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城市管理委 市公安局关于全力推动2022年停车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202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全力推动停车管理工作见实效,按照“小泊位、大民生”工作理念,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梳理了4项重点任务,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力推进停车设施建设民心工程
各区要认真落实市民心办相关部署,对照2022年民心工程公共停车场(楼)建设计划,全力推进27处公共停车场(楼)建设任务落实落地。请各区于每月30日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报送民心工程公共停车场(楼)建设进展情况、更新台账及工作报告,相关材料需包含具体数据和问题分析。在前期已实施相关便民停车措施的基础上,参照公安部公安交管十二项便利措施,针对老旧小区等停车矛盾突出区域,请各区组织开展需求摸排调研,严格审核论证,统筹规划停车点位、规范设置限时停放区域,确保缓解停车难取得实效。
二、扎实做好停车资源年度统计、评估
各区要全面统计截至2021年底辖区内道路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等停车资源情况,对现有台账进行更新,摸清停车资源底数;梳理辖区内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停车资源增减情况,进一步夯实停车管理基础。各区要开展道路停车泊位评估工作,在2021年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组织开展的道路停车泊位评估工作成果基础上,结合2022年道路停车泊位实际设置情况,对我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科学评估,重点对设置不合理、施划不规范的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及时规范调整道路停车泊位。
三、持续加强停车泊位专项治理
各区要持续开展道路停车泊位专项治理,巩固前期专项治理成果。市公用事业局将会同市公安交管局抽调专人,组成天津市停车泊位管理联合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区日常履职和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点位进行不定期抽查,有针对性地围绕停车公示牌不标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指导督促各区全面规范停车管理。
四、不断加强停车政策法规宣贯
各区要加强对国家和我市城市停车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加大停车管理业务培训指导力度,着力提升市区两级停车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以及相关媒介,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营造群众积极参与停车管理的氛围。市公用事业局将会同市公安交管局,以集中宣贯和调研服务的形式,开展我市城市停车政策文件的培训。
附件:1.关于推进老旧小区周边道路限时停车区设置工作方案
2.关于做好天津市2021年度停车资源数据统计工作方案
3.关于做好2022年度机动车停车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市城市管理委 市公安局
2022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关于推进老旧小区周边道路限时停车区设置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拟定的天津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14号)要求,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规范道路停车秩序,在前期已实施相关便民停车措施的基础上,参照公安部公安交管十二项便利措施,依据《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天津市道路停车泊位调整规范》(津交发〔2018〕276号)等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在全市范围内联合推进老旧小区周边道路限时停车区设置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重点及流程
(一)摸排调研。各区政府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组织各街镇对老旧小区开展停车供需矛盾调研,提出限时停车区设置需求。
(二)审核论证。各区停管部门会同交管部门针对停车需求,结合老旧小区周边区域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道路交通实际通行等情况,依据相关规范要求确定限时停车区域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组织实施。市城市管理委公用事业局会同市公安交管局结合全市限时停车区域设置情况,对各区的限时停车区域实施方案进行综合研判,推动各区政府开展具体实施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立足需求,开展全面调研。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属地街镇针对行政区域内老旧小区,以走访调研或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对机动车保有量、路外停车泊位供给量、停车设施建设需求、道路限时停车区域点位及使用时段等方面的调研,摸清群众停车需求;各区交管部门针对管界内老旧小区周边道路交通流量、非机动车行人通行、标志标线、道路实际宽度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摸排,掌握有条件设置道路停车泊位、限时停车区域的道路、路段等基础数据。
(二)严审精设,确定临停区域。属地街镇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停车需求调研,在深度挖潜路外停车泊位资源的基础上,向本区停车管理部门提出设置道路限时停车区域需求。各区停管部门会同交管部门在确保道路通行安全的前提下,根据规范要求,结合本区停车规划建设及日常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设置方案,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密切沟通,多维综合施策。市城市管理委公用事业局会同市公安交管局依据自身职责,建立完善道路限时停车区域设置、便利停车举措综合研判会商机制。强化问题导向思维,统筹规划停车难题突出区域的停车设施建设,逐步扩大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强化便利停车举措,适时实施国家重大法定节假日便利停车举措,全面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缓解停车难题。强化停车秩序治理,严格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全力保障生命通道畅通,维护良好停车秩序。
(四)规范设置,强化动态调整。各区人民政府组织本区停管部门、交管部门依据国家和地方标准,开展具体设置工作,并纳入后期设施维护计划。同时,各区停管部门会同交管部门根据基本停车需求、路外停车设施建设、道路交通组织变化等情况,及时向属地政府进行汇报,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对限时停车区域进行科学规范的动态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准确认领任务,积极履职尽责,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好此项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区要认真研究、准确把握通知要求,切实做到调研详实到位、设置精细到位、日常维护到位、科学调整到位,坚决杜绝出现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区停管部门和交管部门,要主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每月20日前将《老旧小区限时停车调研统计表》(表一)按照条口报送至市级主管部门。11月30日前,将完成情况、工作成效、经验作法形成报告,以正式文件按照条口报送至市级主管部门。
(四)加强督促落实。市城市管理委公用事业局、市公安交管局将加强督导检查力度,不定期对各区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于调研不实、工作迟缓、效果不佳的单位,将责令整改并进行通报,同时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做实做细、落实到位。
表一
附件2
天津市2021年度停车资源数据统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停车资源数据统计、更新、分析工作,摸清停车资源底数,夯实停车管理基础,现开展2021年度天津市停车泊位信息统计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2年即日起至8月1日
二、统计范围
滨海新区、和平区、河西区、河北区、河东区、南开区、红桥区、津南区、北辰区、东丽区、西青区、宝坻区、蓟州区、武清区、静海区、宁河区等16个行政区的道路及路外停车资源数据。
三、工作任务
1.各区在现有停车资源数据台账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行政区内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数据的增减情况,并对原有台账进行更新。
2.认真填写道路停车泊位信息汇总表、公共停车场信息汇总表、配建停车场信息汇总表、对社会开放的经营性停车场信息汇总表(功能分类)以及停车资源数据增减情况统计表。其中道路、公共、配建三项表格为基础性表格,包含本区域内所有停车泊位,后两项表格根据实际情况从基础性表格内进行数据筛选。
四、相关要求
1.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信息统计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组织本区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2.各区政府要明确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与市级部门的工作对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统计工作。
3.各区政府要认真填写附件相关统计表并加盖区政府公章,于2022年7月29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反馈至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道路巡查中心(南开区复康路96号,政务邮箱:csglwxgc15@tj.gov.cn)。相应电子版表格,与联系人对接后,经政务邮箱传输。
附:1.道路停车泊位信息汇总表(表二)
2.公共停车场信息汇总表(表三)
3.配建停车场信息汇总表(表四)
4.对社会开放的经营性停车场信息汇总表(功能分类)(表五)
5.2021年度天津市停车资源数据增减情况统计表(表六-1、2、3、4)
表二
表三
_______区停车场信息汇总表(公共停车场) | |||||||||||
序号 | 停车场名称 | 坐落位置 | 泊位数量 | 实施方式 | 是否收费 | 收费标准 | 收费方式 | 是否有车牌识别 系统 | 是否有停车诱导 系统 | 经营主体 | 备注 |
表四
_______区停车场信息汇总表(配建停车场) | |||||||||||
序号 | 停车场名称 | 坐落位置 | 泊位数量 | 实施方式 | 是否收费 | 收费标准 | 收费方式 | 是否有车牌识别 系统 | 是否有停车诱导 系统 | 经营主体 | 备注 |
1 | xx停车场 | 河西区 乐园道xx号 | 500 | 地下停 车库 | 是 | 6元/时 | 人工收费支付宝 微信 | 是 | 是 | 服务外包 xxx公司 | |
表五
表六-1
表六-2
表六-3
配建停车资源数据增减情况统计表 | |||||||
序号 | 停车场名称 | 具体位置 | 增加泊位数量 | 减少泊位数量 | 功能性分类 | 是否收费 | 备注 |
表六-4
附件3
2022年天津市停车管理监督检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巩固我市道路停车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切实改善停车环境,进一步提升停车管理服务水平,现组织开展2022年全市停车泊位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深化我市停车泊位治理,找弱项、补短板,全面压实市、区两级管理责任,持续推进我市停车泊位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营造规范有序的停车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
二、组织领导
市公用事业局、市公安交管局抽调专人组成天津市停车泊位管理联合检查组(以下简称联合检查组),对各区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内业检查内容
1.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停车管理工作部署的情况。
2.落实2022年20项民心工程关于停车工作任务的情况。
3.落实市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停车管理专项任务情况。
4.停车泊位台账(含经营性道路停车泊位、公益性道路停车泊位、道路限时停车泊位、路外停车场等信息)更新情况。
5.社会舆情问题的处置情况。
6.停车泊位日常巡视、检查、反馈及督促问题整改的情况。
7.社会开放的停车场书面报送相关信息的情况。
(二)外业检查内容
1.道路停车泊位及附属设施是否符合《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规范》(DB12/T 778—2018)要求,限时停车区域的设置及硬件设施是否符合公安交管部门的要求,是否与台账相符。
2.私自占用公共停车资源或利用公益性泊位违规收费情况。
3.落实《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服务规范》(DB12/T 1033—2021),规范经营情况。
4.路外停车场(楼)公示牌设置、收费标准执行,硬件设施配置,泊位设置及使用、是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等情况。
四、检查形式
(一)联合检查组采取日常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工作,每季度对中心城区停车泊位管理工作集中检查1次,每年对滨海新区、新五区停车泊位管理工作集中检查1次。
(二)联合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将相关问题反馈至各区。
(三)各区结合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及时报联合检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