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下达2023年梅江公园
二期管理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花苗木中心:
《花苗木中心关于申请2023年度梅江公园二期管理项目经费的请示》(津苗木办〔2023〕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依据《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同意2023年度梅江公园二期公园管理实施方案的批复》(津城管园〔2022〕196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津财预指〔2023〕100号),为做好梅江公园二期养护管理工作,确保整体景观水平、各类植物生长势良好和各类设施功能完好,经市城市管理委2023年第4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度梅江公园二期管理项目资金计划219万元,专项用于梅江公园二期设施养护管理工作,资金来源为津财预指〔2023〕100号文中“2023年度花苗木中心梅江公园二期管理项目219万元”。
请你单位切实做好公园养管工作,依法合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单独记账,落实招标、政府采购程序,遵守财务、审计相关规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支出绩效,确保10月底前专项资金全额支出,并将项目结算、财务决算和绩效自评等资料整理上报我委。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