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委 市公安局 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涉路施工“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滨海新区公安局,各区行政审批局、城市管理委、公安分局: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便捷度,现将《天津市推进涉路施工“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市城市管理委 市公安局
2022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推进涉路施工“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为便于群众高效办理“涉路施工”事项许可申请,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9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推进涉路施工“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加快推动涉路施工“一件事”进程,通过精简办事材料、共享数据,加强内部协同等措施,推进涉路施工“一件事”,形成全程网办的快捷服务方式,进一步提升群众的体验感。
二、业务办理
(一)办理方式
线上: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津心办”APP开设“一件事”专区,实现“网上办”、“掌上办”、“随时办”。
线下:通过行政许可大厅窗口便利化办事方式,提升服务能力。
(二)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1)通过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津心办”APP开设的“一件事”专区,进行申请。
(2)申请人选择需要办理的涉路施工类型,上传城市道路部门、公安交管部门许可事项对应的相关资料。
(3)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分别对申请人线上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验。同时,城市道路管理部门依规定履行接件-受理-审核-批准手续,将行政许可决定书上传至涉路施工“一件事”城市道路审批页面。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发放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下载上传至涉路施工“一件事”公安交管审批页面作为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申请人无需再上传此行政许可。公安交管部门依规定履行接件-受理-审核-批准手续,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5)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全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将最终行政许可决定事项进行办结,将许可事项结果反馈至申请人。
2.线下办理
按照行政许可大厅窗口便利化办理方式流程执行。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建立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按照涉路施工“一件事”业务规范,强化部门间业务协同,制定线上线下办事服务指南,对围绕涉路施工“一件事”需要办理的事项和服务统一受理、集成办理,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不再重复”。(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牵头,市公安局配合;2022年9月底完成)
(二)系统建设,数据共享。以涉路施工“一件事”建设推动业务系统功能开发,并依托政务服务系统实现业务办理系统数据交互,从而实现涉路施工“一件事”一网通办,办理材料实现流转、交互。(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市公安局配合;2022年9月底前上线)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针对涉路施工“一件事”改革政策流程,以一图读懂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交管支队、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等场所广泛宣传,及时发布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牵头,市公安局配合;2022年12月底完成)
(四)做好咨询,提升服务。按照边推动、边梳理的工作思路,提前谋划业务改革过程中涉路施工“一件事”遇到的问题,及时梳理,形成业务知识题库。加强对专业服务人员培训,方便办事群众快捷准确获取相关办理信息。(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牵头,市公安局配合;2022年12月底完成)
附件:涉路施工“一件事”办理流程
抄送:市网信办,市政务服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