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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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用气报装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60879L/2024-0005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城管燃〔2024〕283号
主    题 :
城市管理\公用事业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用气报装

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城管2024283

各区城市管理委、各相关燃气企业:

现将《天津市用气报装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4115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用气报装新一轮优化

营商环境措施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天津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见行见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411)有关要求,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用户燃气接入环节存在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加快制度突破,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燃气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进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报装效率

1.严格线上报装。用气报装工作应统一使用天津用气报装管理系统,燃气企业负责线上天津用气报装管理系统的具体使用工作,积极主动指导用户做好线上用气报装填报申请等工作严格按照各环节开始和结束时间如实填报,深入做好天津用气报装管理系统宣传工作。天津用气报装管理系统将为燃气企业匹配报装二维码,实现一企一码,扫码申请,一张表单,线上报装系统将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升级完善系统功能。

2.优化报装指标。在现有用气报装“212”的标准上精简为“210”(即:用气申请和通气两个环节;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分别是用气申请0.5个工作日,通气0.5个工作日; 零要件受理)。燃气企业应落实零要件受理,后续根据安全供气要求由用户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在受理完成后一次性告知用户。

3.精简企业内部流程。燃气企业要根据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结合企业管理实际,加强企业内部各部门联动性、协调性、及时性,优化办理环节,对各环节间存在重复、冗余的部分进行精简合并,构建优质联动服务模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在现有现场勘查、用气方案答复、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程施工环节的基础上,持续压缩各环节时限,特别是在内部环节流转、工程施工等方面着重压缩时限,形成高效的用气报装工作流程,有效提升用气报装效率。

4.规范接入时长。在用户意向明确技术资料提供齐全且无任何外界客观因素影响条件下,燃气企业对于用气接入无外线工程接入的项目,原则上平均时长不超过9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接入的项目,原则上平均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整体接入时长不包含办理外线工程规划、破绿破路等审批时间。其中: 接入低压的小时用气量小于20方的非居民用气项目,且不涉及红线外工程的项目接入时长不超过9个工作日。

5.推行精细化管理。鼓励企业因地制宜、分类报装,结合企业工作实际,根据项目的投资额和用气量,确定小微项目标准,推进小微项目快速通气,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对于接入低压的且小时用气量小于20方的非居民用气项目,燃气企业要实行快速报价,出图即出价;燃气企业加快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时间;实行建管结合,工程验收与管理单位接收同时进行,验收、通气时间整体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优化燃气企业内部工程管理系统,缩短竣工资料制作周期,实现竣工资料一键生成。

(二)简化外线审批

6.优化审批流程。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分类处理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精简审批要件进一步优化规划、绿化、占掘路、交管等环节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提升整体效率。

7.简化特殊项目程序。对于简易低风险项目的用气接入外线工程无需办理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燃气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验收通气后,燃气企业要将项目相关信息及时提交区城市管理委,便于后期安全运行管理。

(三)优化服务质量

8.实施燃气管家服务全面推广全生命周期燃气管家式服务,燃气企业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全程对接,向用户提供全过程服务,主动指导用户开展接入申请和验收通气,随时向用户反馈办理进度,因客观原因造成进度缓慢的要第一时间向用户说明情况,并定时反馈后续办理进展,实现用户零跑腿

9.积极落实用户回访。为及时解决用户在报装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燃气企业要建立并严格落实用户回访制度,项目负责人负责用户回访工作,坚持做到凡办结,限时间,必回访,有记录,主动征求用户意见,查找在办结时限,标准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问题,超前化解纠纷解决矛盾,切实提升用气报装新体验和满意度。各区城市管理委要定期对辖区内燃气企业的回情况开展抽查,对存在回访不满意的情况应及时复查解决。

10.增强稳定供气可靠性。燃气企业要结合各自运营情况,围绕供气可靠性方面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积极利用智慧燃气建设,打造停气和安全事故管理系统以及监控和数据采集系统等自动化工具,提高燃气管道网络的安全运行水平,保证供气和用气的安全稳定可靠。

11.加强企业员工培训。燃气企业要从报装流程、服务标准和沟通技巧等方面加大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让服务人员通过实际操作和经验交流来提升服务质量,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用气报装服务。

(四)强化投诉管理

12.畅通投诉渠道。燃气企业应畅通线上线下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便民热线、监督电话等投诉。燃气企业要落实首问负责制,了解用户诉求,详细记录,及时妥善解决,提高用户满意度。

13.规范投诉处置。燃气企业应及时处理投诉,受理投诉后,应在1个小时内做出响应,5个工作日内处理,投诉处理及时率应达到100%。对能够当场解决的问题应立即解决,对在规定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向投诉者说明原因。对燃气管理部门转办的投诉督办单,要认真落实办理,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回复,不得敷衍塞责。市区两级管理部门在受理供气服务投诉后,应形成投诉督办单,组织相关企业进行核查处置,并对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和指导,对处置结果进行审核,及时回复用户。

(五)推进智慧燃气建设

14.快速推进信息化建设。燃气企业要大力推进内部信息化建设,实现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推进研究开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新型信息化服务模式,实现用户全过程网上办理。

15.实现全过程监督和预警。通过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实体营业厅等渠道,全面公示用气报装申请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进度,做到用气报装全流程公开透明,真正实现三公开、三必访,进一步提升各环节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16.增加信息化功能。全面推广电子发票,提供线上查询气费功能,做到方便用户查询,使用户对用气情况明、底数清。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各企业要加强组织实施,主动作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企业要主动靠前、积极落实,及时完成承担任务要发挥监督效能及时解决难点堵点,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好燃气行业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

(二)狠抓工作落实。燃气企业要切实扛起用气报装服务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守正创新,开拓思路,想方设法破壁垒、解难题,大力提升用气报装服务整体水平。各区城市管理委要加大监管力度,充分利用好天津用气报装管理系统,跟进辖区内燃气企业用气报装工作情况,督促指导燃气企业抓好落实各项工作。市级管理部门强化督导检查,对在用气报装工作中不积极主动、推诿扯皮的企业严格严肃予以处理。

(三)加强舆论引导。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宣传推介本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提高知晓度和应用度;强化政策宣讲,用企业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解读,让企业和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好,切实增强获得感和满意度。各区、各企业要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不断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实践,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进步,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和创新成果。

附件:用气报装项目信息表


附件

用气报装项目信息表

项目名称


具体位置


基本情况

(管径、材质、压力等级、长度等


报装申请时间


通气时间


建设单位

(用户)


联系人:


供气企业

(运行管理单位)


联系人:


验收通气

情况

建设单位(用户)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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