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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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中共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党组关于调整内设机构主要职责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609080/2022-0001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公用党〔2022〕7号
主    题 :
城市管理\公用事业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中共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党组

关于调整内设机构主要职责的通知

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党厅〔2018176号)规定,经市公用事业局党组2022年第18次会议研究,决定对道桥设施处主要职责做如下调整。

一、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

二、参与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工程及管线井的验收;

三、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的移交接管工作;

四、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巡查、考核工作;

五、负责市管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和挖掘的许可管理,承担城市道路占路费、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收取管理;

六、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养护工程市场监督管理;

七、负责养管范围内城市道路地下管网施工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八、承担城市道路桥梁超限超载治理相关工作;

九、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设施日常养护、大中修工程的监督管理。

与其他处室承担共性职责不变

                             202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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