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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5-07 15:58

市公用事业局,各区城市管理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将《市城市管理委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55

(此件主动公开)



市城市管理委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22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津普法办发20223)和《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实施意见》,为做好2022城市管理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以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为契机,高标准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推动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逐步实现“法治城管”建设目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普法任务

(一)启动委“八五”普法工作3-4

制定委“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意见,统筹“八五”普法期间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八五”普法规划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举措,为推进实施“八五”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宣传处

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办公室、委属各单位

(二)集中学习培训阶段(4-12月)

1.4-12月,抓住关键少数,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宣传处组织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国家安全法及保密法、国家网络安全法等内容开展4次处级干部集中学习培训,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提升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的水平。

组干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集中学习培训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废管处、办公室组织集中学习培训城市管理、垃圾分类先进经验,审计处组织集中学习培训内部审计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宣传处组干机关党委办公室废管处办公室审计处

2.4-12月,持续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结合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强化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学习培训,巡察办组织巡察业务工作学习培训,机关纪委组织基层纪检业务工作学习培训,宣传处组织统一战线工作学习培训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巡察办机关纪委宣传处

3.5-10委主要负责同志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讲授一次法治课;举办一次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邀请专家学者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

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44-12月,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相关制度,逐步培养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政策法规处组织开展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合格率达到100%编制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个性学法清单”和“个性题库”,并定期动态更新落实《天津市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落实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安排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夯实机关干部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执法监督处、市综合执法总队组织开展执法队伍法治培训,提高一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开展以案释法和优差案评选活动,用鲜活生动的案例拉近普法与群众的距离。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

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各区城市管理委

(三)社会宣传阶段(4-12月)

1.4围绕“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活动主题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国家安全教育线上答题、印发宣传材料委官网、美丽天津微博及委属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海报,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片。园林学国家安全教育纳入网上教学内容,组织升国旗仪式。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宣传处

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各区城市管理委

2.5,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在落实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到驻村干部所在地开展“民法典进农村”活动。开展“民法典进机关”活动组织委领导干部现场或在线旁听一次民事案件庭审加强对学生的民法典教育,将民法典教育融入升旗仪式、成人礼、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通过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模拟法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法治体验。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宣传处

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各区城市管理委

3.4-12月,宣传城市管理领域、网信领域法律法规。废管处持续推动“垃圾分类 津彩纷呈”线上直播活动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内容宣传处发挥传统媒体优势,同时利用电子显示、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等新媒体,线上线下配合宣传城市管理领域、网信领域法律法规网信办适时组织国家网络安全周活动。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废管处、宣传处、网信办

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办公室、委属各单位、各区城市管理委

4.12,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宣传处

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办公室、委属各单位、各区城市管理委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31-2月)

对全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总结。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

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各区城市管理委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普法工作作为法治建设基础工程来抓,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普法工作落实到位。

(二)拓展宣传渠道各单位、部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线上传媒优势丰富宣传内容,形成城市管理法治宣传聚集效应,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

(三)及时总结报送。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在符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组织活动,确保防疫、普法两不误。请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将活动信息和照片电子版报至市城市管理委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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