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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园林专业职称评审方案
来源: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9-30 11:58

为做好2022年度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园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全面落实全力建设人才强市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449号)要求,结合我市园林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申报专业级别

2022年申报工程技术系列园林专业(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评审范围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驻津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中在职的从事园林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在津从事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地区人才和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才,均可申报园林专业对应等级职称

高技能人才可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及本市相关规定申报工程技术系列园林专业。

(三)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96)规定,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符合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标准的,可职业资格证书和用人单位聘任证明直接申报

(四)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申报评审政策

(一)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符合《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同一申报人一般每次只能申报一个系列或专业,每年同一系列或专业只能申报一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二)对本市各类企业引进和培养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不论是否取得过职称,企业可根据其业绩水平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其中,与本市企业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津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可在本市按规定申报职称。

(三)专业技术人才可凭持有的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人社(职称)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本市进行园林专业职称评审。

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作为职称申报评审必要的基本条件。对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实行申报人承诺制,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核验,市人社局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承诺不实的申报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优化职称申报评审服务,行“免跑即办”,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评审、网上发证。申报人所有信息和佐证材料、业绩材料均在网上提交,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不再逐级传送纸质申报材料。全面应用职称证书电子印章、社会化职称评委会电子印章和业务主管部门二维码,评审通过人员在线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和职称电子评审表。

四、申报评审标准

2022年园林专业职称评审有关标准条件,按照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39号)执行。

五、评审方式

本专业中级职称(工程师)、副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采取的评审方式:专家评审。

六、材料要求

(一)园林专业中级和副高级职称评审均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人网上申报后不再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人应按照系统模块要求填报所有申报信息,具体如下:

1.学历信息:应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

2.资历信息:应上传已取得的最高级别职称证书及劳动(聘用、劳务)合同(协议)(含甲乙双方基本情况、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和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聘书(合同或聘书均须体现满足申报资历年限要求);

3.工作经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应对照政策文件选择相应条目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论文(含封面、目录、论文原文,其中目录需用彩笔标识申报人员论文所在位置)、专利、案例、奖励证书、业绩证明函(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等能够证明本人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业绩材料;

4继续教育情况:由个人承诺,用人单位严格审核把关并上传证明材料;

5.年度考核情况:应按照系统相应条目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未完成本年度考核的单位,上传单位同意申报证明

6.各类佐证材料应明确申报人姓名及排序,如无本人姓名(如:集体获奖等),应由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作用、排名证明一并上传;

7.其他材料:除系统中所列栏目外,申报人应将本人业绩综述材料(中级不少于1500字,副高级不少于2000字,本人签字、加盖公章)上传至系统“其他材料”模块中破格申报人员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意见(单位盖章)上传至系统“其他材料”模块中;

8.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上传“个人申报承诺”,其主要内容“本人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继续教育等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提供的佐证材料无虚假情况,因提供虚假信息和佐证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承诺人签字,单位盖章)

9.用人单位审核信息:按照系统相应条目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公示及事业单位岗位情况表单位盖章)。

(二)业务主管部门需出具《委托评审函》和《报评名册》盖章扫描件1份,发送政务邮箱csglwrsjyc@tj.gov.cn

七、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开展申报推荐

2022108日起,用人单位、各业务主管部门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申报人依据园林专业职称评审方案,准备对应佐证材料。用人单位审核材料后开展推荐,对推荐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本单位申报人员。公示资料以图片方式留存备查。

(二)开展线上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本人申报材料并提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线审核确认并提交至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应于20221031日前完成审核确认并提交至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开展线上审核

20221118日前,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有问题的将注明原因退回,各有关单位和申报人修改后再次呈报评委会。评委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1122日。

(四)组织专家评审

根据我市疫情管控要求,园林职称评审委员会适时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议,全部评审工作预计于20221231日前完成。

(五)公布评审结果

职称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报告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八、其他要求和填报注意事项

(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1231日。

(二)申报人所填报提交的材料,须为任现职(即“取得上一级别职称”)后的内容。

(三)填写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时,须按照完成时间节点填写,且每项工作中必须反映本人的角色,应使用“主持”、“独立承担”或“参加”等词句。完成情况及效果应如实填写,避免虚假夸大。

(四)佐证材料应为原件照片或彩色扫描件(PDF文件),请勿上传复印件的扫描件,内容应保证清晰可辨识。

(五)论文、著作等正式刊发的,应上传期刊封面、目录页和正文,企业自主认定的专利、案例、研究报告等应体现申报人作用及排名,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六)企业人才直报用人单位应出具“突出业绩贡献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九、加大检查监管力度,惩戒违规失信

对采取欺骗、造假等手段违规申报职称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职称申报资格。对协助造假的单位,给予通报并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三年不予参加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园林专业职称评审。


市城市管理委咨询电话:022-23416562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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