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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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重新公布《天津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60879LMB1660879L/2021-0000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联合发文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天津市水务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城管公用〔2021〕17号
主    题 :
城市管理\公用事业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办法》(津城管公用规〔20201号)因存在立法技术问题,须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将原第六条“区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职责:”调整为“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现将修改后的正式文件重新公布。

2021128

(此件主动公开)






市城市管理委 市公安局 市规划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水务局关于印发

天津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办法》已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市城市管理委       市 公 安 局        市规划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 水 务 局

 2020114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128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