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靖江路、长江道等
5条道路维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公用事业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靖江路、长江道等5条道路维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津公用办〔2022〕108号)收悉。经市城市管理委2023年第3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靖江路、长江道等5条道路维修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概况
靖江路、津滨大道、春明路、淮河道南侧辅道、长江道5条道路出现不同程度病害,其中3条评定为D级、2条为C级,路况水平整体较差,亟需实施道路维修。
三、项目主要内容
实施靖江路(卫国道—东风立交桥)、津滨大道(雪莲桥—外环东路)、春明路(复康路立交—红旗路)、淮河道南侧辅道(辰泰桥—外环线)、长江道(密云路—雅安桥)5条道路维修,主要解决车行道路面破损严重、车辙、沉陷、沥青面层大面积麻面剥落、井圈周边沉陷严重,无障碍设施(盲道、缘石坡道)缺失等问题,提升道路平整度和功能性。
四、项目投资
该项目投资估算为9635.85万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专项资金列支。
五、工期及实施方式
该项目建设期为1年,由市公用事业局负责牵头组织、具体工作由市公用事业局下属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负责实施。
六、工作要求
请你局抓紧组织市道桥中心开展设计招标等工作,尽快形成项目实施方案和投资概算,实施方案要切合实际、全面完整、科学可行,满足项目质量、工期、安全要求;投资概算应细化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概算明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实施方案内容不得超出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投资概算不得超出批复的投资估算。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和投资概算后报市城市管理委。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