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全力做好春节期间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60879L/2023-0002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城管环〔2023〕8号
主    题 :
城市管理\环境卫生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全力做好春节期间

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区城市管理委:

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方案通知要求,现就全力做好春节期间环境卫生保障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环境卫生清整

各区城市管理委要结合冬季疫情防控要求及节日期间市民群众期盼,从即日起至2023年2月5日,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整。重点做好背街里巷、城乡结合部、居民社区、集贸市场内外、建筑工地、餐饮业聚集区周边等环境卫生薄弱区域的集中清理整治,清除卫生死角,确保辖区内无垃圾杂物、无装修渣土乱堆乱放,垃圾箱桶周边干净整洁、无满冒外溢。同时,对垃圾桶、果皮箱等城市家具,每日擦拭、消杀1次,清掏2次。

二、严格落实道路清扫保洁制度

节日期间要按照《天津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作业规范》要求,日间气温在3摄氏度以上时,在午间时段(上午10:00-下午15:00)实施冬季洗路作业,气温较低时加大吸扫力度,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覆盖率达到100%。重点对交通枢纽(场站)、景区广场、商业聚集区、餐饮文化娱乐场所等人流密集区域周边道路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持续做好道路绿地交界区域、桥梁匝道、涵洞、人行天桥等处的保洁,确保春节期间道路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日间气温低于3摄氏度时严禁洗路、洒水作业。提前与水务、市政等部门做好对接,密切关注给排水管道跑冒滴漏污染道路情况,及时对路面进行清理,必要时洒布防冻液,防止道路结冰。

三、严格落实公厕管理服务标准,强化保洁消杀

春节前,各区城市管理委要对辖区内公厕设施设备进行一轮全面的排查检查,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完好无损。按照《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标准》有关要求,强化公厕日常管理,加大旅游景点和重点区域公厕的保洁频次。环卫公厕每日至少消杀、通风3次,重点部位随时消杀,加大对社会公厕的监督管理力度,管理单位每日至少消杀、通风1次,不定期对社会公厕进行暗访检查。

四、做好居民社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

春节期间,各区城市管理委要按照《天津市居民社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作业规范》指导检查居民社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落实“四净四无”标准,即:路面及道沿墙根净、绿化带及树穴净、垃圾箱桶及周边净、排水井口净;无乱堆废弃物、无散落垃圾、无积存污水污渍、无宠物粪便。居民社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要求分类收集,并做到日产日清。

五、积极做好重污染天气及降雪应对工作

春节期间出现重污染天气,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根据不同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落实预警响应,确保重污染天气各项应对工作落实到位,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要密切关注春节期间天气预报,充分做好应对降雪天气的思想准备、人员准备和物资准备,一旦出现雪情,要立即按照市、区两级清雪指挥部部署要求和除雪工作预案开展工作。

六、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区城市管理委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值班值守,主要负责同志和值班人员要坚持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随时解决环境卫生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加大对环卫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督导环卫工人落实疫情防控各项防护措施,督促上路作业人员遵守交通法规。认真排查员工宿舍、食堂、车场等区域安全隐患和消毒消杀制度落实情况,注意饮食、用电、用火安全,做好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做好各类车辆和设备的维修、检修等管理工作,防止疲劳驾驶、违规操作,确保作业安全无事故。

七、强化巡查检查工作

各区城市管理委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环境卫生清整和保障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研究部署、带头检查督导。分管负责同志要下沉到基层一线指导工作,安排专人在春节期间持续开展巡查,及时解决问题,把每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广大市民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2日

(联系人:王克磊;联系电话:23416909)

(此件主动公开)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