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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道路以克论净检测考核实施办法》的出台,一方面促进了各区积极研究扫保作业方式,有针对性地提高作业质量,降低了道路扬尘对大气污染的影响,也为解决道路扬尘实现城市净化提供了量化依据;另一方面强化了环卫作业的精细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使我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考核实现定性与定量双考评,环境卫生专项考核在全市得到了更加有效的实施。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积极强化道路扬尘管控,进一步强化道路机扫水洗作业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实现道路作业“以克论净”量化考核,制定《天津市城市道路以克论净检测考核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
《天津市城市道路以克论净检测考核实施办法》包括考核目的、考核范围、职责分工、考核方法、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考核结果6个部分。
(一)明确了城市道路以克论净检测考核的目的和范围,考核范围覆盖了我市16个行政区,包括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及新五区建成区。
(二)明确了主管部门、检测实施单位负责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三)明确检测考核过程中涉及到的检测频次、道路选择、采样点选择等内容。
中心城区,每年3月-11月,每区每月接受检测考核为8个工作日,平均每周2个工作日;每年12月至次年2月,每区每月接受检测考核为4个工作日,平均每周1个工作日。新五区,每区每月接受检测考核为2个工作日,每两周1个工作日。滨海新区10个功能区由滨海新区环境局参照新五区检测频次自行安排检测考核。
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根据各区年度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统计台账建立道路以克论净检测数据信息库,检测时采取从数据库中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每次被检道路明细。依据道路积尘检测车的工作原理,每辆车每工作日检测7条道路。
在检测吸尘口距离车行道路沿石0.7-1.2米处选取采样点位,每条道路选择8个采样点位,每个点位应注明道路名称、道路等级、相对参照物名称、检测时间,特殊情况备注说明。
(四)确定了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按照道路等级划分,对不同等级的道路分别采集单位面积内的积尘含量,道路尘土残存量考核达标标准为:一、二、三、四级道路分别小于10、12、15、20克/平方米。检测成绩按照百分制进行计算,考虑到各级道路路面质量、扫保要求及作业效果等影响因素,制定了评分细则,每条道路的成绩为各检测点位得分总和除以检测点位总数所得分值;日考评成绩为当日检测道路的成绩总和除以当日检测道路条数所得分值;月考评成绩为当月全部日考评成绩之和除以月检测天数所得分值。
三、主要亮点
《天津市城市道路以克论净检测考核实施办法》是在落实《天津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作业规范》和《天津市城市环境卫生及道路扬尘考核评分标准》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强化道路机扫水洗作业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实现道路作业“以克论净”量化考核制定实施的,填补了国内大中城市全面实施“机械化以克论净”的空白,通过制定本办法,使“以克论净”真正成为了衡量道路机扫水洗作业效果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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