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市公用事业局
市管桥梁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第二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公用事业局:
《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天津市市管桥梁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第二批)方案的请示》(津公用办〔2021〕74号)收悉。经市城市管理委2021年第28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内容
(一)水深大于5米跨河桥(25座)
1.北安桥。在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增设288.37米金属梁柱式护栏并完善其他相关安全设施。
2.赤峰桥。将主桥、引桥、匝道桥和引路部分车行道外侧不满足规范的护栏拆除,在原位置重设2360米金属梁柱式护栏,与李公楼立交桥本次同步拟建的金属梁柱式护栏相衔接,同时完善其他相关安全设施。将通向海河西路引路(通台儿庄路引路)东侧、通赤峰道引路西北侧非机动车道外侧158米栏杆更换为组合式护栏栏杆。将与赤峰桥主桥外侧非机动车道相连的东端南北侧匝道的420米非机动车道栏杆更换为组合式护栏栏杆。拆除主桥人行道塑胶铺装,重新铺设2250平方米5毫米聚脲铺装,对主桥泄水孔、部分锈蚀焊缝等病害进行维修。
3.金钢桥。在下层桥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增设171米金属梁柱式护栏。
4.金华桥。在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间增设90米金属梁柱式护栏,同时改造现状人行金属栏杆90米。
5.密云桥。在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间增设80米金属梁柱式护栏,改造现状人行金属栏杆80米。
6.咸阳桥。在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间增设94米金属梁柱式防撞护栏。
7.井冈山桥。在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间增设93.2米金属梁柱式护栏。
8.大丰桥。在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间增设79.2米金属梁柱式防撞护栏。
9.福姜桥。采用防撞护栏与人行道栏杆合并设置的方式,增设106米金属梁柱式护栏。
10.金钟桥。在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间增设81.2米金属梁柱式护栏。
11.小伙巷桥(新三条石桥)。桥下水深大于5米,全长46.7米,本次在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间增设101.4米金属梁柱式护栏。
12.三元村闸桥(陵园路桥)。在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间增设108米金属梁柱式护栏。
13.芥园桥(南运河桥)。在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间增设80.8米金属梁柱式防撞护栏,同时改造现状人行道金属栏杆80.8米。
14.邵公庄桥。在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间增设94.4米金属梁柱式护栏。
15.盐坨桥。在桥梁及引路段非机动车道外侧增设1276米金属梁柱式护栏;对全桥1276米人行道栏杆进行改造更换。拆除重换桥梁和引路段人行道面层,在将现状破损的人行道花砖去除后重设1厘米砂浆垫层,铺设3厘米花岗岩石材铺装,全桥人行道铺装维修3190平方米。
16.龙洲道桥。在桥梁非机动车道外侧增设281.5米金属梁柱式护栏;对桥梁、南侧引路和梯道处人行道的780米栏杆进行改造更换。
17.西河桥。改造更换桥梁和引路处的1566米钢护栏构件;对引路非机动车道外侧1160米栏杆进行长高改造。
18.勤俭桥。在桥梁非机动车道外侧增设156米金属梁柱式护栏;对桥梁和梯道处人行道的176米栏杆进行改造更换。
19.京津桥。在桥梁非机动车道外侧增设201.9米金属梁柱式护栏。
20.新开桥。在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间增设229米金属梁柱式护栏。
21.红星桥。在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间增设237米金属梁柱式护栏,改造现状人行道金属栏杆236米。
22.北洋桥。在北侧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间增设金属梁柱式护栏,在南侧非机动车道外侧拆除现状栏杆后增设兼做非机动车道外侧栏杆使用的高度1.4米的金属梁柱式护栏,全桥共需增设护栏145.3米。
23.老北洋桥。在南侧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间增设金属梁柱式护栏,同时,在北侧非机动车道外侧拆除现状栏杆后增设兼做非机动车道外侧栏杆使用的高度1.4米的金属梁柱式护栏,在两端桥头引路增设金属梁柱式护栏封闭北洋桥与老北洋桥间的空隙,全桥共需增设护栏143.7米。
24.北运河桥。在主桥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间增设286.7米金属梁柱式护栏。
25.南围堤河桥。在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间增设145.6米金属梁柱式护栏。
(二)水深大于2米,小于5米跨河桥(38座)
1.防撞设施改造
(1)南大中门桥、丽江道桥等27座桥梁,在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间增设1879米金属梁柱式护栏。
(2)津海桥、科研南路桥等11座桥梁,采用长高人行道板至外露高度40厘米方式提高桥梁防止车辆碰撞坠河风险,共需改造人行道板1679平方米。
2.人行道栏杆改造
(1)集美桥、六纬路小桥等26座桥梁,人行道改造和更换不锈钢栏杆1855米。
(2)迎水桥、紫光桥等等8座桥桥梁,通过长高或改造人行道现状栏杆,使其总高度大于1.1米,改造石材栏杆674米。
(三)立交桥(1座)
李公楼立交桥,本次将桥梁和引路部分不满足现行规范的护栏拆除,在原位置安装1336米金属梁柱式护栏,与同步拟建的赤峰桥金属梁柱式护栏相衔接,同时完善相关安全设施。在李公楼立交靠近新开路方向桥梁和引路护栏两侧植筋加装隔音声屏障。声屏障起点从与李公楼立交新开路侧护栏地袱起点,终点为惠森花园西南侧边线,南北两侧各设置310米,全桥共计620米。
(四)人行天桥(57座)
1.人行栏杆拆除新建:佟楼天桥、梅江道天桥等5座人行天桥,拆除新建1839.46米人行栏杆。
2.人行栏杆原基础上长高:崂山道天桥、红桥北大街天桥等3座人行天桥,对现状不满足现行规范的456米人行栏杆在原基础上长高,使其满足规范要求。
3.人行栏杆增设防抛网:佟楼天桥、梅江道天桥等57座人行天桥,对现状人行栏杆外侧增设6409米防抛网。
(五)地道(23座)
1.机动车侧防撞护栏新建。宾西地道、迎水地道等10座地道,拆除原机动车侧现状护栏并新建符合规范的防撞护栏,共5897米。
2.人行栏杆拆除新建。新开地道、北站南地道等12座地道,拆除并新建2755米人行栏杆。
3.人行栏杆加设钢筋网。天平地道、咸阳地,对现状人行护栏加设钢筋网1483米。
4.非机动车侧护栏拆除新建。迎水地道、宾西地道等10座地道,拆除并新建5423米非机动车道栏杆。
5.非机动车侧护栏加高加网。对现状非机动车道护栏进行加高并加设2947米钢筋网。
二、工程资金
根据上述实施方案,144座桥梁及地道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估算投资总计13660万元,其中建安费12012万元,二类费950万元,铁路协调费300万元,预备费398万元,资金来源委市财政专项资金。
三、工程工期
工程要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工程建设标准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办城电〔201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桥梁护栏升级改造专项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9〕19号)等文件要求和相关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及规定执行。
实施方案批复后,请你单位组织市道桥中心按照市财政局项目评审的深度和时间要求,尽快编制完成施工设计和预算资料,报送市财政局审核。要按照国家住建部和我市相关工作要求,倒排工期,严格履行项目招标等基本建设程序,加快工程组织实施,严禁工程“超设计、超预算、超工期”,确保工程高质量,高标准如期完成。要加强资金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坚决杜绝出现因资金支出不及时被市财政局收回的情况。工程实施中要周密制定施工组织计划,精心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施工区域交通组织等施工管理配套措施,严格执行好安全、文明和环保等施工管理有关规定,确保施工区域交通通行有序、施工管理有效、质量管控到位,保障百姓出行安全,真正把桥梁安全设施改造工程做成便民利民惠民的群众满意工程。工程总体工期安排和时序计划编制完成后及时向我委报备。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