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同意市综合执法总队
2025年执法装备替代更新项目的批复
市综合执法总队:
你单位《关于2025年执法装备替代更新项目的请示》(津城管执法报〔2024〕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5年执法装备替代更新项目方案》。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办督〔2020〕34号)文件要求,做好城市管理执法装备的使用、维护、报废、更新等工作,提高执法装备使用效率,推动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三、你单位2025年执法装备替代更新经费需控制在93.18万元以内,确保专款专用,合规合序。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