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生态宜居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的通知
市公用事业局,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生态宜居城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举措》业经委2022年第13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按照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生态宜居城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举措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切实提升我市城市管理领域营商环境,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现制定如下工作举措。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以绣花般的精心、细心、耐心和恒心,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服务,当好“大物业、好保姆”,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放管服”水平,努力营造服务更优、城市更美、治理水平更高的城市管理领域营商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深入推进“就近办”。设置牌匾设施行政许可委托下放至区级实施,行政相对人可到所在区的行政审批部门就近办理相关许可。
2.持续加强“马上办”。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许可的,行政相对人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审批部门可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3.规范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申请条件。拟制定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依附远年建(构)筑物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申请条件。
4.简化相关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办理临时悬挂、设置标语或者宣传品许可的,网上办理即可,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牌匾设施保持现状、不进行任何施工处理,因有效期届满,需重新办理行政许可的,免于提交现状照片、效果图(昼、夜景)等申请材料。
(二)提升垃圾管理与环卫设施水平,推进整洁城市建设
5.推动滨海新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动滨海新区、环城四区、新五区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利用场建设。
6.推进60座公厕提升改造,补足部分地区公厕“难找”的短板,满足群众使用需求。
(三)加强公园建设和园林景观养管,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环境
7.利用我市现状绿地资源,提升改造50个社区公园、游园、口袋公园。建立项目进度情况报送机制,落实对项目计划执行、建设进展的实时监控;建立工作服务机制,对项目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加强沟通服务与协调指导。
8.推出系列精品示范项目。创建100个最美精品花坛、100条精品绿化养护路、50个优美公园,促进我市园林绿化养管水平进一步提升,营造良好的园林景观环境。
(四)抓好灯光照明和建筑立面管理,建设靓丽规范城市
9.加快推动路灯“1001工程”第二批项目实施,强化路灯设施日常运维管理。加强夜景灯光启闭监控系统维护优化工作,提升夜景灯光设施管理智能化、信息化效能。
10.重点做好中心城区40条道路沿街建筑立面排查工作,排除安全隐患,及时做好维护及排查抢险工作,营造安全整洁规范有序的城市市容景观环境。
11.改进户外广告和商业牌匾的管理方式,统筹共性与个性、市容整洁与商户利益关系,突出店铺户外广告宣传特点,提升户外广告牌匾品质形象。
(五)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推动提高城市出行便捷度
12.组织推动各区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开发利用桥下空间、闲置空地等资源,全年我市推动相关区开工建设27处停车场(楼)、新增停车泊位不少于5000个。
(六)深化建章立制与完善专项规划,提高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
13.高标准推进2022年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实施,系统修编我市园林绿化地方法规、地标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新修订的《天津市绿化条例》,推动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14.推动《天津市“植物园链”专项规划》落地实施,及时跟进已开工项目的专规落实情况,做好未开工项目的策划生成、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思想认识,各处室(单位)要细化分解工作举措,制定工作进程安排,做到任务请、职责明、落实到岗到人,有力有序推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经验和典型案例,拓展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便民利企举措,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认可度和满意度。
(三)狠抓责任落实。紧紧围绕市城市管理委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强化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