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下达道桥中心大沽南路立交海津大
桥等18座桥梁安全设施维修项目尾款资金计划的通知
津城管规〔2024〕262号
道桥中心:
《市道桥中心关于申请下达大沽南路立交、海津大桥等18座桥梁安全设施维修项目资金计划的请示》(道桥中心工程字〔2024〕58号)收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保障大沽南路立交、海津大桥等18座桥梁安全防护设施的防护功能,2023年我委以《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大沽南路立交、海津大桥等18座桥梁安全设施维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城管规〔2023〕22号)同意该项目实施,原市公用事业局以《市公用事业局关于大沽南路立交、海津大桥等18座桥梁安全设施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津公用办〔2023〕43号)批复了该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由道桥中心组织实施,对大沽南路立交桥、海津大桥、志成桥、北新桥、北营门立交桥、南珠桥、大沽桥、北安桥、进步桥、国泰桥、东风桥、民权门桥、芥云桥、金钟天桥、徐庄子天桥、泰兴路天桥、华龙道天桥、登州路天桥共18座桥梁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维修。市财政局审定该项目概算金额2782.264万元,2023年该项目已完工,审定结算金额2774.1367万元。
我委曾以《市城市管理委关于下达市道路桥梁事务中心2023年度城市韧性提升道路维修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津城管规〔2023〕124号)、《市城市管理委关于下达市道路桥梁事务中心2023年度绿色出行桥梁安全设施维修项目第二批资金计划的通知》(津城管规2023〕215号),累计下达该项目资金计划1700万元。
依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拨付市城市管理委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的通知》(津财基指〔2024〕71号),经市城市管理委2024年第28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下达该项目尾款资金计划1074.1367万元,资金来源由(津财基指〔2024〕71号)中:“靖江路、长江道、大沽南路立交桥、海津大桥等道路桥梁维修项目2500万元”列支。此次计划下达后,累计下达该项目资金计划2774.1367万元,全部资金计划下达完毕。
计划下达后,请道桥中心依法依规做好项目竣工后的结算、决算等各项工作,专款专用、单独记账,及时足额支付资金,坚决杜绝出现资金挤占、挪用、滞留等现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并及时将支出情况和绩效评价情况报送市城市管理委。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