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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市市容园林委关于加强智能建筑垃圾车装运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8-07-16 09:05 来源: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市市容园林委关于加强智能建筑垃圾车装运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8-07-16 09:05
来源: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政策原文: 市市容园林委关于加强智能建筑垃圾车装运管理的通知

  1、印发《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2017年以来,我市推广使用智能建筑垃圾车,并出台了相关车辆技术规范和补贴方案,各运输企业均积极响应。目前,我市外环线以内建设工程及外环线以外市属重点工程基本实现智能建筑垃圾车全覆盖。但近期,发现部分运输企业车辆存在不开顶灯、私自关闭密闭限速功能、车辆密闭不严、放大号不清、故意遮挡号牌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2、印发《通知》的目的是什么?

  为保证车辆行驶安全和运输企业正常装运渣土,加强对我市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印发此通知。

  3、智能建筑垃圾车需具备哪些条件?

  (1)车辆应为取得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同时符合GB7258-2012和GB1589-2016标准,整车总质量不大于25000kg的三轴后卸式自卸汽车。

  (2)车辆必须符合第五阶段及以上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动机须内置ECU芯片,并能够响应天津市主管部门监管控制软件。

  (3)车辆底盘使用符合国家公告规范要求的6×4前举升自卸车,尾气排放管口不直接向地面排气;具备ABS安全系统。

  (4)车箱(含密闭装置)尺寸(长、宽、高)不得大于5600㎜*2350㎜*1500㎜。箱体采用易于卸载的U型结构,车箱材质使用耐磨高强钢材料,无加强筋外露,内外光滑,不挂料积土,便于清洗。

  (5)车箱顶部应安装自动密闭装置,采用电控前后推拉式软性篷布覆盖密闭,其中与车箱连接固定的零部件高度不超过300㎜。车箱顶部未密闭到位,车辆起步时限制最高车速为20km/h。

  (6)车箱尾门必须安装密封垫和防止垮土保险装置。

  (7)车箱两边安装的侧防护和车轮挡泥板,须按照国家标准GB11567.1-2001和GB11567.2-2001安装并保证行车安全、维护方便、不易挂料积土、便于冲洗清洁、简便结实美观的标准,统一规范配置。

  (8)车箱两侧和后面板,须避免出现可能挂料积土的构件平面。

  (9)车箱颜色为草绿色,箱体两侧面板中间位置喷涂白色斜条色带,色带内喷涂草绿色“蓝天白云美丽天津”字样,箱体后方上部喷涂车辆号牌放大号码。两侧车门统一喷涂颜色,喷涂白色运输企业名称和车辆编号。

  (10)车辆驾驶室应在左右至少各设置一面广角后视镜,并在右侧设置广角后视镜和补盲后视镜各一面。

  (11)车辆驾驶室上方安装防水顶部灯箱,应采用LED滚动显示前后双面板灯箱。尺寸为900mm*220mm*110mm,灯箱箱体颜色为黑色,LED屏幕黑底红字,可滚动或间歇显示运输单位简称和车牌号码。屏幕显示字体为宋体14号字,单位简称字体加粗。灯箱固定牢固可靠,保证车辆行驶中的安全、牢固,保持顶灯的清晰、完整。

  (12)车辆应在车辆前部、车辆右侧反光镜处安装行车影像记录系统,并能在驾驶室内车载显示屏显示摄像内容。行车影像记录系统应具备记录、储存、显示、打印或输出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等功能。影像记录数据应可保留48小时。

  (13)车辆出厂前应安装具有定时、定位、定线路、定人、定卸地、定速等基本功能的智能终端,并具备扩展功能。智能终端能够与天津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无缝对接,并有效响应各项监控指令。

  (14)车辆智能系统发射装置应能支持3G及以上网络,实现与监控平台实时数据交互,并能够上传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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