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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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下达市城市执法总队2022年度执法装备配备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60879L/2022-0009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城管规〔2022〕163号
主    题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下达市城市执法总队2022年度执法装备配备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市综合执法总队:

    《关于申请下达2022度执法装备配备项目资金计划的请示》(津城管执法20221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总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同意市综合执法总队2022年执法装备配备项目方案请示的批复》(津城管协〔2021152号)确定的实施方案,依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津财预指〔2022100号)批复我委的部门预算,经市城市管理委2022年第22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度执法装备配备项目资金计划26.1万元,资金来源为(津财预指〔2022100号)文中总队2022度执法办案装备配备项目26.1专项用于(津城管协〔2021152号)批复的市综合执法2022度执法装备配备项目

计划下达后,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财政和审计相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单独记账坚决杜绝出现因资金支出不及时被市财政局收回的情况;对于应招标和政府采购的工作内容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政采程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年底前,将项目执行决算各类资料整理上报我委。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81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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