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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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60879L/2023-0007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城管协〔2023〕149号
主    题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城市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区城市管理委,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为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强化城市管理执法监督考核现将《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评办法》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3912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强化城市管理执法监督,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评,是指市城市管理委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的考核评定。

第三条  在本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评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对照考评内容及标准,汇总单项评价结果,形成考评意见。

第五条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评,每年组织实施一次。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评内容包括:

(一)规范化建设情况;

(二)精细化管理情况;

(三)落实重要制度情况;

(四)执行重要事项情况;

(五)奖惩事项情况;

(六)其他应当考评的内容。

组织考评时,考评人员由市、区城市管理委执法业务骨干以及公职律师、专家学者组成。

考评人员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记录考评情况、汇总整理相关资料。对不履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评职责,徇私舞弊、违法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被考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评工作,及时全面地报告工作情况,提供工作资料。考评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相应单项考评得分。

考评结果由市城市管理委进行通报并抄送人民政府

附件: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评标准

附件

天津市城市管理合行政执法工作考评标准

第一节

一、适用范围

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形象。

第二节考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

《天津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第三节规范化建设考评

一、党建引领

(一)考评标准: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党委、党总支会议纪要应制定执法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执法工作廉政纪律;经常性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1

(二)考评标准:引领党员干部在执法工作中充分发扬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主题党日等实践活动有效结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特点,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落实到位,全力化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内的难题。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1

二、办公设备

考评标准:有独立的固定办公场所,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案件处理室、值班室、案卷资料保存室、信息指挥室、罚没物品库房、装备物资存储室、心理问题疏导(提倡)日常办公用房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执行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应对外悬挂单位名称牌匾,办公场所内部功能区域应悬挂工作室(间)铭牌。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1

考评标准:设置政务公开栏,公示内容包括:工作人员信息(照片、姓名、职务、执法证号或工号)、管辖区域示意图、执法职责和权限范围、案件处理流程、监督投诉联系方式等。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设置不符合标准的扣1分,不及时更新内容的扣0.5

考评标准:按工作实际配备必需的办公设备,包括电话机、传真机、资料柜、执法勘察取证设备存放柜(带锁)、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高拍仪、扫描仪、办公桌椅、个人办公用品除隐私区域应安装高清监控探头。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1

考评标准:应按照执法单位正式编制人员配备一人一座标准的执法车辆,结合工作实际配备必需的执法服装、通讯设备、数据资料存储介质、信息网络装备、勘取证器材、防护器材等装备。其中,执法记录仪应按照一线执法人员人均1台的比例配备,从事燃气执法工作人员应配备防爆执法记录仪。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查看文件资料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三、内务管理

考评标准:办公室桌椅、储物柜、文件柜、更衣柜、电脑、电话等设备摆放整齐有序,墙壁张贴(悬挂)的图、文、像、表等布置整洁合理,室内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办公文件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摆放至文件柜或个人办公桌上。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1

考评标准:办公室桌椅、门窗、地面、墙壁、照明灯及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表面上无浮尘、无污迹;办公室、办公区域无烟蒂、纸屑和其他废弃物办公区域应有禁烟标识,并设置废弃物分类收集容器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1

考评标准:执法制服、鞋、帽、领带等要做到定点摆(挂)放,不得随意放置;执法车辆回到办公区域应当按同一朝向分类停放至指定地点;执法勘察取证设备存放柜做到取放随开随锁。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1

四、建章立制

考评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执勤管理、值班管理、信访接待管理、教育培训管理、执法装备管理车辆管理、执法案卷管理、扣押物品管理、台账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

考评方式:查看文件资料

评分标准:制度不健全的,扣1

考评标准:指定专人负责台账的集中管理。基本台帐内容包括:工作日志日常勤务记录,请销假记录,执法用车记录值班记录装备使用情况记录案件办理记录扣押(没收)物品记录信访记录学习记录会议记录等。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加强内部安全工作管理。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督促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五、辅助执法

一)考评标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将执法辅助人员和执法人员纳入同等管理,加强执法辅助人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和监督考核各级执法单位执法辅助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员,并应随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减少。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执法辅助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街面巡查,劝导、制止正在发生的城市管理违法行为,协助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等。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执法辅助人员不得以执法人员身份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为,不得着执法辅助人员制服从事非城管工作。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3

考评标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将执法辅助人员姓名、照片和工号等信息在办公场所公示,并将执法辅助人员和执法人员一并纳入日常业务学习管理。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执法辅助人员考核实行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履职完成情况和工作规范化情况;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对执法辅助人员予以续聘或解聘。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执法辅助人员有吃拿卡要、打骂管理相对人、以执法人员身份擅自实施行政处罚、言行举止和着装不合规范以及其它造成城管职业群体形象受损的情形等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法依规予以辞退、退工或解聘。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用人单位应建立执法辅助人员档案;辞退、退工或解聘执法辅助人员,用人单位应在办公区域予以公告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第四节精细化管理考评

一、着装管理    

考评标准:执法人员必须着全国或本市统一的制式服装。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执法人员必须统一按规定时间换装。季节换装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系统执法人员制式服装着装规定执行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执法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制式服装非因公外出、女执法人员怀孕期以及其他不宜或不需着装情况下不得着制式服装。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不同式样、不同时期、不同季节的制服不得混穿,制服与便服不得混穿,不得将摘下标志的制服作便服穿;胸号、胸徽、帽徽、肩章、臂章等标志应当规范佩戴,不得佩带其它与执法人员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不同季节着装佩戴相应帽子。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着制式服装应当扣好衣扣、穿制式或黑色皮鞋,不得敞胸露怀、挽袖、披衣、卷裤腿、穿拖鞋、歪戴帽子,并保持服装整洁。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着春秋装制服、冬装制服应当内穿制式衬衣;内着毛衣、毛背心、绒衣、绒背心时,下摆不得外露;着制式衬衣时,下摆应当扎于裤内。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执法人员在办公区域着便装时,应着装整洁,不得穿背心、短裤、超短裙、拖鞋。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二、言行管理

考评标准:用语文明礼貌,不得使用粗俗或带有侮辱性的语言,严格执行《天津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的规定。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语言表达严谨、条理清楚、语气谦和、音量适当因公与当事人接触时应当主动致意;与执法相对人谈话时不得用手指指点对方对方讲话时应尊重并给予关注。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坐态文雅、站态自然、衣着整洁、举止端庄。男队员不得蓄小胡子、留长发、纹身,女队员不得画浓妆、染指甲、配戴饰物。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在街面巡查、执法查处过程中,不得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抽烟,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得席地坐卧,不得随地跷二郎腿,不得骑(躺)在停放的车上(内)睡觉、抽烟,不得玩手机。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3

考评标准: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着装徒步巡查执勤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庄严有序,不得聚集聊天、抽烟、玩手机。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不得酒后执法、野蛮执法和刁难、报复执法相对人;驾驶城管执法标志车辆或着城管制服时不得前往公共场所就餐或购物。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4

三、装备管理

考评标准:执法车辆应当按照全市统一规范字体喷印标志、名称,安装国家标准的车载卫星定位系统。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执法车辆的日常管理应采取集中统一管理、定期维护。执法车出勤时应填写执法车出勤日志,详细记录出勤时间、事由、起止公里数、驾驶人员等相关信息;不得酒后驾驶执法车辆,不得驾驶执法车辆从事与执法无关的任何活动,不得擅自将执法车辆开到规定地点以外停放;出车前必须对执法车辆的车况、车容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凡因交通违章造成行政处罚和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执法记录仪、数码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取证设备,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和养护,不得擅自转借他人使用;取证设备录制的视听资料应逐日逐案存储,按日整理成影像资料集中归档保存,不得随意删除和修改。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使用执法记录仪应注意以下事项:

1.领取执法记录仪,认真核对各项功能,确保正常使用,统一将执法记录仪摄像头佩戴在上衣左侧肩臂。

2.在重点点位值守或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秩序时,必须启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
    3.查处违法行为时,执法队员自到达现场之时起,要开启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全程记录执法现场过程。

4.处置敏感和重大执法案(事)件,在启动执法记录仪的同时,还要视情况使用录音笔、摄像机、数码相机、车载视频摄录设备,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5.遇有当事人不配合工作时,可以手持执法记录仪进行取证,并明确予以警告和告知,取证过程要保持连续性。
    6.执法时因执法记录仪电量耗尽、存储空间耗尽或机器故障等无法进行记录时,应使用其他摄录设备或手机进行执法取证。

7.使用执法记录仪执法时,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使用执法规范用语。

8.使用执法记录仪时,语音、录像应同步摄录,确保视听资料全面、客观、合法、有效。

考核方式: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4

考评准:市、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确保固定电话、无线对讲系统(发射基站、车载台、手持机)装置等指挥通讯设备畅通;值班电话、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守,并实行值班接听登记制度。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2

考评标准:全体执法人员应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上班和执勤期间,应做到随叫随到,使用通讯设备应语言简短明了,文明规范,不得嬉笑闲谈与公务无关的内容。无线对讲系统仅限于行政执法工作的指挥通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改或借用呼叫频点,不得与其它无线通信系统并网使用。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询问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四、巡查管理

一)考评标准:道路秩序巡查执法方式主要包括执法队伍现场巡查、视频监控巡查等根据实际工作,做好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巡查、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巡查工作。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道路秩序巡查的主要任务是快速发现、迅速处理管辖范围内违法占道经营、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牌匾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吊乱挂、垃圾未分类投放占掘道路等可见的城市管理问题。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现场巡查发现的可当场纠正的城市管理问题应立即督促当事人整改,巡查结束后应汇总巡查问题、填写执法日志。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现场巡查发现的城市管理问题无法当场纠正的,应拍照(或摄像)取证,记录问题事项、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巡查完毕后,按照职权划分属本单位管辖的,交由办案人员处理,不属本单位管辖的,移送问题所在地的街镇综合执法机构,并做好问题整改落实督促工作。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执法队伍现场巡查应不少于2人,巡查人员应着制服,携带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照相机(摄像机)、常用执法文书、巡查日志等。执法队伍在处理问题过程中遇到重大违法事件、执法纠纷事件应及时报告所在单位值班领导,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五、程序管理

考评标准: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按法定程序作出,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需要立案调查处理的案件,应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无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不得指定为办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出现签名,但可以参与协助办案;执法人员在调查、检查、收集证据和实施行政强制等过程中应当按规定着装,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立案前必须充分核查,认真研究,不得随意立案;对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现场调查的除外)必须在执法办案机构案件处理室进行;与当事人交换意见原则上应在执法机构案件处理室进行并全程录像,禁止在非办公场所与当事人会面,禁止办案人员单独与当事人交换意见。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执法人员在办理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强制案件过程中,立案、调(勘)查、询问、审核、告知、听证、决定、执行等每一个程序环节应使用执法文书体现,不得以口头方式代替执法文书。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执法人员在对相对人开展劝导、纠正、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使用取证设备,没有携带取证设备不得开展具体执法行为。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执法过程中不得刁难、打骂相对人;不得损坏、使用涉嫌违法行为的工具和物品严格遵守执法回避制度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发现一起扣4

六、文书管理

考评标准:须使用市城市管理委制作的式样文书,不得擅自改变执法文书格式和增加执法文书种类。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常用执法文书由市、区城市管理委根据需求量自行印制;市、区城市管理委法制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具体负责执法文书的印制、分发、保管和使用指导等工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执法文书。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文书制作符合《天津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要求。

考评方式:案卷评查

评分标准: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评查所扣30%计入扣分

考评标准:案件立卷归档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修改、增加、抽取案卷材料;未经市、区城管委负责人批准,案卷保管人不得私自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借阅、查阅、抄录、复制案卷材料或者出具证明材料。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案件立卷归档后,案卷保管人员应当建立归档案卷登记册。登记册的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归档号、案件名称、承办单位、结案时间、接交人、接交时间、借阅情况(记载借阅人、批准人、时间)。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考评标准:案卷的保管、使用、发布、移交等事宜,根据《档案法》的规定办理。

考核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第五节落实重要制度考评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考评标准: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内容和要求,依职依责在本单位或者市、区政府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公布执法主体信息、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执法职责和依据信息、执法程序信息、权责清单信息、救济渠道信息等,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行政处罚信息在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和登录门户网站检查公示内容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考评标准: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相关内容和要求,按照立案、调(勘)查、询问、审核、告知、听证、决定、执行等执法程序环节,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及时归档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的归档保存、使用管理以及音像记录设备的存放登记。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考评标准: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范围目录清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和要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形成书面审核意见记录,归入行政执法案卷存档;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应达到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四、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考评标准:建立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接到行政执法证件后15日内登录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系统,将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平台并关联至相对应的执法人员岗位,行政执法人员有调离执法岗位、离职、退休等情况的,及时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更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证件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规范使用。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和登录平台系统核查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五、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考评标准: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创建并动态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按要求录入并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等。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和登录门户网站检查公示内容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六、互联网+监管制度

考评标准:明确专人负责互联网+监管有关录入工作,动态更新执法人员库等信息。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和登录门户网站检查公示内容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第六节执行重要事项考评

一、重点安全领域

考评标准:针对燃气、道路桥梁、违法建设等重点安全领域,应制定专项行政执法检查计划,高效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跟踪督促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专项执法检查台账资料统一保管留存。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二、案件检查办理

考评标准:本年度本执法机构参与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的人员数量与执法人员总数的比率应不低于90%,行政处罚案件办结率(立案、结案跨年度除外)应到达100%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三、教育培训宣传

考评标准:应制定年度执法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及典型案例经验交流学习培训,本年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业务培训学习不少于60学时;积极开展执法业务宣传活动,广泛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营造人人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扣2

第七节奖惩事项考评

一、加分项

(一)考评标准:因城管执法工作成绩突出,单位或个人获区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单位或个人获得区级表彰的一次加2分,获得市级表彰的一次加4分,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一次加8分。累加,满分为止。

(二)考评标准:因城管执法工作经验突出,在全市或全国示范交流推广的。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城管执法工作经验在全市示范交流推广一次加2分,在全国示范交流推广一次加4分。累加,满分为止。

(三)考评标准:因城管执法工作亮点突出,在市级(含)以上新闻媒体报道或者报刊刊登发表的。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城管执法信息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报刊每报道或者刊登一条的加1分;城管执法信息在国家、部委主要新闻媒体每报道刊登一条的加2分。累加,满分为止。

(四)考评标准:每年按要求向市城市管理委上报典型案件被采纳的。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上报的典型案件被采纳的加5分。每年加分一次,不累加。

(五)考评标准:设立心理问题疏导室,配备专业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对执法系统内部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健康评估和心理减压指导等服务的。

考评方式:现场查看、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符合标准的,加4

(六)考评标准:每年按要求向市城市管理委上报智能化系统建设和装备购置情况。智能化系统类建设包括:非接触式执法系统建设、网上办案系统、执法手持终端等;智能化装备类建设包括:无人航拍机、无人巡查车、现场5G布控球、车载巡查自动抓拍系统、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激光测距仪、红外夜视仪、应急发电机、移动电源、专用指挥车、车载卫星定位系统、执法工具车、高清摄像机、便携式打印机、标签打印机等。

考评方式:查看系统运行演示、装备展示。

评分标准:系统类加5分、装备类新增一种加1分。每年加分一次,不累加。

二、扣分项

(一)考评标准:因未全面、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被有关部门问责的。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发生一起扣2分,累计扣分。

(二)考评标准:因不作为或乱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考核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发生一起扣2分,累计扣分。

(三)考评标准:因城管执法工作不当,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批评报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发生一起扣2分,累计扣分。

(四)考评标准:因城管执法工作不当,其作出的行政决定被责令撤销或者确认违法的。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发生一起扣2分,累计扣分。

(五)考评标准:因不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形,被下达《监督通知书》或《督办通知书》的。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发生一起扣2分,累计扣分。

(六)考评标准:因信访举报投诉处理不及时或者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

考评方式:查看资料

评分标准:发生一起扣2分,累计扣分。  

(七)考评标准:因每月10日之前未准时向市城市管理委全面、准确报送行政执法数据的。

考评方式:按月统计各区报送情况

评分标准:发生一起扣2分,累计扣分。

(八)考评标准:因未按要求按时参加市城市管理委组织召开的会议的。

考评方式:现场统计查看参会情况

评分标准:发生一起扣2分,累计扣分。

第八节考评计分

全市城管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考评基础满分最高为100,加分项加分不超过设定分值,扣分项不设定下线,考评情况由市城市管理委进行通报并抄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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