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以实干实绩实效彰显忠诚担当,在城市管理系统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秉承“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执政理念,坚定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深化“四个起来”载体,落实“四个走遍”要求,用心了解基层的困难事和群众的烦心事,认真抓好问题破解,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让“为群众办事”、“向群众汇报”成为常态、形成长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切实当好“民心办、民生办”,用心用情用力提升城市管理的温情温度。
二、重点任务
围绕城市管理的短板,经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广大群众建议,确定2022年“我为群众办实事”20项任务。
1.启动“一环十一园”建设。完善《天津市“植物园链”专项规划》,推进外环绿道和柳林公园、成林公园建设,年内完成梅江公园南段建设,完善天津绿地系统。(责任部门:园林绿化建设处)
2.建设一批社区公园。针对天津公园数量少、布局不均衡问题,见缝插绿,完善功能,建设改造50个社区公园、口袋公园,提升绿化品质、方便市民就近游园。(责任部门:园林绿化建设处)
3.强化园林绿化养管。探索建立古树名木“树长制”,强化植物病虫害防治,创建100个精品花坛、100条精品绿化养护路。(责任部门:园林绿化管理处)
4.深入实施垃圾分类。推行撤桶并点建厢房,推动生活垃圾示范街道(乡镇)创建,有效遏制混装混运问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责任部门:废弃物管理处)
5.建设一批环卫设施。推动建设滨海新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400吨/日;推动建设10座建筑垃圾消纳及资源化利用厂、6座大件垃圾处理厂。(责任部门:市容建设管理处)
6.强化环卫建设管理。推进60座公厕提升改造,推行公厕标准化管理,完善“找公厕”APP,强化公厕消杀保洁服务,提升公厕管理服务水平。(责任部门:环卫处、市容建设管理处)
7.提升环卫作业水平。实现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覆盖率100%,可机扫水洗道路机械化作业覆盖率100%,城市道路“以克论净”平均达标率达到80%以上。(责任部门:环境卫生管理处)
8.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做好城郊结合部、背街里巷等部位的治理,进一步解决城市的“烂边”和“烂心”问题。(责任部门:综合处,相关部门配合)
9.全面提升城市景观。做好重点节日和重大活动气氛布置,在节日期间悬挂国旗、隧道灯,布置宣传造型景点,开启灯光秀,按时启闭夜景灯光设施,做好全市各项重大活动宣传保障工作。(责任部门:市容景观管理处)
10.开展供热“冬病夏治”。持续推进供热旧管网改造,实施供热旧管网100公里改造工程,建立集中反映暖气不热片区问题整改台账,对5000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提升改造。(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11.建设城市生命线工程。实施503公里的燃气旧管网改造,推动组建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中心和监测系统建设,实现城市安全运行状况的全面感知和协同应对。(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12.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加大停车场(楼)建设推动力度,推动全市27处停车设施建设,增加停车泊位5000个,规范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增加泊位供给,改善群众停车需求。(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13.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加大对车辆停放秩序混乱、影响道路交通出行等违规现象巡视检查力度,督促各区、企业落实责任,配足运维人员,及时完成清运、摆放和调度。(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14.加强道路桥梁维护。对中心城区223条路段4万平方米人行道、8万平方米车行道进行整治整修,维修油饰233座桥梁栏杆地袱1万平方米;推动子牙河、普济河2座D级立交桥维修。(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15.加快“一网统管”建设。完成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一期)建设,协调推进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做好道桥设施动态养管应用平台迁移云平台工作。(责任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16.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推进审批权下放,压减行政审批时限,简化中小微企业办理相关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实现“一窗受理”“一网办妥”“一次办好”。(责任部门:政务服务处)
17.完善城市管理制度体系。持续深入建章立制,认真做好《天津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修订)》立法项目;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系统修编我市园林绿化有关地方性法规、地标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18.实施“轻微免罚”制度。持续推进完善“免罚事项清单”,对市场主体发生的情节轻微、纠正及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引导文明执法、柔性执法,让执法有力度也有温度。(责任部门:执法监督处)
19.提升信访工作质量。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夯实信访基础工作,解决一批历史信访积案,提高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率。(责任部门:办公室)
20.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规定、政策制定工作计划,全面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科学制定人员分流方案,积极稳妥的推进改革工作。(责任部门:组织干部处)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党组织要把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学习成效的重要载体,认真抓好落实。委“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由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各级党组织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抓好此项工作,通过一级抓一级,锤炼党员干部政治忠诚合格、担当作为品质、干事创业本领,不断提升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2.突出重点,举一反三。各级党组织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办理序时进度,形成调研摸底、建账定责、精准解决、成效反馈的工作闭环,高标准、超进度完成城市管理委“我为群众办实事”20件实事。同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举一反三,发动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到一线、到基层、到现场,认真倾听群众声音,重点梳理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长期未能解决的民生历史遗留问题,以支部为单位建立本支部办实事清单,推动为群众办实事长效常态。
3.严格督查,确保实效。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自身职责,分兵把守,强化协同配合,做到齐抓共管、合力攻坚,形成推进任务落实的整体合力。委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依照任务分工,紧盯任务落实情况,综合运用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督促推动,强化对任务的跟踪问效和督查督办,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通报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