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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城市管理委、市综合执法总队:
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促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行政、合理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以及《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市城市管理委对《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燃气部分)》进行调整,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燃气部分)》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