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下达天津市动物园2024年度
两栖爬行(企鹅)馆提升改造项目
资金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动物园:
《关于申请中日友好交换动物企鹅馆建设资金计划的请示》(津动〔2024〕3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动物园两栖爬行(企鹅)馆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津城管园〔2024〕200号)批复该项目实施方案,依据津财预指〔2023〕100号文件批复我委的部门预算和津财基指〔2024〕71号文件拨付我委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为加强中日友好关系,满足日本神户市赠送的洪氏环企鹅展饲要求,创造洪氏环企鹅良好的生活条件,经市城市管理委2024年第28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度两栖爬行(企鹅)馆提升改造项目资金计划220万元,专项用于两栖爬行(企鹅)馆提升改造项目实施。资金来源为津财预指〔2024〕100号文中“天津市动物园2024年度两栖爬行(企鹅)馆提升改造项目20万元”和津财基指〔2024〕71号文中“动物园中日友好交换动物场馆建设200万元”。
请你单位切实做好项目组织管理各项工作,依法合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单独记账,落实招标、政府采购程序,遵守财务、审计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出现资金挤占、挪用、滞留等现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支出绩效,并及时将支出情况和绩效评价情况报送市城市管理委。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