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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委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5-12 11:18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按照我市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安排,市城市管理委制定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高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引导全体公民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着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时间安排

活动自202251日-31

三、宣传内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宣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

四、重点任务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推进以下措施落实落地。

(一)深入开展“民法典七进”活动。以“民法典七进”为载体,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政务服务窗口,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宣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政务服务处)。把民法典纳入任前考法内容(组织干部处、政策法规处)。组织委领导干部现场或网络旁听一次民事案件庭审,开展“民法典进机关”活动(政策法规处)。加强对学生的民法典教育,将民法典教育融入升旗仪式、成人礼、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通过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模拟法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法治体验,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我与民法典密切相关(园林学校)。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形式,普遍建立固定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经常性进行民法典宣传,掀起民法典宣传热潮(宣传处、各委属单位)。发挥公园宣传阵地优势,面向游客普及民法典。(水上公园、动物园、南翠屏公园、水西公园)

(二)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与执法密切相关的民法典内容,结合文明促进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实施,针对公园内占绿地搭帐篷、攀折花枝等违法行为开展以案释法,培养文明行为,在执法中普及民法典。(市综合执法总队)

(三)开展民法典宣传优秀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截至2022525日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报送民法典主题宣传海报、法治动漫、微视频等适合新媒体传播的法治文化产品。(城市管理研究中心)

(四)开展民法典普法产品展播活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宣传推广民法典365普法动漫等系列普法宣传片。通过普法挂图、折页、小册子等宣传品以及“宣传橱窗、法治公园和长廊等社会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民法典。(宣传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水上公园、动物园、南翠屏公园、水西公园及其他委属单位

(五)开展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结合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发挥驻村工作队熟悉农村常用法律知识、熟悉基层民情民意的优势,热心为农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帮助。(政策法规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履行各自领域普法职责

(二)线上线下结合,扩展宣传渠道各单位、部门在加强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要依托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大网上宣传覆盖面,充分报道活动情况,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及时总结报送。各单位、各部门要在符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组织活动,同时发挥创造力、不拘形式、突出特色,确保宣传针对性、实效性。请各责任单位、责任处室做好信息宣传和报送工作,于2022525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包括文字材料和图片、视频材料)报送委政策法规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