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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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下达市综合执法总队2022年度城管驿站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60879L/2022-0010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城管规〔2022〕164号
主    题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下达市综合执法总队2022年度城管驿站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市综合执法总队:

《关于申请下达2022度城管驿站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的请示》(津城管执法20221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更好地提供便民服务,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使人民群众走进城管、了解城管、支持城管、参与城管根据《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同意2022年市综合执法总队城管驿站项目建设方案请示的批复》(津城管协〔2021155号)确定的实施方案,依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津财预指〔2022100号)批复我委的部门预算,经市城市管理委2022年第22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下达你单位城管驿站建设项目资金计划6万元,资金来源为(津财预指〔2022100号)文中总队2022市管公园城管驿站建设项目6专项用于(津城管协〔2021155号)批复的市综合执法2022度城管驿站建设项目

计划下达后,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财政和审计相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单独记账,坚决杜绝出现因资金支出不及时被市财政局收回的情况;对于应招标和政府采购的工作内容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政采程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年底前,将项目执行决算各类资料整理上报我委。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81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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