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关于印发市公用事业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609080/2022-0000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公用办〔2022〕20号
主    题 :
城市管理\公用事业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2022419



市公用事业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公用事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基础,加快推进法治公用建设,助力天津法治先行区全面建成,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持续提升领导干部及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为主线,以不断提高公用事业系统工作人员能力素养为重点,以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公用事业领域普法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大普法工作格局进一步巩固完善。广大领导干部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公用事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公用事业领域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普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普法为了人民、服务人民;坚持服务大局,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将普法融入日常治理、融入日常生活,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一体推进;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性。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公用事业系统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专题法治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法治理论宣传培训体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牵头部门:机关党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教育,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中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日常供气、供暖、停车等事项,推动运用民法典解决问题,打造天津市公用领域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以5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每年组织开展一系列民法典宣传活动。(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四)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普法基本任务,大力宣传与公用事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落实旁听庭审制度,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用法守法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强化对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全局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供热、燃气、城市道路养护行业市场主体活力和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公用事业领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五)深入学习宣传公用事业行业法律法规

深入组织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报刊、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和阵地进行开展各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并以相关法规宣传等为载体,通过送法上门,以案释法、政务服务讲法等形式,大力开展普法对内对外教育,使法律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更加深入。以学习宣传《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等行业法律法规为主线,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水平,强化行业经营管理人员守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引导广大行业参与者自觉遵守行业法律法规。(牵头部门:机关各业务处;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协调,将党内法规学习与党风廉洁建设、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相结合,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牵头部门:机关党;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主要对象

(一)领导干部

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总体部署,纳入相关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做主的有机统一,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机关党;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国家工作人员

持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各级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加大法治培训力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入职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完善法治学习培训制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深化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旁听庭审制度等。做好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加强督促考核,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各级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公用事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

加强公用事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对公用事业领域企业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健全信用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指引,切实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行业内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加强典型案例整理发布和宣传解读,广泛开展基层宣讲。(牵头部门:机关各业务处;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加强检查和考核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健全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党委(总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完善制度建设

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法律人才在普法中的作用。健全完善公用事业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积极组织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责任部门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

(三)丰富内容方式

探索和推行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思路、新手段、新方法,在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等立法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等形式,加强宣贯工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加强普法宣传,推行说理式执法,实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信访举报投诉等纠纷解决过程中,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依法维权、充分表达诉求,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组织创作高质量、适合新媒体传播的法治宣传原创作品,在相关平台进行宣传展播活动。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平台加大网络普法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四)加强指导检查

加强本单位、本部门普法日常指导工作,结合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制度创新。按要求认真开展评估和总结验收工作,加强检查结果运用。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公用事业领域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