市场、早市夜市、商业街等周边沿街门店的治理力度,治理乱泼乱倒、里空外卖、乱吊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违法行为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12 | 加强非法小广告的治理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13 | 规范沿街底商牌匾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14 | 开展对无照经营门店的查处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15 | 加大乱停乱放治理 | 严格落实《市交通运输委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重点治理共享单车超规模无序投放、运维保障和秩序规范等问题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16 | 加强对三轮车违法上路、违法载客、违法制售以及占用道路从事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 各区人民政府 市市场监管委 | 2021年6月30日 | ||
17 | 开展违法停车治理,依法查处不按规定停放、停放溢出泊位等问题,依法查处、拖移道路上违法停放的废旧无主机动车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18 |
全面实施城市设施维护
全面实施城市设施维护
全面实施城市设施维护
| 维护城市“家具” | 对全市建成区内各类果皮箱、垃圾桶、马路座椅、城市雕塑、报刊亭、公交站牌、路名牌、候车亭等城市家具进行清整清洗,对破损锈蚀的进行更新或油饰 | 各区人民政府 市交通运输委 市传媒出版集团 | 2021年6月30日 |
19 |
维护交通设施
维护交通设施 | 对国家会展中心周边,主次干道、入市口、快速路、高速口等道路上的交通标牌、交通护栏、隔离墩、防撞桶等设施进行维护、清洗、油饰或更新 | 各区人民政府 市城市管理委 | 2021年6月30日 | |
20 | 对标线模糊的组织复划,确保友谊路、围堤道、成林道、津滨大道、卫国道、解放南路等重点道路和重点区域交通标线清晰有效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21 | 对道路沿线各类箱、站、柜、杆等设施进行维护、清洗、油饰或更新 | 各区人民政府 市城市管理委 | 2021年6月30日 | ||
22 |
维护市政设施
维护市政设施
| 维修养护30条道路。分别是:宾水道、南京路、曲阜道、马场道、营口道、紫金山路、大沽南路、胜利路、进步道、卫国道、津塘路、六纬路、红旗路、城厢东路、简阳路、春明路、黄纬路、天泰路、金钟河大街、珠江道、红旗南路、河北大街、气象台路、成都道、张自忠路、快速路昆仑路、快速路津滨大道、快速路大沽南路、宾悦桥桥下道路、津昆桥下道路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23 | 维修养护20座桥梁。分别是:海津大桥、宾悦桥、津谊桥、辰泰桥、南仓桥、青云桥、天河桥、金钢桥、进步桥(通南桥)、富民桥、赤峰桥、金阜桥(蚌埠桥)、直沽桥(奉化桥)、国泰桥、东兴立交桥、友谊路立交桥、八里台立交桥、王顶堤立交桥、金狮立交桥、顺驰桥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24 | 油饰15座桥梁。分别是:复康路立交桥、天河桥、富民桥、赤峰桥、国泰桥、雪莲桥、金阜桥(蚌埠桥)、直沽桥(奉化桥)、王顶堤立交桥、东风立交桥、十一经路立交桥(快速路)、民权门立交桥、北营门立交桥、西河桥、金钢桥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25 | 道路小修:柳口路、党校路、 崇文道、柳霞路、新华道、西青道、宝带路、莹波道、纪秀路、青致路、青远路、柳叶岛路 | 西青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26 | 道路小修:东沽路、津沽大街、红旗路、体育场路、鑫盛路、永红道、永胜路、赤龙街、五大街、鄱阳南路 | 津南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27 | 桥梁维修:光明桥 | 宁河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28 | 道路小修:开元路、东环路、建设路、南三路、新苑路 | 宝坻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29 | 道路小修:八经路、天山西路、前进一条胡同、七经路、新博路 | 河东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30 | 道路小修:南城街、广开五马路、西营门大街、青年路、灵隐道 | 南开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31 | 道路小修:先春园西街、怡闲道、前园道 | 红桥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32 | 养护维修:宜白路、果园北路、佳宁中道 | 北辰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33 | 道路小修:丹江道、金沙江路、江都路、聚贤道、咏贤道、海门路、锦江路、大江路、雅砻江道 | 河北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34 | 道路小修:利津路、先锋路、栖霞道、招远路、福山路、跃进路 | 东丽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35 | 道路小修:河北路、四号路、福州道、杭州道、车站北路、中心北路、苏州路、防震路、贵州路、京山道、赵新路、新港二号路、中央大道、旭日路、育秀街、育才路、迎宾街、世纪大道、海景大道、新开路、东风路、四纬路 油饰:中心路地道 |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36 | 开展窨井盖设施 排查治理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理念,全面实施窨井盖排查、治理、建档工作,摸清我市窨井盖设施底数,开展窨井盖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巡查维护和应急处置,消除安全隐患。按照“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要求建立健全窨井盖设施管理档案,补齐设施安全管理短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 市城市管理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农业农村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公安局 市通信管理局 国网天津电力公司 城投集团 市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37 |
全面推进市容市貌提升
| 维修沿街建筑立面 | 加强沿街建筑立面外檐安全隐患排查,整修老旧沿街建筑外立面破损、松动、锈蚀、缺失的窗套、线角、檐口线、空调罩等建筑附属元素和设施 | 各区人民政府 市城市管理委 | 2021年6月30日 |
38 | 清除沿街建筑外檐违规悬挂、吊挂、堆放的杂物和危险物品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39 | 对道路沿线老虎窗进行维护、维修和关闭 | 各区人民政府 市城市管理委 | 2021年6月30日 | ||
40 |
规范沿街建筑围挡
| 对全市外环线以内的各类工地围挡进行排查和规范,对实墙围挡破损的进行修复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41 | 对附着广告画面破损的进行更新,按照行政许可设置规范标准等要求,及时更换为公益广告画面内容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42 | 开展户外广告治理 | 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治理,拆除楼顶广告、楼顶单体字和标识,更新各类破损、破旧的户外广告,清理各类临时悬挂、张贴广告,巩固户外广告治理成果,亮出城市天际线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43 |
大力营造节日浓厚氛围
大力营造节日浓厚氛围
|
提升城市绿化品质
| 开展园林绿化春夏季养管会战,实施绿植围挡拆除,浇好返青水和春季绿地追肥,对绿地缺株少苗的裸露绿地和树穴进行补植补种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44 | 加强对园林植株修剪养护,做好春夏季病虫害防治;加大对主次干道、入市口、重点区域、以及公园等绿地的养护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45 | 对重要道路节点、广场设置15个花卉绿植景点,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46 | 打造10条鲜花盛开绿荫路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47 | 创建20个月季花坛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48 | 创建20条月季花路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49 | 加强夜景灯光维护 | 全面开展夜景灯光设施检修排查,对海河沿线、重点道路、重要节点等夜景灯光进行修复,确保夜景灯光设施的开启率和完好率;全力做好夜景灯光联动画面的更新工作。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50 |
营造街容景观氛围
营造街容景观氛围
| 升挂国旗:卫国道、泰安道、东南、西北半环、紫金山路、马场道、宾水道、宾水西道、宾馆西路、卫津路、红旗路、水上东路、水上西路、水上北道、围堤道、宾馆南道、曲阜道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51 | 灯箱国旗:友谊路、友谊北路、友谊南路、宾水道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52 | 实景造型:银河广场、天津站前广场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53 | 灯光秀点位:奥体中心、假日酒店、茂业大厦、渤海银行、月坛大厦 | 各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54 | 景观造型:泰安道解放北路交口、曲阜道大沽北路交口 | 和平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55 | 景观造型:友谊路与乐园道交口、宾水道与宾馆西路交口、友谊路与围堤道交口、友谊北路与马场道交口、佟楼公园 | 河西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56 | 景观点位:胜利路、海河东路、金纬路、狮子林大街(市管路段)、博爱道、区政府周边、海河中心文化公园、天石坊码头、诺德广场、北宁湾及重点地区 | 河北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57 | 绿地景观:泰兴南路与津滨大道交口万达广场对面绿地、华兴道与新开路交口71公馆旁绿地 | 河东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58 | 景观造型:西站前街、区政府对面 | 红桥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
59 | 景观造型:通北路与张自忠路交口、黄河道与红旗路交口、宾水西道与水上东路交口 | 南开区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30日 |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