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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2-23 09:45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具体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标准,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有关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以及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专项划。拟订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以及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参与拟订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指导区编制区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事业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及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用管理工作。拟订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并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承担相关责任。组织实施市容市貌建设项目,负责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城镇街道综合整修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做好街道综合整修具体工作。负责本市功能照明的维护、运行、监督管理和景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运行、监督管理。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功能照明设施及景观照明设施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环境布置和城市照明保障。负责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管理。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市生活废弃物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推动生活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渣土治理综合管理。牵头负责全市城乡绿化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城乡的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对全市重大活动中涉及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及城区重大虫情疫情的防治实施统一指挥。指导公园、动物园、风景游览区园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公园管理,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研究编制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制定工作目标、标准,并组织实施和考核。组织、指挥、调度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负责重大和跨区域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及执法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定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和处罚标准。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考核、监察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执法资格审查工作。指导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访工作。负责城市维护管理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监督,商市财政部门下达项目投资计划。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运行的监管工作、组织推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鉴定和评估,以及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负责本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综合统计、对外交流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实施安全生产专业监管,强化监管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管理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城市管理管理委员会内设24个职能处室;下辖26个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2.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天津市供热燃气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南翠屏公园管理所、天津市市容景观服务中心、天津市城市管理研究中心、天津市垃圾分类处理中心、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天津市园林学校、天津市水上公园管理处、天津市动物园、天津市花苗木服务中心、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园林花卉管理中心、天津市园林花圃、天津市园林宜兴埠花圃、天津市园林花卉示范中心、天津市园林综合服务站、天津市园林花卉经营服务中心、天津市园林园艺服务站、天津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天津市城市绿化工程一所、天津市城市绿化工程三所、天津市园林工程服务中心、天津市园林古建工程队共计26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03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769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52.5万元、事业收入1413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429.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603.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3425.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5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0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1892.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3624.1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7170万元。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收支总预算225372.6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225372.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48137.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其中:上年结转结余33425.7万元,占14.8;一般公共预算143039.1万元,占63.5;政府性基金预算27692.8万元,占1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52.5万元,占0;事业收入14130万元,占6.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429.4万元,占0.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603.1万元,占2.5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支出预算208202.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59432.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90991万元,占43.7;项目支出117211.6万元,占56.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72157.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62773.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03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769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1425.9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2157.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62773.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40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1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9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6111.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3624.1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039.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970.5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基本、项目支出均较上年增加

(二)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405.5元,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008.4元,主要原因是委属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等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职业教育2405.5元,包括:中等职业教育2405.5元,主要用于:所属职业院校基本支出及中职学生资助政策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18.2元,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339.3主要原因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相应增加支出,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718.2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78.9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39.3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3298.2元,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361.2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相应增加支出,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298.2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487.9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1832.5元,主要用于委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及离休人员医药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92.9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人员大额医疗补贴等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84.9元,主要用于委属事业单位人员大额医疗补助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121685.9万元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0441.6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安排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3825.6元,包括:行政运行9327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单位人员公用基本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498.6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公用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86681.3元,包括: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86681.3元,主要用于:路灯维护、道路桥梁维护、网络信息化项目、改燃并网还本付息等项目支出及本部门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179元,包括: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179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垃圾分类奖补等项目及委属垃圾分类处理中心基本支出。

5债务付息支出8931.3元,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2445.5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减少,其中: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8931.3万元,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8931.3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利息。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225.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902.1万元,主要原因是系统人员调整增加相应增加基本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5742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

公用经费679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租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247.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真过紧日子要求,从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5.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真过紧日子要求,从严压减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2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28.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真过紧日子要求,从严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真过紧日子要求,从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692.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83904.6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300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9872.6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项目支出减少,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3000万元,包括: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3000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双口大韩庄运维及渗滤液处理、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及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等项目支出

2.债务付息支出4692.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96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偿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出增加,其中: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付息支出4692.8万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付息支出664万元,主要用于改燃并网项目还本付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务付息支出4028.8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债券付息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2家行政单位以及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天津市供热燃气管理事务中心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14.7万元。包括:办公费74.7万元、印刷费16万元、手续费1.5万元、咨询费15.5万元、水费14.2万元、电费163.5万元、邮电费40.8万元、取暖费112.2万元、物业管理费304.4万元、差旅费3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5.3万元、维修(护)费35.6万元、租赁费11.2万元、会议费6.1万元、培训费13.4万元、公务接待费3.3万元、专用燃料费1万元、劳务费16.6万元、委托业务费31.2万元、工会经费72.8万元、福利费13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453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1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86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753.9万元。主要项目是:2023年道路桥梁设施维修养护及道路挖掘修复项目12000万元、公用局燃气供热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1420万元、水上公园设施养护8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38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2辆、执法执勤用车2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26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一般公务用车、货车、洒水车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84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0个,涉及预算金额117211.6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